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不穿肉肉最喜欢。
肉肉就喜欢看大美男,不穿衣服。
咳咳,就是那么色,那么任性。
妖孽最后挑选了一件棒球服,加运动裤。
那件棒球服是白色带点黑颜色,今年最流行的款式,非常的好看。
妖孽去做沙拉和面包,热牛奶的时候,莫小菲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随意套了一件t恤,下面没有穿裤子,就出去了。
上完厕所,莫小菲还迷迷糊糊的,觉得口渴,就直接冲进厨房了。
等进了厨房,拿了冰箱的酸奶喝,喝了一口,眼睛就看到厨房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超级的大帅哥。
她最喜欢的棒球服,还是白色的,领子也非常的好看。
重要的是穿衣服的那个男人,好看的让人忍不住的流口水,好想吃。
莫小菲觉得自己的肚子好饿。
而,妖孽却目瞪口呆的看着肉肉修长的腿,妖孽脸红的转头。
肉肉是要勾自己,会不会,会不会。
莫小菲把酸奶放下,被帅哥迷得都忘记自己没穿裤子了。
莫小菲就歪着脑袋看着妖孽。
天啊!太好看了,还可以再好看点吗?
呜呜,皮肤好好,还有鼻子,好好看。
莫小菲都要看傻眼了,虽然,她经常看妖孽,但今天的妖孽比任何一天都好看。
妖孽见莫小菲色眯眯的样子,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他很讨厌别的女人色眯眯的看着他,但他绝对愿意肉肉这样看着他。
最后,忍不住主动投怀送抱。
妖孽抿起唇,切了一块水果放到莫小菲的嘴里,道“你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