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哒哒...
视频中,一伙手持ak的悍匪,从一辆蓝色集装箱货车上跳下来,冲进了珠宝行。
他们一共有六个人,进去之后,对着天花板就是一阵扫射。
伴随着尖叫声,顾客与店员纷纷趴倒在地。
负责看店的两名持枪保安,一个想要反抗被子弹打翻在地,另一个丢下武器放弃了抵抗。
整起抢劫案续了三分十七秒,行动过程中这些人两两一队,配合密切。
行动之迅速,合作之紧密,明显受过特殊训练,绝不是临时起意的普通人。
“停!”
画面播放到众人抢劫成功,正准备撤离的时候。
一名抢匪居然抱起ak,对着大街开始了扫射。
他的动作很奇特,别人打ak都是托着打,而他是一手扣动扳机,另一只手压在枪身上。
这样的习惯,林耀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叶国欢!!
“叶国欢啊!”
林耀目光微眯,嘴角带着笑意。
哈哈哈哈...
人生何处不相逢,抢他地盘上金店的家伙,居然是跟他们失散已久的叶国欢。
好久没听过他的消息了,这家伙不是逃回老家去了吗,什么时候又来的港岛,还在他的地盘上打起了他的主意。
“耀哥,您认识他?”
陈永仁没和叶国欢打过交道,不知道他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压枪。
更何况叶国欢戴着头套,不是和他特别熟悉的人,真没法一眼将他辨认出来,要不然警署悬赏的也不会是蒙面悍匪了,叶国欢的通缉令可一直没撤下过。
“认识,认识...”
林耀叼着雪茄,转头看向一旁的刀仔:“算起来,这家伙还是我们的债主呢!”
他们跟随豺狼,从运钞车上抢走的两百万美金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叶国欢的。
只可惜叶国欢命不好,先是被豺狼当做弃子留在了案发现场,随后又在警方的追逐下逃进了九龙城寨。
一来二去,始终没有和他们会合过。
一晃过去这么久了,看他的样子还是在颠沛流离,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生意。
同人不同命啊,林耀这边都有上千马仔了,叶国欢却还在吃百家饭。
说起来也不怪他,讲真,叶国欢没什么脑子,只知道逞凶斗狠,根本不明白想要吃饱终究要靠头脑,靠力气吃饭是不长久的。
林耀自己都非常好奇,叶国欢对未来有过规划吗?
还是说,没钱了干一票,有钱了继续潇洒,过一天算一天的瞎折腾。
后者居多吧?
“耀哥,叶国欢在旺角人生地不熟,他怎么回来这边作案?”
看着屏幕中的叶国欢,刀仔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林耀一想还真是这样,看叶国欢一行人的动作,明显对金店内非常熟悉。
再联想到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从旺角逃了个无影无踪,连影子都没给警方留下,要说没人接应是不可能的。
动手的人不用问了,肯定是叶国欢。
幕后的人呢?
是谁给出了这家金店的位置,并为他们提供了撤退方案,这个人恐怕对旺角很熟悉啊。
“不好查啊!”
林耀捏了捏眉心,旺角是繁华区域,熟悉旺角的人太多了。
随随便便,这种人就能说出百八十个来,总不能全带回来问一遍吧。
为几百万不值得不说,真这么做还会让人家笑话。
“放风出去,谁能提供金店劫案的线索,我们群星社私人奖励五十万,并保证消息不会泄露。”
林耀万般无奈,只能用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他怀疑作案的是两帮人。
一帮藏在幕后,遥控指挥,负责行动的叶国欢几个只是工具人。
毕竟,叶国欢没有销售渠道,要是他出手的话,抢回来的黄金总不能自己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