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不是约翰·塞纳。
和伊斯坦布尔很多人相同,这人拥有茂密的大胡子,眼睛炯炯有神,身宽体胖但算不上强壮,略显臃肿,五十岁出头的样子。
他披着厚厚的棕色长袍,手里端的不是酒杯,是一个盆似的大碗,里面还有半碗酒。
他在笑,很坦诚的那种,不含奸诈。
见郑飞等人许久未应答,他有些难堪,但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耸耸肩找了张板凳坐下,笑意不减。
“看几位都是生脸,不知从哪里来?”
他吞了一大口酒,美滋滋地咽下。
郑飞之所以没睬他,是对他存在着敌意,确切来说,是警惕。
沉默,足有十来秒,郑飞和布拉德偏头望着窗外,圣地亚哥则是自顾自地大塞烤肉,吃得满嘴油。
大胡子的尴尬更上一层,怒意在瞳中一闪而过,但很快恢复镇静。
“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你们想喝什么酒可以尽管说,我请客。”
闻言,郑飞不禁疑惑。
“为什么呢?”
“初次见面,我觉得您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出入我这家小酒馆的,基本都是从码头过来的穷劳工穷水手,剩下的就是地痞混混了,像您这样的阔佬,并不多见。”
大胡子友好得很,始终和善笑着,就连冷冰冰的布拉德,都对他产生了些许好感。
郑飞稍稍点了下头,出于礼貌敬了他杯酒。
“那么,你想和我聊点什么呢?”
“随便聊聊,我很想和您这样的人交个朋友。”
听了这话,郑飞回了个微笑,便不再说什么了。
郑飞是那种不喜欢交很多朋友的人,在他的感觉中,只有很谈得来彼此真诚相待的才算朋友,其他的都是过客,没必要强行安上所谓的“朋友”的头衔。
倘若非要给所谓的“朋友”之间扯点联系的话,那就是各取所需。
他轻轻摇晃手中的酒杯,看着那散发着醇美香气的液体,酝酿该怎么敷衍过去。
正在这时,本是热闹但不嘈杂的街道,突然响起了闹哄哄的躁动声,愈演愈烈。
“喂喂喂,都给我让开!”
伴随着怒喝,还有长鞭甩空的啪啪声,似乎有一队人马行进在街道上。
侧头望去,只见路人安安分分地站在街边,附近的住民也都趴在窗户前,更有屋顶上的工匠,丢下手里的瓦片向下张望。
人们的表情很复杂,或激动或憎恶,这让郑飞纳闷不解。
到底是刚沦陷几年的传奇之都,局势民风极其不稳定,要不是畏惧于奥斯曼帝国的强大武力,恐怕原住民随时可能造反。
两分钟后,透过酒馆的小窗,他瞧见了两列昂首挺胸的士兵,继而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军官,在队列中央有辆马车,车里的人掀开帘子往外看,泛蓝的双眸中,透着常人所没有的深邃,仿佛是沉浸在思考中,就像达·芬奇那样。
队列很快便过去了,消失在街角,大多数人在鼓舞欢呼之后热情消散,各自忙去,也有少部分狂热的追随者,大声叫着一个名字,紧紧跟在马车后面,见了偶像般激动万分。
由于是土耳其语,郑飞听不懂,于是向酒馆老板投去征询的目光。
“他们在喊什么?”
“喔,是英雄,奥斯曼帝国的英雄。”
“坐在马车里的那个人是谁?不会是伊斯坦布尔公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