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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崆峒七子(1 / 2)

地上还倒着一把看起开颇长,竖起来约相当于一人高的灰色巨剑。

此剑不像是由金属打造,虽看起来光润可鉴,却毫无金属光泽,倒像是用某种石头打磨而成。

最可怪的是其大而无锋。

据说江湖上一共有一万三千种剑法招式。这些招式看似多不胜数,如浩瀚夜空中的繁星般多,可归结到基本动作,无非就是刺、削、挑、撩、劈、砍、锯、剁等十几种用法,几乎都离不开剑尖和剑刃。

然,此剑没有开刃,剑尖圆润若半球,显然不适用任何已知剑法。

百合觉得,这种剑只能以鞭法,或者锤法来运用。可既然要使用锤法,直接用锤或者独脚铜人就行,何必非用一把怪异的剑呢?

玫瑰指着这最后一把剑,说道:“这把钝剑就是大名鼎鼎的千岩山镇山之宝:重剑。”

百合惊道:“奇重无比,重剑无锋的重剑?据说此剑是用千岩山特产岩石打磨而成,体量不算太大,却比一头大象还重,是千岩山里防风一族的镇族之宝。

不过,只身形巨大,天生怪力的防风一族视其为宝。从无他人觊觎此物。毕竟,天下剑招都以灵巧多变为妙。少有反其道而行,以势大力沉为要领的。

再者,也没多少人有举鼎之力。真有举鼎之力的,宁可去使用千斤巨锤了。”

袁林也奇怪道:“方才交手时,并未觉出此剑有那么重,感觉上与寻常宝剑无异,并无多大力道。难道妖人用妖法把剑变轻了吗?”

玫瑰道:“这蠢材定是用轻重变化法,把重剑的分量变轻了。不然,他可没秦武王举鼎的本事,根本就拿不起此剑,遑论舞剑若执羽,招法变幻莫测。可是,重剑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重,正因为重才可不开锋刃,才能压服众剑,才有横扫千军之效。

这把剑一旦变轻,就是把没有开刃的普通石剑,使用起来怕是都不如普通铁剑便当。”

百合这才发现,苟教主空有九把绝世好剑,却不能正确使用任何一把。如此一来,九把神兵在他手里简直和凡铁无异?

她不禁笑道:“苟贼真是可笑。竟然把老虎拔掉爪牙,当狗使唤。他用钱收买人心很有一套,法力修为也算是惊世骇俗,空活了几百年,怎么就没精研九把宝剑的用法呢?”

玫瑰道:“他倒不是完全不知用法。以他的法力,牵引重剑还是可以做到的。不过如此一来,就要耗费大量体力。可生死较量,岂能偷懒?

当年在玲珑岛,此贼手中只有七把宝剑,就能锐不可当,大杀四方。要不有当年大败妖兽的余威,他那挂着羊头卖狗肉,祸乱人间的金银教早被仙道中人剿灭了。

此贼今日之下场,多半是因近年来过于迷信金钱的力量,堕落为只会用肮脏卑鄙手段害人的禽牲。

人若总用金钱来腐蚀毒害他人,早晚会被金钱的魔力反噬。他看似是用金银收买他人性命,成为高高在上金钱的主人,实际上早已沦落为被金银役使的奴隶。

再者,方便的法门用多了。人就会懒惰。懒惰之心一生,一身的功夫迟早都要还给师父去。

苟妖人这些年习惯了花钱雇人杀人的勾当。很多时候不用自己动手,甚至都不用费心,只要花钱雇佣职业杀手就好。长此以往,一身霸道的本事自是逐渐退步,总会有大不如前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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