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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爱情是个连线题(1 / 2)

厉之文,人如其名,文质彬彬,眉眼鼻口小巧秀气,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的变色眼镜,个头比林峰要矮上一些,身材偏瘦,手指细长,似乎是有知识、有教养的样子。

他总是喜欢穿着白色的衬衣,衬衣上的折痕清楚地告诉旁人,衬衣是新的,衣领总是竖立着,洁白而有型,领口内侧的边缘处没有一丝污垢。

在这个小镇上,他这样的穿着绝对是鹤立鸡群、引入注目了,旁人都会说这个小伙真帅,有教养,家里一定很有钱吧,这样的夸奖让他极为受用,他自己也很是骄傲。

他从小就生活在镇子上,父母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和一个土产门市部,家里住着楼房,条件优厚,林峰买不起的录音机,他就有两台,还有许多当时不多见的流行歌曲磁带。

每当他把录音机拿到班上放流行歌曲时,总能让那些没见过市面的穷学生们羡慕不已。男同学们总是聚集在周围溜须拍马,指望着能跟着他见些市面,获得些好处;而女同学们则会时不时地抛着媚眼,往他身边凑,俨然已经把他当成了理想的“高枝”。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良好,按理说,他应该成为那种口空一切、骄横跋扈、肆意妄为的人,可他内心却极其胆小和怯懦,这可能是基因的作用,也可能和他那严厉的伯父有关系吧。

总之,即便是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条件,也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信心,遇事也总是要权衡半天,躲在变色镜后面的眼神里,总是透露着阴郁和狡黠,让人琢磨不透。

而林峰就要阳光一些,明亮而清澈的眼睛,时刻寻找着生活中的契机,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也往往是不甘平凡的执着。

当然,从穿着上来看,林峰就相形见绌了,衬衣的领子总是皱巴巴地趴在肩头,毕竟是旧衣裳嘛,没有所谓的干洗熨烫条件,用手揉搓和木槌敲打洗出来的衣服,难免会破坏衬衣的挺阔有型,而用肥皂洗衣又给这白色衬衣增添了些片片的浅黄。

“你在这呢!我找了你半天!”厉之文被迫跳出了思考,回过头看去,却是方欣站在身后。这个人像只丰满的绵羊,时刻跟在他屁股后头。

厉之文不太喜欢这样主动的女孩,虽然对他是百依百顺,但明显是另有所图,如果哪一天自己变成个穷光蛋,这只“绵羊”会不会毫不犹豫地咬了自己,然后扬长而去呢?

方欣是跟着厉之文来的,食堂前面的一幕她也看到了,她的内心深处当然是无比畅快的,刚才还是情敌呢,一转眼就没有了威胁。

这个时候,她希望厉之文能够认清现实而知难而退,放弃追求许凤舞,而接受自己。她不会去想凤舞为什么喜欢那个穷小子,她也想不通,那跟她没关系,但这事的结果对她有利,她要把握好这个时机,紧紧地把厉之文抓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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