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夫妻情谊,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
体会完原主杨国忠的感受后,接下来该杨钊做出选择了。
而他的选择也很简单,既然原主选择粉饰此事,那他就要以此为鉴,坚决地和裴柔离婚。
杨钊已经明确了要和原主分道扬镳,在此等婚姻大事,更不可能沿着原主的老路走。
当然他也不是纯粹为了背离原主而决定离婚的。
杨钊想得很明白,他以后是要入朝为相、位居宰辅的,身边怎么可能留着裴柔这么个水性杨花、寡廉鲜耻的女人?
就按照裴柔这个性格,指不定日后还会给他带来多少麻烦,与其这样,何不趁此机会与她一刀两断。
再则,所谓人以群分,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最简洁的方法便是看他身边都是些什么人。
若还把裴柔带在身边,那围绕在他身边,也一定是些奸佞小人。便如一块腐肉,招来的只有苍蝇,绝不会是凤鸟。
再看看裴柔是如何照顾双亲和儿子杨暄的,由这样的女子来主持家务,后院不起火才是怪事,杨钊又如何能放心地在外面打拼?
最后也从个人的感受上来说说。杨钊毕竟不是原主,他是有羞耻心的,身边睡着个和别的男人苟且的老婆,他心里得膈应得全是鸡皮疙瘩,别说一日三举了,指不定还要落下个病根子……
所以,离是一定得离的。
不过原主考虑的那些问题,杨钊也不能不参考。
如何低调又平稳地将裴柔赶出家门,既不能让此事传到外面去,折了自己的颜面,又得处理好和鲜于亮的关系……
确实有些棘手。
而且杨钊还得考虑一个问题,他现在生活在大唐,不是要求女子身段轻盈、得踩在沙上不留下足印的两汉魏晋,更不是后来要求女子裹着小脚背诵《相夫经》《教子经》的宋元明清,大唐的女性地位空前高涨,绝不是随便写一封休书就能打发得了的。
想想我大宋,哪怕是李清照这样的千秋才女,想跟她家暴的丈夫离婚,都得先去衙门里领一顿板子,再蹲上三年牢,惩罚她“不守妇道”,然后才有资格开口提“离婚”二字,离不离得了另说。
对比下来,活在大唐的男子实在太憋屈了。
《唐律·户婚》里写的明明白白,夫妻离婚,只能采取双方自愿的“和离”。如果男方想要单方面解除婚姻,必须得女方犯有过错,俗称“七出”,包括“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哆言,窃盗”。
可即便如此,还有“三不去”的律令,分别是“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不得去,现在无家可归者不得去”。
而裴柔就曾为杨家服过丧,现在的生活怎么也比她当倡优时富贵,如今又恰好无家可归,“三不去”全占了,所以哪怕她犯了“七出”中的两条,“不顾父母”和“淫”,杨钊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和她离婚。
这么看下来,能不能把婚给离了,首先都成了摆在杨钊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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