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现了,从一开始,朱琳泽就在寻找这伙农民军首领的位置。
凭借他们这区区八百人,想要击退这数千农民军很难,但是他们有骑兵!
除了王虎臣有三百多名骑兵,朱琳泽的府兵中也有一百来名骑兵,凭借骑兵的优异的机动能力,打这些农民军一个措手不及,将这伙农民军的头目核心打掉也不是不可能。
擒贼先擒王,只要能拿下农民军的头目,群龙无首的农民军必将不战而溃!
这是他们现在唯一的机会。
“唐王府的弟兄们!随我冲!”
朱琳泽紧了紧身上昂贵的鱼鳞甲,带着一百多骑王府骑兵一头扎进农民军溃逃的队伍中,唐王府的步卒们紧随其后。
他必须带头冲锋,只有他带头冲了,王府兵们才会义无反顾地跟随他,朝人数数倍于己的敌人冲锋。
至于安危,要是退不了流寇,也是被流寇抓住,脖子上挨一刀的事。与其窝窝囊囊地被流寇俘杀,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死在冲锋的道路上。作为一个前世为军的男人,这点血性他还是有的。
“疯子!疯子!简直就是疯子!”
一百多名骑兵就敢冲击数千名流寇的队伍,除了疯子,王虎臣想不出其他的词来形容朱琳泽。
“保护好世子!世子若有个三长两短,我等休矣!”
身后传来陆闻达歇斯底里的吼叫声,交代府兵们一定要保护世子。
陆闻达也没有做缩头乌龟,费劲地提着一柄到,跟在步卒的队伍后面。
他是王府官,农民军不会接纳他,朱琳泽有个三长两短,朝廷也不会饶过他。他没得选择,荣辱富贵从他两脚踏入唐王府的那一刻起,就和唐王永远地绑定在了一起。
王虎臣还算仗义,这个时候没有选择坐观,而是毫不犹豫地带着麾下的骑兵跟了上去。
王虎臣并不蠢,一旦朱琳泽的人死光了,这些流贼就可以专心对付他。虽然他是粗人,但唇亡齿寒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崇祯十四年以来,无论是李自成还是罗汝才的队伍,在中州之地几乎是所向披靡,鲜有败绩。
农民军也难免产生了轻敌的心理,他们没有料到这些官军在人数劣势这么大的情况下还敢反扑。
从前方溃逃回来的溃兵很快冲击了农民军本就不牢固的阵型。
不多时,双方的人马绞杀在一起,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血腥和死亡的味道。
农民军人数虽多,但为了包围他们的农民军兵力有些分散,而朱琳泽和王虎臣几乎是倾巢出动,将所有的兵力都压在了这些,居然在局部形成了兵力优势。
这些农民军多半是刚刚拿起武器的农民,近战格斗自然不是王府兵和精锐官军骑兵的对手。没有人数优势的农民军颓势渐显。
“先杀贼首!”金胜带伤冲锋,策马撞开挡在他前面的两个农民军,直接冲向贼首。
府兵们也不示弱,跟打了肾上腺素似地死死地扑向被地方步卒包裹在中间的几十骑骑兵,匪首就在他们之间!
“够种!”
一番血战后,农民军的头目最终在乱军中被格杀。
至于是谁杀的已经不重要了,望着望风而逃的农民军,王虎臣最终还是吝啬地吐出了两个字,表示了对朱琳泽的肯定。
这不是朱琳泽第一次杀人,但却是他第一次用冷兵器杀人。
他瘫倒在地上,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整个世界由五颜六色边成了沉闷单调的灰白色,脑袋一片空白。
身上的鱼鳞甲上挂着几十根未射穿的劣质羽箭,活像一个刺猬。庆幸的是没有受什么大伤。
朱琳泽缓过神来,这才感觉到胸口和背部传来的疼痛,这是刚才在马上被农民军用钝器击打导致的。他扭过头,朝地上咳了两口淤血。
曹德发急忙上前搀住他,朱琳泽注意到曹德发的手臂比割开一刀四五寸的口子。
这一刀曹德发是替朱琳泽挨的,没有曹德发和这些府兵的拼死保护,朱琳泽活不到现在,至少不能够活蹦乱跳地活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