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侦查与反侦察,别忘了,她可是有一个当警察的老爸,让他捉住,那她不是给自己老爸丢脸么?
因此常晴是这么给自己计划的,她打算出了城门上官道迷惑他一下,然后调转马头改走民道从另一个方向再重新回到京城,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李墨言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七拐八绕,最后就藏身于他的眼皮子底下。
其实常晴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天下之大,她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儿,与其孤身一人在外面流浪,挨饿受冻,还得面对周遭的豺狼虎豹,她还莫不如就呆在她最熟悉的长安,到时她就躲在哪个客栈闭门不出,她就不信李墨言能找得到她。
先于李墨言数个时辰出发的常晴躲在距长安城两百里外的一个荒僻树林里,她想等到天黑之前从这里再返回长安。
太宗皇帝赐给她的这匹马性格真是温顺,即便跟她还不怎么熟,也依旧乖乖听她的话,让它往左它就往左,让它往右它就往后,不论什么样的路况它都顺利地将她带了过去。
常晴摸了摸它的头,而后拿出一个鸡蛋作为褒奖,剥了皮喂给它吃。
这匹马因为酷似太宗皇帝曾经的爱驹飒露紫,继承了它名字中的一个字,叫飒骝乌,对于马来说,这绝对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因此即便常晴再想给它换一个名字,就像早前那匹矮马叫小豆包一样,它叫小桃酥也不太好意思。
还有几天就是年了,数九寒冬腊月的天气,荒郊野外,北风刺骨,常晴蹲在树根底下啃着硬邦邦的干粮,真心怀念自己的那件羽绒服。
其实李墨言去年就给她准备了冬天保暖的狐裘,只是她想隐藏行踪,这么招摇的衣服她也不敢往身上穿啊!
行啊!本来她还想再等一会儿,等太阳再落一落,算了,不等了,这就返程回长安吧!常晴吃完干粮掸了掸手,从地上站起身。
还是马好,天生自带一身皮草,常晴走过去,伸手在马脖子上摸了摸,“乌乌!加油啊!咱们一口气再跑回长安!”
肌肉强健的马儿倒了两下蹄没搭理她,常晴吸了一下冻得通红的鼻子翻身上马。
常晴手握地图,也不是傻子,追踪与反追踪之间,她本以为自己沿着羊肠小路怎么着关城门以前也能顺利回到长安,可谁成想就在距离长安城差不多二十里的地方,意外出现了。
……
李墨言说实话今天晚上气得硬是没睡着觉,早些时候,银月来报,说他们的人在距离长安两百里左右的地方把常晴追丢了。
理论上她若是一直走每二十里一驿站的官道怎么可能会追丢?一定又是她耍的把戏呗,其实她一开始就没想走官道,这下好了,错综复杂,大部分都是老百姓用脚踩出来的民道、毛道、盘山道,哪个方向都有,他是彻底丢了她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