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德志今年已经四十四岁,做为一个无功无过的西北边军老卒,他晋升的极慢。按照大宋边军规定,五十岁就要解甲归田了,他现在还只是一个班头,没有意外发生的话,他这辈子都很难成为一名有品级的军官。如今唯一的差使就是整日带人查验每一个进城的人,虽然有些辛苦,但也油水不少。
去年冬天,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比他年龄大了十来岁,感情很深的童养媳妇病死了,有两个女儿也早在四五年前便先后嫁了人,如今就只剩下陆德志孤孤单单一个人,偶尔生个病,都得托付那些粗手大脚的士兵帮忙煮口汤饭吃,日子过的实在凄凉。
可是,就在这七八天以来,他却觉得日子有了奔头,以致一整天不管见了谁,都是满脸的笑容,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堆成了一团,每日进城买菜的农夫都感觉少了一些刁难。这些都是因为陆德志前几天捡了一个媳妇。
昨天,陆德志带人检查进城一个车队时,在一个货车的暗格中发现了一个被绳子绑着,嘴也被塞起来的妙龄女子,当时这货车的主人便偷偷的塞给了他一个钱袋子。以往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陆德志知道这是人贩子,他甚至已经有些见惯不怪,每次都拿了钱,装作没有看见,然后放行。
但是,今日陆德志一反常态,因为那个暗格里面的女子和他死去的媳妇长得有三分相似,且比起他死去的媳妇,长得很俊俏,身材更加高挑,眉眼更加妩媚,最主要的是这名女子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岁。
所以,陆德志脑子一热,做了一次好人,将这名女子给救下了,并且领到了自己的住处安顿下来。看守北城门的士兵们都不免啧啧称奇,一向胆心而贪婪、爱占小便宜的班头居然大发善心了?
“善心,哼!老子经历了五代乱世,什么事情没有见过,都吃过人肉,会发善心。”陆德志听着几名士兵悄声议论,将他们几脚踢得远远的,喃喃自语。
“老子家里刚好缺个伺候老子,又暖被窝的女人。”陆德志扭头看看自己那幢屋子,欣喜的搓着手,心想这大半年自己过得是什么日子,现在这丫头一住进来就不同了,马上就有了人气不说,瞧瞧老子小院儿现在收拾的多干净,多亮堂,到了吃饭的当口儿,以前到对面馆子里随便凑合一口了,如今一进屋就有热饭吃。
“唉!这准是老子这大半辈子保家卫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先帝有灵,赏赐给老子我的。”陆德志心中暗忖道。
这样想着,他感觉自己将这丫头弄到自己床上乃是理所当然。
“毕竟,那小模样、那身段儿,那对水汪汪的桃花眼,啧啧啧,让人瞧一眼,连骨头都酥了。改天找城门边上算命的刘半仙看个吉日,简单办个事,顺便让那二十个小子给老子我孝敬孝敬,然后便可以享受小丫头那白嫩嫩的身子了。”
陆德志想的正美,就听城墙上“呜”地一声号角响起,陆德志先是一怔,随即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冲城墙上大声嚷道:“出了什么事?什么情况?”
有人将头伸出来,冲着他喊道:“老陆头,你个蠢货,赶紧关城门,党项大军向灵州城冲过来了。”
陆德志听了大吃一惊,一个激灵,跳起来冲着自己手下的兵喊道:“混帐东西,赶紧关城门。快点,你们这些瓜娃子…………”
他刚说到这儿,便戛然而止,然后突然栽出一步,紧接着又猛地向后一仰脖子,咽喉处露出一点锋利的箭簇,两只眼睛突然凸出老大,一脸的惊恐,呃呃地叫着,伸手摸向自己的咽喉,摸到那箭尖的时候,他整个人也软软的倒了下去,不过还没有死透,不断抽搐着。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党项人已经进城了吗?”
然后他渐渐涣散的余光看见一个女人提着一个短弩,自他身旁一掠而过,向城门口奔去。
陆德志躺在地上,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和自己死去的媳妇有三分相似的女子身形如飞一般的冲到城门前,冲着正关城门的十名士兵连连挥手,然后这这十名士兵便倒在了地上。
陆德志年龄不小了,但这生命力还挺强大,咽喉插着一根弩箭,像是一只被隔了喉咙的鸡,继续一下下抽搐着身子。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老子…………平生头一回救人,又帮了这娘们这么大的忙,还没睡上她,就这样死了,老子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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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株在一个时辰之内经历了大喜、大怒、大忧三个极致的情绪。
朱玉株是西北边军中的一名军都指挥使,也是高怀德的真正心腹爱将。他奉命到三岔谷找金矿,计划中先将三岔谷中宵小之辈杀一批、抓一批,然后在大帅两名亲兵的带领下去找金矿。只是,三岔谷的这些贼人狡猾得不行,提前得到风声,等他带大军到三岔谷时,竟然跑了个一干二净,连个人影都没有找到。
没有杀到人、抓到人,将三岔谷中的财物瞬间洗劫一空,朱玉株有些遗憾,毕竟找到金矿,里面的金子是大帅的或者朝廷的,没有自己的份。不过,这不影响他办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