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人民医院,是一间没有太大的名气,看起来很普通的医院。院址位于通州市的老城区里,距离秦朝暮的家车程约莫二十来分钟。路程上来看,算不得很远,只是坐落在老城区的这家医院,周遭的马路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产物,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狭小,拥挤。之后老城区改建没能落实到这里,从而导致现在这里一旦路上的行人与电动车多了些,汽车就只能艰难前行。
秦朝暮家的附近也有一家医院,说起来,那家医院的名气还比通州人民医院更大些,周遭基础设施也比通州人民医院更加完善。若真的需要求医问药,首选肯定不会是通州人民医院。之所以来这里,只是因为秦妈口中的慕晴,程慕晴。
程慕晴是秦朝暮的初中时的前桌,班上的学霸级人物。年少懵懂,情窦初开的年纪,少男的心中,对少女总有一份莫名的情愫,虽然说不清到底是何种感情,但总不自觉想要靠近少女。前后桌的关系,为秦朝暮提供了一些便利,课余时间的聊天说笑,两人的关系渐渐的变得熟络亲近。加上程慕晴的同桌,艾馨。在时间的堆砌下三人变得无话不谈,关系十分要好。
初中三年如此,初中毕业之后亦是如此。即便后来各自去了不同的高中,不同城市的大学。甚至毕业之后在不同的单位工作,三人之间,从未间断过联系,微信上的群聊,时不时的聚餐,偶然一次的外出旅游。一些些微小的事物如同纽带一般,将三人彼此联系着。
从初识,到现在,不觉间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三家长辈因为各自孩子的关系,也变得偶有联络。因此,秦妈有着程慕晴的电话也就不足为奇。
大学学医的程慕晴,在上海读了硕士,毕业之后,家中托了关系,让程慕晴在通州人民医院住院部当一名普通的外科轮值医生。优渥的工作,熟悉的城市,亲近的人。程慕晴没有拒绝的理由。接受了来自家庭的好意,放弃了精彩炫目的上海,回到了通州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二三线城市。
挺好的,真的。
若是在寻常,让秦朝暮来通州人民医院找程慕晴聊天,玩耍,秦朝暮自然是乐意之至。可今日,秦朝暮却不是很想见到程慕晴。只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与程慕晴的连番轰炸,不得已,秦朝暮只能老老实实的驱车来到了通州人民医院。
绕着医院转了好几圈,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停车位。刚停好车,秦朝暮还未来得及下车,程慕晴的电话便打了过来:“朝暮,你到哪儿了?”
“到了,到了,刚停好车,这就过来。”
“哦哦,那好,我刚查好房,在住院部一楼大厅等你。对了,你知道住院部在哪儿吧?”
“嗯,知道。”
“行,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挂了电话,随手拿起背包,锁上车,秦朝暮便朝着医院内部走去。
毕竟是工作日,相比周末,来医院求诊的人不是很多,不多时,秦朝暮便来到了住院部一楼大厅的门口。
刚刚踏入大厅,一道熟悉的身影便映入秦朝暮的眼中。一袭白色大褂的程慕晴坐在长椅上略微低着头,盘弄着手机,时不时的将滑落下来的发丝别到耳后。
来往脚步匆忙的人群,长椅上恬谧淡然的女子,共同组成一幅名为“静好”的图画。
“慕晴,我到了。”快步走到程慕晴的身边,在她的身侧坐下,倚靠在长椅上,轻叹一声:“体检,真的有必要吗?要不然就算了吧,你直接告诉我妈,我一切正常好了。作为答谢我请你吃大餐,怎么样?”
程慕晴侧过头,上下打量着秦朝暮许久,方才不确定的问道:“你是,朝暮?”
“不然呢?不过才三四个月没见,不至于认不出我了吧?”
“我去,你去做整形了啊,怎么完全变了个人!你的大肚子,大胖脸,粗胳膊,这些肉都跑哪去了?”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捏捏秦朝暮胳膊,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秦朝暮躲过程慕晴伸来的“魔爪”没好气的说道:“不是早和你说了,我在减肥嘛。”
“哪家减肥中心啊,这么有本事,能把你变得这副模样?这效果,简直换了一个人嘛。”
“那是我自己意志坚决好不好!再说了,马上都要结婚了,不减肥,礼服都穿不下去......”
“咔嚓,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