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进去,外面不安全!”
看到来的是小镇居民,林耀松了口气,带领三人走进了治安所。
治安所内,可不是空无一人,还有兴奋地嗷嗷乱叫的囚犯。
这些囚犯大多只是小偷小摸,关上一阵子或者拿到保证金就会放人,用不着动用监狱。
看到林耀几人进来,牢房内的四名囚犯看热闹不怕事大,纷纷叫嚣道:“看看是谁来了,伟大的史蒂芬警长,他被哈农打的屁滚尿流了吗?”
“闭嘴吧,哈农的人已经杀疯了,他们见人就杀,你们能指望他们放过你?”
林耀的表情不是很好,如果小镇上的人给予他们支援,恐怕他们必败无疑。
毕竟,哈农的人主要是杀守卫,抢劫商店,对普通民众没有太多影响,也不可能杀光小镇上的所有居民。
如果居民选择当鸵鸟,任由哈农的人为所欲为。
光凭治安所的守卫和商店保安,根本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从哈农来到小镇到大开杀戒,满打满算不足十分钟。
十分钟内,林耀的人就折损过半了,相比之下,哈农起码还有二三十号人。
“警长,如果你给我一把枪,并免除我的罪过,我愿意和小镇并肩作战!”
一名看上去很有正义感的小偷,站出来举起了右手。
林耀看了他一眼,这人是小镇上的惯偷,一年起码有半年待在治安所的牢房中,跟很多守卫都混熟了。
算一算,这几人都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如果能让他们充当临时守卫,或许可以弥补人手不足的空挡。
不,不行!!
罪犯就是罪犯,万一他们反戈一击怎么办。
林耀还是有顾虑的,不怕他们洗心革面,就怕他们说一套做一套。
现在,小镇的守卫力量已经非常匮乏,他们不能再为自己增加敌人了。
“你们三个会开枪吗?”
林耀转头看向三位女孩,相比被关押的小偷,这些小镇居民家的孩子更可靠。
“会,但是枪法不好!”
身为德克萨斯州的居民,不会玩枪是不行的。
包括艾玛在内,三名女孩都会用枪,区别只在于枪法好坏。
“武器室内还有武器,挑你们会用的,帮我守在治安所。”
林耀躲在窗户后面,一边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一边头也不回的对三人说道。
听到这样的话,一名少女反对道:“我们又不是守卫,凭什么帮你守卫治安所?”
林耀淡然的回答道:“就凭你们三个长得不错,哈农的人如果消灭守卫后,一定不介意将你们三个带走,这个说法足够吗?”
哈农的人也是人,是人就有需求。
他们杀死守卫,洗劫商店之后,你猜他们会做什么?
如果猜不到可以想象一下,一群洗劫了小镇的匪徒,临走时看到了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
女人,在劫匪中可是稀罕物件。
哈农一伙人又多是通缉犯,平日里很难进入小镇,你说他们会不会将美人带走享用?
“我们答应了!”
艾玛一口答应下来,她在三人中是见过市面的,很清楚被匪徒带走的下场。
其他两人也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从武器室内拿了武器,跟着林耀一起守在了治安所。
砰砰!!
外面的枪声渐渐消停下来,这场守卫战进行到了中后期。
服装店,酒吧,旅店,杂货店...
好多商铺都遭到了洗劫,胆敢反抗的人大多被打死了,蒙面队的人正将值钱的货物往马车里搬。
零星的抵抗还在继续,支援却迟迟未来。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不止适合唐国,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也是通用的。
很多居民躲在房间内,透过窗帘的缝隙小心翼翼的看着外面。
很显然,他们缺少与匪徒一战的勇气,只想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匪徒不来洗劫他们就谢天谢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