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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岁年突然发现,现在的金绾,说起来话来,倒像是小时候的她。
看来这些年,她在金家的生活过的还不错。.
看来,当初应该是那个名字叫卢卡斯的男人,救了她。
没有想到,还真的是把她当成妹妹来看。
江丹橘的命还不错,起码比他好。
他隐姓埋名,苟活于世。
如今,依仗着程家生活。
当初程家之所以愿意出手救他,当然是除了他和程家的私人关系,还有他是厉家人的原因。
他是厉家人,然后和厉岁寒,又是水火不容。
许是那时候,程家就看出了,他以后必然是一颗有用的棋子。
厉岁年知道,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完全没有办法和厉岁寒抗衡的。
他也需要程家的帮忙。
即便自己在成家人眼里,只不过是一条走狗的角色,他也要接受的甘之如饴。
这一切的隐忍,都是为了以后,可以重新回到权利之巅。
当初厉岁寒能够在被打倒之后,再重新站起来,那他也一定不会比厉岁寒差。
厉岁年大概是一直抱有这样的心理,才能支持着他,坚强的活下来。
“金小姐,回来白城之后,还适应吗?”厉岁年故意的道。
金绾先是笑了一下。
“我一向是适应能力最强了,来了白城之后,就非常喜欢这里的一切,真的很希望,以后一辈子也不要离开这里。”
她毫不掩饰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就看对面的男人,会怎么回应她的话。
“看来,金小姐真的能屈能伸。”厉岁年道,“我就没有金小姐适应的这么好。”
“怎么?你是被迫来到白城的吗?看来你的老板有点残忍。”
“也不算是被迫吧,为了生活,也是没办法。”
“看不出啊,那你可以再换一份工作,找一个自己喜欢又合适的。”
“人在江湖中,不得不妥协,我要是有金家的家世,当然可以肆意妄为,无所顾忌。”
厉岁年也试图,不要一直一本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