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泪奔,这家伙当了警察后就嚣张到没边了。" target="_blank"><?=site_url?>不过有法律规定警察一定要谦虚吗?警察需要微笑服务吗?
自己敢嚣张是因为有本事,你有点本事就敢嚣张?
曹云真诚道:“现在就让保险赔真说不过去。不如南宫你承认赝品,赔偿款我们来出。”
南宫腾飞道:“钱不是问题,保险公司愿意赔偿,钱我们给。”
桑尼:“那就是没得谈了?不说你们,我觉得哪个法官接这案,都是上辈子造孽。他也不知道怎么判。”
曹云正在考虑和谁合作,一定要合作才能干飞另外一家。和警方合作的话,警方不把白茹当葱,特别是桑尼,白茹在他看来就是一女人。和白虾合作的话,如桑尼所说,桑尼反击后,白茹肯定不爽。
白茹这身份很有意思,如果白茹和警察耍横,上了网络新闻,白茹会被喷死。白茹可以和白虾、虾虾耍横,这两家公司不敢得罪她。更别说白茹的蓝颜东方是东唐首富。
三方不语,互相看着心中想着事。
许久后,曹云道:“南宫,晚上一起吃个饭?”
南宫腾飞:“可以,我也这么想。”
桑尼:“吃饭带上我嘛。”
曹云道:“我觉得总要有人饿肚子,南宫最少会请客。”
桑尼:“我可以请客。”
曹云摇头:“你是警察,不太方便。”
南宫腾飞道:“曹云,我有点疑虑,不带上警察,这饭能吃的开心吗?”
曹云回答:“带上警察,这饭没得吃。不带警察,最多是不开心而已。”
桑尼呵呵笑:“你们想好了?我可不怕单挑你们两名律师。悬崖勒马,和我吃饭才是拯救自己的正道。两位盘算一下,和谁吃饭的成本最低?我也是个讲道理的人,我合伙伙伴要哄着白茹,我也会配合。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又是一阵沉默,曹云:“不行,和警察吃饭成功率太低,我宁可单干。”
南宫腾飞:“可是不和警察吃饭,成功率也不高。”
曹云道:“你看吧,要和我一起吃饭,还是我自己去吃自助餐。”
南宫腾飞有些犹豫:“我考虑一下,是和谁吃饭或者自己吃饭。”
桑尼问:“曹云,你律师费多少?”
曹云道:“这是秘密。”
桑尼道:“保险公司宁可花大钱雇你,也不愿意赔钱?白茹就这么让保险公司讨厌吗?”
曹云:“你少挑拨,钱和道理是两回事。”
桑尼:“你理解,我理解。白茹会理解吗?曹百万可不是随便叫叫的。”
曹云一笑,站起来:“我看就这样吧,这次会谈很有成效,祝大家好运。”
该死的南宫老狐狸。曹云后悔,自己还是太年轻太急了。三方对垒,南宫腾飞坐收渔利。南宫腾飞表现出犹豫,思考,都是演戏。在曹云先开口合作后,曹云就失去了主动权。
南宫腾飞不表态和桑尼合作,也不表态和曹云合作,他要看庭审。庭审谁有优势,自己就站在谁那一边。南宫腾飞就不担心曹云和桑尼合作吗?曹云有一个弱势,就是他和警察合作没有好处。
警察的利益是让法庭接受结论书,未发现被盗线索和证据,无法确定花瓶是否被盗,无法确定是否有盗窃案发生。这个结论就是说:没有盗窃案。这个利益点和曹云是一样的。没有盗窃案警方没事了,保险公司也没事了。
但是白茹不好整,白茹更倾向自己被盗,警方不会给白茹面子。什么?桑尼说会哄着白茹?信他有鬼。三方会谈的三个主角哪个是好东西?桑尼目的就是让保险公司支持他。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曹云接过最诡异的案子,四户不到法庭上杀几百个回合,根本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
本案如期开庭,因为白茹的原因,本案的关注度非常高。法庭限制听审人员的人数和身份,除了司徒岩带几位学生之外,其他听审人员都和本案有一定关系。拒绝记者入内。
听审是否限制,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法庭认为不宜公开审理的案子,涉及到一些那什么犯罪,或者未成年人有关的案子,一般都不公开审理。第二种是原告白茹要求不公开审理。第三种是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比较少见是证人要求不公开审理,这需要法庭的批准。
从顺序也说明了白茹的想法,第一被告是虾虾保险,第二被告是白虾拍卖,第三被告是搜查三课。白茹亲自出席,她身边的律师是她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案她的律师并不关键,白茹是要一个说法。自己五百万莫名其妙没了,不争馒头还得争口气。
这本应该是一场足球赛。
白虾:我卖的是真品,你说我卖赝品,拿证据出来。
虾虾:我们签订的是盗抢保险,警方没有盗窃的结论,我们不能赔偿。
警方:无法证明是否发生盗窃。
白茹:我去你们妹的。
三方一踢球,白茹根本不知道应该找谁。但是法庭有义务给白茹一个交代(东唐)。法庭必须要有结论。
白茹客观存在错误。第一个错误:她没有每天或者定时的检查花瓶,虽然她检查了未必发现花瓶有问题。第二个错误:可能存在的盗窃案案发时间不明。
但白茹的错误是错误吗?肯定不是。
作为第一被告的虾虾保险代理人曹云首先发言:“按照保险法第x条x款规定,警方无法给出盗窃的结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我们虾虾保险是完全相信白小姐的,白小姐说花瓶被盗,那肯定是被盗了,保险公司也很愿意理赔。我提议,警方出具一份被盗的结论书,虾虾保险会负责全额赔偿。”
什么鬼开场白,曹云都想抽自己。
作为三课自辩人代表桑尼站起来:“警方……”
曹云道:“不好意思,还没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