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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盲山鬼妪谜案四(1 / 2)

一个俊俏的富家公子,带着三位千娇百媚的女奴。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村民所关注着。原以为,这种豪门子弟对死人这种事都会因晦气而敬而远之。可没想到,他不光对那尸体跟命案所在毫不在意,而且,那华美的旅居竟是就停在了花露村中的一片空地上。

这里虽然环境很好,空旷也清幽。但这空地就在村口附近,离着牌楼不远。换句话说,这里离着命案现场并不远。

一时间,所有人都好奇。那白衣公子到底是怎么想的。即便自己不害怕,也得为身边的那三个女奴想想吧,人家毕竟是女子,难免胆小些。

却见那驭车的女奴,驻车完毕之后,朝着那窗口点头应是,随即,竟是朝着牌楼方向走了过来........................

“主子,我们不过去看看吗?”岳香灵水眸泛波,好奇的问道。

岳香灵虽然容貌柔媚,但却跟阎萝一样,天生媚骨。她们这种类型的女子,跟蓉蓉那种清纯圣洁的女子一样,最受女子厌恶,所谓的狐媚子,骂的就是阎萝跟岳香灵这样的女子。然而,这种女子却又最讨男子欢喜。因为,她们多是拥有着傲人的身姿,绝美的容颜,那眉眼之间天生带着媚态,让男人见了,便会暗生情欲。说白了,就是她们什么都不用做,男人只要看到她们就会为之吸引。

但是,在普通的女子眼里,她们这种女人,就是善于勾引男子的狐媚子了。在她们看来,这种狐媚子跟那种清纯的甜妹子一样,都是极其狡猾,蕴含心机,善于利用自身优势,博取男子欢心的坏女人。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了。女子的个性又岂会跟容貌挂钩呢?然而,可悲的是,这种刻板偏见却是深入人心的.....................

但白星幕却从来都不这么认为。在他的眼里,岳香灵不过是个憨憨罢了。别说心机了,那丫头甚至有些呆萌,笨手笨脚的,很是可爱。

别看她媚态十足,一颦一笑都妩媚至极,却是及不自知。于男女之事,更是一窍不通。还记得她头一次伺候白星幕的那晚,慌手慌脚,羞的迷迷糊糊。比蓉蓉破身的时候都要羞涩,可谓清纯至极,哪里又像是个狐媚子呢。

因为她那与容貌反差的个性,白星幕最喜欢逗她。眼见她在那睁着大眼睛,呆萌无比的问自己为什么不过去看看。白星幕当下就在心底暗自调笑道:“看来她那傲人的身子跟绝美的容貌,都是用脑子换的..................”随即,他无比宠溺的刮了一下岳香灵的鼻头,并将她揽入怀中。

他将自己的额头亲昵的贴着岳香灵的额头,似哄孩子般的耐心解释道:“忘了易容,身份都被人看穿了。我过去,人家哪里还有心思办案。红叶聪慧无比,心思细腻,有她过去查看就够了。”

白星幕突然对她如此亲昵,岳香灵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却万分欢喜。心头一柔,当下就想着要为白星幕做些什么,于是,自告奋勇的说道:“主子,奴婢善于观察,不如同去,也好给师妹帮把手。”

白星幕噗嗤一笑,心道:“你这憨憨若去,笨手笨脚的,不毁了那命案现场才怪。届时,那帮官差碍于我的面子,又不敢拦你,恐怕,只能任你破坏了。”

表面上,却是笑着摇了摇头:“别了,我更想灵儿待在身边侍候呢。”说着,温柔的吻住了她的小嘴。

“唔..........”岳香灵身子一软,瘫在白星幕的怀里,甜甜的享受起了情郎给与的宠溺。

阎萝已身许白星幕,没有了男女隔阂,倒也不再避讳。看着白星幕在那温柔的宠岳香灵。她一声轻笑,心中略显醋意:“这样都能讨得他的欢心,嗨,不知道该说她有本事,还是她真的傻人有傻福了。”

牌楼区域。

村民们已经没有心思在意命案的进展,纷纷看向那正朝他们走来的女奴。

只见,红叶瑶步轻迈,看似平稳,却极其灵巧的避开了那些因坑洼而积水的地面。农村多是泥沙地形,若是雨后,道路多会泥泞难行。若是走在上面,绝对会弄脏裙鞋。然而,那女奴步伐灵巧,可爱纯白的小秀鞋上,便是连一点黄泥都没有沾上。甚至,那披在襦裙外面,那件长长的白纱罗衣衣尾,那样一路拖着泥水而来,却是一尘不染。

“玄冰丝锦................”人群中,也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刹那间,牌楼附近炸开了锅。

穿玄冰丝锦的女奴.....................那白衣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

再看那为首的常侯,见那女奴过来,竟是早早的迎了上去。

两个人稍一照面,常侯竟是对那女奴抱拳一礼。女奴虽是微微一福,作为还礼。但看得出来,那动作稍显敷衍。显然,在她心中,这常侯一职,是有些低的。

不过一介女奴,为何眼光会如此高傲?很好理解,因为她平时见到的,必定是更为富贵,或者官职品级更加高的大员。

老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即便是宰相府前一个看门的,一般的小官小吏,他又如何看得上眼?

同理,这个女奴也是如此。

想到这里,众人纷纷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即,那个年轻人,大有来头!

这为首的常侯名叫东门敬,二十岁,还是虚岁。二十岁的常侯,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全天朝最年轻的常侯了。

可别小看这个年轻人,他五岁丧母,生父乃是一镖局的镖师。因为家里没有别人了,他没人照顾,他父亲不得已带着他走镖。从小到大,他虽然吃了不少苦,但却练就了一副好身体。什么山贼,响马也遇到过不少次。别的没什么,就是胆子大。在这一过程中,父亲也教过他一些功夫,将将也算个聚气境的武者吧。

本想着就这样一直跟着父亲走镖,等长大了,功夫好起来以后,跟着父亲一起当镖师。没想到,在他十二岁那年,在一趟北行的活里碰上了“朋友”。

(书中小话:这里的朋友指的是劫镖的山匪。因为镖师跟山匪称朋友。至于原因,以及镖师这块儿,后文情节会讲到。东门敬也是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等到以后苍龙王协朱雀翎,青龙麟,白虎灵,玄武凌,四路灵军,对阵西域百万雄师的时候。此人会大放异彩。而且,他还会救下一个非常重要的人。)

这些“朋友”比较凶狠,也确实有那么两下子。所以,镖师这边不敌,虽然守了下来,但却死了三个镖师。其中,就有这东门敬的父亲。

彼时的东门敬,十二岁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放在农村,能帮着干不少活。但是让他当镖师,以他那点修为,打个身体壮实些的成年男子都有点够呛,更别说身怀武艺的山匪了。

所幸,东门敬的父亲人缘不错。在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镖师那里,东门敬得知自己还有一个舅舅在绵山那里当道士。镖头也算仁义,出资让那镖师送东门敬过去寻亲。

他舅舅修为不错,幻气境内,顶尖的高手。东门敬人也聪明,悟性极高,加之颇有资质。短短几年,便修为大涨,达到了幻气境的水平。甚至还学会了五行八卦之术。对于阴阳风水,也颇为了解。

舅舅见没什么好教他的了,便想着为他某一个出路。机缘巧合,他舅舅认识湖州洪武寺的都护。在他舅舅的推荐下,十八岁的东门敬去洪武寺应征当差。

当下,他的一身功夫可是给那都护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幻气境的武者,在普通武者里,算是高手了。

那都护很喜欢他,当下就表示,就凭这身武艺,若在洪武寺历练几年,增加一些阅历跟经验。他日,当个常侯都绰绰有余。

没想到,这都护一语成谶。两年后,就在上个月,宜城洪武寺有一常侯伤病而死。东门敬虽然年轻,但是极其聪明,要知道,他从小走南闯北跟镖,整个人活泛,眼力劲儿极强。毕竟,镖师那都是八面玲珑,非常会来事儿的。他从小耳濡目染,早学到骨子里了。

所以,他虽然年纪小,却懂得多。身手好就不说了。既稳重又能干,同僚关系又处的非常融洽。上至都护,下至杂役都非常喜欢他。

其次,他能力也确实很强。由于他从小就经历了那么多。平时跟人打个交道,说个话,查个案都极有调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办事,衙门里很放心。

所以,二十岁的东门敬,入职宜城常侯,所有人都是心服口服的。

其实,这只是主观上的两个原因。还有两个客观上的原因。第一,因为这两年摄魂教作乱,湖州洪武寺,已经牺牲了很多官差了。不说湖州,天朝各州府都牺牲了大量的洪武寺官差。不得已的情况下,洪武寺招收了许多新人,其中就不乏缺少经验的年少之人。这直接导致了洪武寺官差年轻化。

第二,因为宜城这个地方很特殊啊。这里有着那个恐怖的鬼妪太太。东门敬吃过道家饭,又懂阴阳五行。调他到宜城这个地方来,也算是发挥其特长了。

“下官宜城洪武寺常侯,东门敬,见过贵人。”东门敬谦和的恭敬一礼。

红叶闻言,纱笠内的俏脸露出一丝微笑,心道:“这小哥果然聪慧,看出主子的身份了。看来,这么年轻就能当常侯,不是没有理由的。”

其实,当白星幕叫她过去了解案情的时候,聪慧如她,就已经猜到,这年轻的常侯应该看出自己主子的身份了。所以,确定答案以后的她倒也并不意外,她那微笑其实佩服的不是这常侯能这么快的看出苍龙王的身份。而是因为他喊自己贵人。

红叶是一名女奴,不管是谁的女奴,女奴就是女奴,身份是很低贱的。而东门敬是常侯,正七品的武官。两个人若论身份,天地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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