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飞鹰介绍,末日曾一夜之间杀了将近百人。直接毁掉了一个地下基地。
说他是大魔王,都不过分。
而末日的身手,唐欢也有一个非常清晰地认知。
大高手级别。
距离绝世强者还有一段距离。但凭他的实力,在业界也能完成绝大多数任务,并混出名声来了。
“头儿。我们过去住酒店还是找民宿?”机场候机时,末日随口问道。
他不像飞鹰能跟唐欢称兄道弟。很多时候和唐欢相处,他甚至会有点拘谨。
但他很清楚,唐欢给了他很多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为唐欢效力,乃至于卖命。是这群孤魂野鬼的最大价值体现。
末日在出门前,飞鹰也用前所未有的严肃口吻告诫末日:“你死了就死了。一定不能让头儿出事。否则你也别回来了。找块地儿把自己给埋了。”
在这群孤魂野鬼心中,唐欢不仅是老大。更是精神领袖。
他们可以为唐欢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这大概也是这群亡命之徒之间的情谊。
若是商界,或者官场,情谊的表现方式就截然不同了。
要不然怎么说仗义多出屠狗辈呢?
“低调行事。”唐欢抿唇道。
“明白。”末日点头。“我在伦敦有五处秘密房产。我们可以更替住。”
“有钱啊。”唐欢斜睨了末日一眼。
伦敦的房价可不便宜。这小子不动声色,居然在伦敦拥有五套房产。简直就是当代房哥啊。
末日颇为含蓄地说道:“我没什么爱好。赚了钱就全部拿来买房了。”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在燕京也买房了?”唐欢活跃着气氛。
他也觉得末日这小子太闷了。
“买了。”末日有些羞涩道。“不过只买了三套。限购有点厉害,操作起来没伦敦这边容易。”
“——”
唐欢吐出一口浊气,郁闷极了。
他好歹也算是成功人士了。也不过在白城和四九城各买了一套。
没想到给自己当小弟的末日,竟然光是伦敦和四九城,就已经购买了八套。听他这意思,还是因为限购才没继续买。也就是说——这小子还有闲钱没花。
“伦敦的一切开销算你的。”唐欢掷地有声道。“过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伦敦最贵的会所。我要十个妞陪我喝酒。”
“没问题。”末日咧嘴笑道。“我知道当地有一家店专门推出了一款针对华人的项目。叫八国联军。”
“嗯?”唐欢挑眉道。“什么意思?”
“就是集齐八国美女陪老板。”末日忍不住露出了男人才懂的会心一笑。
他就算再木讷。
在这方面,也展现出了男人的天性。
声色犬马嘛。
哪有男人不喜欢,不享受?
唐欢振臂一挥:“那我必须竖起正义之旗。打倒列强!”
“绝对支持老板的义举。”末日微微一笑。
一番闲扯淡,时间过的倒也快。
可就在唐欢二人准备登机时,他的余光,却瞥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而且,还是个唐欢万万没想到的人。
甚至于,这个人连坐飞机,对唐欢来说,都是无比新鲜有趣的。
和尚还会坐飞机吗?
唐欢莫名感到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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