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正是宝田饭店一天最忙的时候。
陆君仪把车停了下来,她的宝马往这一停,那基本上是最有排场的车了。
毕竟能来这种小饭店吃饭的,大多不会是什么有钱人。
我俩刚下了车,门口的迎宾就迎过来给我们往里面带,不过一见了我,她马上就把我给认出来了。
“哎,秦哥,是你啊,你都好久没来了。”
迎宾热情的打着招呼,然后打量着陆君仪问道:“这位美女是”
她是知道我已经结婚,而且还见过刘小玲的,所以见了陆君仪之后也不敢乱叫,也还算懂事。
我就向她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你叫嫂子就行。”
“嫂子好。”她嗓音甜甜的叫了一声。
给陆君仪叫的小脸微红:“嗯,你好。”
“对了,你们老板在吧?”
“在,这大中午的,他不在饭店能在哪?你们先进来坐,我这就帮你们去叫他。”
我们进入了饭店,我跟陆君仪找了个空位置。
索性,比起当年的刘小玲,陆君仪对这些并不抵触。
或许,这就是大家闺秀跟暴发户的区别。
在刘小玲看来,我们家有钱的那段日子,出入只能去星级饭店,否则都配不上她的身份。
我跟周信在这里小聚的时候,她很少参加。
在她看来,这里的一切都不如星级饭店。
就好像一些海外留学归来的留学生,觉得国内的空气都不如他们国外清新一样。
两分钟后,一个年轻人朝我走来。
他身高一米八,留着平头,穿着一身便宜的恤和牛仔裤。
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五官分明,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健康、干练。
手臂上还纹着他前女友的名字。当年他纹的时候我就说过他会后悔。
结果果然不出一年,他就跟女朋友分手了,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
没错,来者正是我的发小周信了。
自从我公司破产之后,我跟他也就见过两次,还都是他主动找我的。
因为他知道,我在那段时间需要一个人开解,需要一个人陪我喝醉。
我俩见面以后,脸上不由自主的发出了贱笑,还不等跟我打招呼,他先是被我身旁的陆君仪给吸引了注意。
他十分惊讶,不过比门口的迎宾要直接的多:“这是谁啊?行啊你,现在出息了,找两个媳妇了?”
我白了他一眼骂道:“别瞎说,我跟刘小玲已经离了,她是我现在的女朋友,叫陆君仪,你叫嫂子就行了。”
“哦,弟妹你好,我叫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