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无艳刚刚准备上前,就又有一头魔种熊从树林当中走了出来。
这一头魔种熊体型好似一头恐龙。
它身长至少十五米,身高将近五米。
水牛大小的魔种熊在它的面前,就好像是一只大一点的拖鞋。
“一大两小,钟无艳刚才杀死的肯定是这一头魔种熊的幼崽。”
程咬金还真猜对了,在这朝歌废墟的这一片区域当中,一共生活着三头魔种熊。
三头魔种熊,一大两小。
两头小的魔种熊是大魔种熊的幼崽。
也正因为如此,当那一头体型庞大的魔种熊见到地上的魔种熊尸体时,转眼间就发狂了。
只见它仰头咆哮一声,就直奔钟无艳冲去。
眨眼间,魔种熊就冲到了钟无艳的身前。
钟无艳见状,手中巨锤脱手甩出。
当巨锤砸在魔种的脸上的同时,钟无艳飞身后退了数步,堪堪与魔种熊拉开了距离。
“你们还在等什么?”
钟无艳刚刚稳住身体,就对着常风等人大声说道:“难道你们想要看着我被这个畜生拍成肉泥?”
众人正准备上前帮忙,却听常风在一旁说道:“战斗这种事情交给我们男人来做就行了,女人的手不应该沾满鲜血。”
“咬金兄弟,那头小的交给你,这一头大的归我了。”
常风之所以想要单挑大的魔种熊,主要还是为了通过实战,提升自己的能力。
作为穿越者,常风明白一个道理,想要左右逢源,想要活得更久,实力才是最可靠的保障。
只要自己足够强大,自己一句话甚至可以让武则天乖乖的臣服在自己的脚下。
同样的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像程咬金这样的人,自然会心甘情愿留在自己的身边。
常风的话,也令五个女人微微动容。
常风实在是太绅士,太爷们了。
在五个女人的注视下,常风和程咬金同时冲了出去。
来到魔种熊的身前,常风首先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力。
魔种熊就好像是一座大山。横亘在常风的身前。
比桌面还大的熊掌,带着一道劲风朝着常风拍来。
在计算技能的帮助下,常风轻松避开魔种熊的拍击的同时,他还握着龙鳞利剑踏前几步,对魔种熊展开了反击。
龙鳞利剑很快就从魔种熊的身上划过,在魔种熊的肚子上留下了一道狰狞伤口。
“常风,不愧是我钟无艳唯一看得顺眼的男人,他即便是战斗,看起来也好像是闲庭信步,迎刃有余。”
见到常风每一次都能成功避开魔种熊的进攻,镜也稍稍松了一口气。
“这个家伙在战斗当中的预判能力可真出类拔萃,常风就好像看穿了魔种熊的每一次进攻。”
“常风出剑的速度好快,魔种熊根本就避不开常风的进攻。”
“体质看起来也增加了不少,看来常风在瀑布下面的修炼的确取得了效果。”
自从知道常风是李白的三弟之后,镜现在是越看常风越顺眼了。
实际上,每个女人的心都是柔软的。
镜之所以看起来冷漠,那是因为她给自己柔软的心加上了一层保护。
而一旦这一层保护被敲碎,镜的心是很容易被俘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