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讲,他若是想找到属于自己的道,必须不断地战斗,在战斗中升华,以战养战,积蓄自身的大势,方能拨开云雾见青天。
来到国外,李玄空才明白国术为什么被称之为国术,国术并不是一个名词,而是光明正大的心境。
心意中有国,手中的术才能气势宏大。招招压过别人一头。这国,不是某一家一姓一人一组织之国,而是千百年来。亿万万人凝聚起来地精神。
这需要时间的沉淀,历史的光辉来蕴养,像米国这种地方,李玄空走在大街上,都可以感受到民众心中的秩序紊乱,走在这里,就像是陷入泥潭当中一样。
人的心灵会逐渐的堕化,变得污浊不清,失去原有的道德伦理。
明明看上去西装革履,可实际上却是男盗女娼,衣冠禽兽,无论是思维还是行径都不像是人,更像是魔。
人身上是存在着“光”的,只是这种光普通人看不见而已,李玄空在香江就隐隐有这样的感触,只是当时看不分明。
之后在于黑龙会的厮杀过程中,精进入了另一番境界,精神意志高度集中,这才看了个分明。
而这个光,其实就是一个人的生命磁场。普通人的生命磁场是散乱的,根据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斑斓色彩,这也这反映着一个人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
一般来说,身上的光辉越是明亮,便意味着那个人的状态越好,而光辉混乱,色彩驳杂,便代表着那个人心神不定,念头繁杂。而强大的修行人,他们身上的辉光,都是明亮而纯粹的。
而达拉斯这里,底层民众衣不果腹,贫困潦倒,中高层人士醉生梦死,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
放在李玄空眼里,他们那身上的光,无不是污浊而又灰暗,像个垃圾桶一样,偶尔有明亮而又纯粹的光辉,那只属于懵懂无知的小孩子。
米国的富强,是上层社会精英的富强,与底层贫民毫无半点关系。
生活在这样的土地,很容易让人迷失堕落。
······
德克萨斯,海岸。
这里天高气清,阳光正好,远处是金色的沙滩,波光粼粼,浪涛翻涌,海风带着淡淡的咸腥气息。
一座豪华的庄园正坐落在岸边,巨大的花园、草坪,树林,一尘不染的车道,整个庄园都带着明显的明清园林风格,古朴精致,花池水榭,亭台楼阁。
一山一水,都别有一番景致。
在庄园不远处有一座飞机坪,离这里约莫几百米的地方,有一座天然港湾,那里停着一艘游艇,游艇上,一个老人穿着唐装,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拿着一根鱼竿。
此刻,海风停息,水面平稳,只见鱼鳔一上一下,似是有鱼上钩,但不知为何,最终归于沉寂。
“师傅,我们回来了。”就在这时,朱洪智和柳月华踏进游艇,站在一旁毕恭毕敬的行礼道。
过了一会儿,老人才拉起鱼竿,定睛一看,鱼饵早被吃掉,只剩下空荡荡的鱼钩在不断摇摆。
“这鱼儿倒是狡猾,吃了我的鱼饵,可惜没上钩啊。”老人轻轻摇头,丢下鱼竿,站起身。
“你们失败了?”平淡的话语却带着一抹无形的韵味,将朱洪智两人心中的紧张抚平,让他们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朱洪智方才开口道,“师傅,他并没有答应加入我们洪门,反而想跟我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