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正银小说>武侠修真>乾龙战天> 第七零五章 一战扬名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零五章 一战扬名(1 / 2)

飞出五百余里后,三人分道扬镳——沈云回野鸡岭,继续闭关;白柯护送朱林去中都。

两天后的傍晚,沈云收到了白柯的传讯符:我已回到省城。大胡子找到了他的族人,一切安好。

沈云放下心来,继续埋头挥笔疾书。

一晃差不多三年过去了。

马上就是三年之期。按崔九浩的话说,是到了要揭盖子的时候。

不过,与三年前初到菱洲的忐忑不安完全不同,现在的他,对赢得最后的全面胜利充满了信心。

这不接到堂主大人发起清剿的密令后,他很快的信心满满回复:保证完成任务,一举擒获魔首沈云!

并非是吹牛、夸海口。他是有底气的。

在过去的三年里,青木派的主力一直被他死死的困在野鸡岭。

期间,青木派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兴了多少阴谋,几次三番的突围。光是局部的小战役,就有四次之多。

但是,每一次都被他扼住了。

他的底气便是源自三年来的所有成功。

这些成功令他越来越认请楚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即:双拳难敌四手。

传说中,副堂主大人很厉害。那又如何?当他的兵力是青木派主力的数十倍时,副堂主大人也是次次突围,次次失败!

相反,他崔九浩,这个昔日的学生,倒是在一次又一次真枪真刀的实战中,经验迅速的积累起来。指挥各路兵马,越来越熟稔。那些骄兵悍将如今在他面前,比亲孙子还要恭顺。不听从总督府的号令,或阳奉阴违?借他们一个胆,也不敢呐。

崔九浩越想越得意,连夜召集幕僚们开会,商议清剿的方案——这是他在与青木派斗智斗勇三年学到的一样经验。老实说,青木派一个小小的不入流门派,能够与强大的修士同盟军对抗,确实有其过人之处。每有行动之前,皆要制作详细的方案,便是他们最成功的地方。他这个人,最是好学。只要是好的,他是不惜向自己的敌人学习滴。他没有想到的是,堂主大人知晓后,多次当众对他大赞特赞,又为他赢得了一大波好名声。

幕僚们很快到齐了。差不多三十号人,将后堂坐得满满当当的。

崔九浩看着他们,心里又是一阵得意。

三年前,他初到菱洲,身边才有多少人?其中,真正堪用的……也就是一个李洛罢了。而李洛那时还算不得上他的“自己人”。这使得,他只能捏着鼻子完全接受了前总理事的整套人马。

然而,事实证明,他所有的隐忍都没有白费。

成功的围住了野鸡岭后,他的总督府门前,仅仅在半年里,便从最初的门可罗雀,变得车水马龙。慕名而来投奔他的能人贤士更是有如过江之鲫。

不缺人手的他,终于能换照自己的心愿走马换将,该撤的撤,该杀的杀,该关的关……他以闪电般的速度给菱洲的官场来了个大换血,同时,也给自己扒拉了一群真正合用的幕僚。

从此,他的命令在菱洲境内畅通无阻。

他知道,因为这个,在其他洲,甚至还有仙山,有不少人眼红得不得了。他们阴阳怪气的在背后称他为“崔天道”。

他全知道!

可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不过是一群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贱人罢了。

说得更不客气点,这些人分明就是碰瓷,想出名想疯了!

跟这种人计较,他嫌掉身价!

这些幕僚都是有真才干的。很快的,你一言,我一语,他们拟出了一个大体的方案框架。

崔九浩听着觉得没有大问题,遂总结了几句,末了,将写方案的人依然交给了自己最信任的崔坚。

后者并非是他的幕僚。于公,是他的副将。于私……认真的攀起亲缘来,崔坚算得上是他的远房侄子。象他们这样的高阶修士,子嗣艰难,亲缘稀薄。远房侄子也因而显得珍惜起来。再者,能那些愚蠢的凡人也知道说一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自家人在,他不费点心思提拔,难道还将这等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白送给外人?

反正,其他人也不敢说个“半”字。

宣布后,崔九浩环视全场。

果不其然,没有人面上现出一星半点的不满神色。

“就这样罢。夜也深了,大伙儿都散了。”他挥挥手,起身,被远房侄子以及亲兵们的簇拥着,率先离开了后堂。

“恭送大帅!”

如往常一样,身后传来众幕僚起身相送的声音。

崔九浩扯了扯一边的嘴角,微微抬手。

崔坚立刻靠上了上来。

“此次清剿不比从前,是最后的决战。你若是拿不准主意,不妨多请教里头的那些人。”崔九浩一边走,一边压低嗓音提点道,“总之,现在离过年还有小半个月的时间。堂主大人明确的提出来,今年要请魔首沈云去总部过新年。所以,发起清剿的时间,绝对不能拖到年三十。你明白吗?”

“是,坚儿明白。”崔坚赶紧的低声应着。

崔九浩满意的点点头:“你去用心写方案。这两天,不用到我跟前当差了。”

“是。”

在崔九浩的眼里,孩子是自家的好。崔坚虽然比他当年差了一些,但还是很出色的——谁叫他太出色了呢?正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所以,他相信崔坚能够在两天之内拿出一个完美的全面清剿方案出来。

事实也是如此。

崔坚又一次的没有令他失望。

第二天的下午,一份可圈可点的方案摆到了他的案头上。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