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狙击镜,沈耘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这繁华的街道上每个人纤弱的毫毛。
只是这个时候他却没有心思多想,这异国他乡的洋人们到底是哪部分的遗传基因导致了毛发比华夏人浓密那么多。
狙击镜飞速地掠过很多人的面孔,通过他们的装扮,以及脸上的表情,结合方才在个人通讯终端看到的照片,沈耘的大脑飞速地甄别着这些人的身份。
蠕虫是他发现的第一名金色小队的成员。
此时的蠕虫化妆成了一名走路还抱着手机的悠闲学生。在他的身上,包含了这场任务需要的所有平凡。
在川流不息的人潮中,蠕虫根本没有任何亮点,因为大街上跟他一样做的年轻人比比皆是。
其他人并没有比蠕虫差多少。
若非沈耘早些时候就认识他们,这会儿绝对会以为,白鸥就是那个优雅的男士,面对任何女性都会露出亲近的笑容,而金枪鱼就是个落魄到没有任何估计直接躺在人家商铺门口的流浪汉。
所有人的表现让沈耘感觉到,自己小队的成员化妆侦查这方面,还真是有待提高。
因为哪怕就是沈耘自己,在很多时候也会不自觉地露出一些军人的痕迹。
哪里像这些家伙,装什么就是什么,一个个跟当过影帝似的。
蓦地,沈耘眼睛一亮。
在通信频道里,其中一名队员带着一种非常平凡的语气,似乎在跟别人讨价还价一样。
“先生,我现在很严肃地说,距离这里三公里的地方,有家店的东西比这里便宜很多。还有,如果你土黄色的风衣应该更加帅气。”
这种非常简单的暗号,只要事先约定好关键词汇,就很容易听懂。
刨除其他无用的信息,沈耘已经获得了其中一名嫌疑人的方向和基本信息。
狙击镜异常迅捷地转到三点钟方向,沈耘在那片区域中,果然发现了一名身穿土黄色上衣的家伙。
此时他正拿着报纸在阅读,留给沈耘的通红的侧脸,加上此时他看着的报纸的版面,让沈耘再度确定,这家伙确实是嫌犯无疑。
毕竟,一张不知名的小报上刊登的大幅庄园广告,居然会让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这激动,这里头没有一点猫腻就有鬼了。
更何况,看报的时候自己的密码箱却随意地放在眼睛余光看不到的地方,全程压根不闻不问。
沈耘可不觉得米国的流浪汉就有这么高的素质,能够让这家伙全程如此放心。
如果这两点还不算什么的话,那么他的另一个动作就很明显了。
一个专注于看报的人,居然会每隔一两分钟就将其中一只手放在胸口轻轻抚摸一下。抚摸的时候带着的那种表情,沈耘可以确信,这家伙生怕触碰到里边的东西,偏偏又想确认里边的东西还在。
这种表情,就像是沈耘小时候等着爆米花炸好的时候一样——生怕那声炸的通天的巨响,却偏偏又眼馋里边香甜的爆米花。
第一名嫌疑人基本已经可以确定。
接二连三的通报,让通信频道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喜悦起来。
短短七分钟时间,fbi提供的名单上的嫌疑人已经全部确定并且成功被金色小队的队员们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