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发现目标的,是在正门守着的两个特工。就看之前在庭上,帮被告人辩护的那个律师,和一对四十来岁,穿着比较上档次的夫妻一起走了出来。
这对夫妻跟那个律师好像在最后确认什么事情,站在法院门口说了一小会话,然后这对夫妻跟这个律师握手之后告别。然后走下了法院前面的台阶,进入了一部轿车当中,往前开着。
在车子刚刚开动的时候,安全局的两个特工,也骑着自行车在后面缀上了他们……
大约这对夫妻走了后半个小时左右,在法院侧面的门,也是犯人押送通道这里,停了一辆囚车。
这个就仿佛是个小型的运货车,但是后面拉货的地方,是箱式的。左右后三个方向,各自有一个不大的窗口,窗口上镶着大拇指粗的铁栏杆。
又过了一小会,三个庭警走了出来,其中两个负责押着带着手铐的被告人,另一个则是上了车。
那两个押着被告人的庭警,不用问就知道,肯定是要押送对方去监狱交接服刑的。倒是没有推推搡搡的,看态度倒是有点客气。
可能是这个小子家里使了钱的缘故。不过这并不奇怪,这小子家里还是挺富裕的。花两个钱,让孩子少遭点罪,也算是正常。
像是这种判罚,尤其是家里有门子的,另外不是被告人全责的这种,判十五个月,其实多打点两个钱,低调点,在里面顶多待上半年就可以出来了。而且在里面也能得到照顾。不会受太大的罪。这是这个年代的常态。
但要说这小子,倒也不是真正的坏人。虽然他喝了酒,虽然他观望不足,车速还过快。可是毕竟还有一部分责任是被害人的,要不是对方突然横穿马路,这起事故说不定根本就不会存在。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这小子也该着倒霉。谁让你喝酒的,谁让你开那么快的。不还是你自己嘛。
上了囚车后,车门关上,朝着前方驶去。安全局的两个特工,则是在后面跟了大约十分钟就知道,这一次可能是对了。因为对方去的方向,就是香坊地区的方向。
果然,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囚车进入了香坊区。最终拐入了第七监狱的门口。这时候两名特工就不敢再跟了,只要确定了这个情况就行。是以两个人好像正常路过的人,拐了个弯直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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