在这个作品本文部分写完的同时,我多年来爱用的笔电陷入危急状态(衰老),幸亏在它完全断气之前,我得以保住资料,并且买了一台新的笔电替换。这篇是我第一次用新笔电认真写的文章。
哎呀,真不愧是新笔电。无论开机或是什么,速度都很快。快是快,但是……该怎么办?好难用。我快哭出来了。
前一台笔电实在太方便操作,我几乎想要再买一台一模一样的,但是旧款是在很多年前购买,已经不可能找到同一款,于是购买同一家厂牌的后续机种,我以为「这种东西都很相似吧?厂牌也一样,应该不至于差太远。」所以没有详细调查也没有试用,一看到就买下,都怪我太天真……明明连外表看起来都天差地远……
像这样打字时,最先感到不习惯的是这台笔电的键盘部分较厚。又厚又有高度,手腕的角度,可以说手摆上去感觉很不舒服。我调整了椅子和桌子的高度,这次变成萤幕位置太低,眼睛好累。而且我不习惯宽萤幕。对于文库本原稿的文字量,我喜欢固定编辑的宽度横向直写,但是因为不够高,导致我要确认上下时,一眼能够看见的内容太少,必须卷动画面才行。就连我在写这么短的文章时,也一下子就写到上背和右肩僵硬。
我虽然自认神经质,但就这一行来说,身体就是资产,而且在截稿前必须花上十几个小时一直盯着电脑萤幕,因此我不得不重视电脑的使用舒适度……既然有那个闲工夫得意地说自己很重视,为什么一开始不多花点时间调查,买个自己能够接受的电脑呢……?
……唉,不过回想起来,前一台笔电也生产了十本以上的作品。多年来的手汗使得键盘四周的涂装脱落,变成不能见人的破烂模样。
身体、眼睛、脑袋早已习惯那种感觉,要找到与那台一模一样,而且马上能够上手的笔电原本就很困难。等到这台新笔电因为不断写稿而被手汗弄到表面脱落时,我或许已经不会再去想习惯与否或好不好用的问题。话说这台新笔电好像是利用无论怎么流手汗也不会剥落的材质制作。如果这样还能剥落,我真想问问自己的手长了什么东西。想到这里,让人觉得技术果然介小断进步。时代也追上手汗了。
朋友:「手太干了,真不舒服!」
我:「我的手很湿润喔!分你一些吧?」
朋友:「咦?不用了、不用了!我才不要!」
我:「来吧,别客气。」
(握……)
朋友:「啊啊……!为什么那么湿……混蛋!」
——这样的对话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是手汗狂出的类型,我推荐你使用这个厂牌的笔电。不过我前面抱怨了一大堆,现在很难说出厂牌名称……
回归正题。这本《青春纪行 2 答案是yes》是使用我最爱的旧笔电打出的最后一部作品。
感谢买下这本书的各位读者一路相伴。我由衷感谢。真的真的真的谢谢你们!各位是否喜欢喝了醉、醉了喝的第二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