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是什么?
何骏晨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他自小就被村里人视作不祥之人,除了父亲以外只得一只鹿与他作伴,友谊二字于他只是奢望。
但不想并不代表他不需要,事实上,他心里其实对友谊非常渴望。
而“他”与何骏晨正好相反,他含着金钥匙出生,家世不凡,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前途一片光明。
按理说这样的两个人绝不会有任何交集,但在命运的安排下,他们不得不面对对方,也是面对自己的命运。
……
胤天登龙楼永远都是那么金碧辉煌,以至于何骏晨在老远就已被它耀眼的光芒吸引。
何骏晨兴奋地指着山头问道:“黑衣叔叔,那是个什么去处?”
“那是当今皇叔皇甫靖天的胤天山庄,那栋楼叫做胤天登龙楼,是他的办公处。”黑衣男子语气平淡,似乎和自己相比,皇甫靖天和他的胤天山庄是那么平平无奇。
何骏晨很是好奇,“黑衣叔叔,你武功这么厉害,为什么在江湖上一点名声都没有啊?”
黑衣男子闻言后,将自己那张“没有脸”的脸对着何骏晨,“你……很喜欢出名吗?”
何骏晨虽然听出了黑衣男子语气中的责备之意,但还是毫不忌讳,“我觉得名气大也没什么不好,总比碌碌无为混吃等死强多了。如果世上每个人都害怕树大招风而退缩不前,那这个世界不是太无聊了?”
是的,何骏晨年纪虽小,但他的心智的确不容小觑,这个世上总要有人当皇帝,总要有人做好人,总要有人为坏人,也总要有人成“神话”!
正是因为有了形形色色的他们,人间才得以精彩纷呈。
黑衣男子万料不到何骏晨的机锋如此厉害,先前自己在茶棚的一番旁敲侧击非但没起到效果,居然还被他反客为主,黑衣男子心中高看少年几分的同时也提起了几分戒心。
何骏晨眼中绽放着自信的光彩,那是一股决心能与“神话”抗衡的自信!
黑衣男子似乎未能想好措辞,也可能是不愿面对少年的目光,他沉吟良久才道:“天色不早了,快进城吧。”
……
“什么!罢官了?!”何骏晨差点将嘴里的面条喷出来,“什么时候的事了?”
摊位小二答道:“先皇驾崩的一个月前吧,好像是因为贪污才被罢的官,二位客官来晚啦。”
何骏晨继续问道:“那个李大人不是尚书令吗?怎么就贪污了呢?”
小二笑道:“你这孩子说话也真有趣,尚书令怎么就不能贪污了?虽说人家俸禄是不低,但老话说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谁还会嫌自己钱太多?”
黑衣男子道:“那请问李大人的故乡在何处?”
小二答道:“听说是在西阳县。”
何骏晨不知西阳县在何处,遂看向一旁的黑衣男子,后者点了点头,道:“三日之内便可到。”
小二闻言大笑道:“客官真会说笑,这儿离西阳县可远着呐,就算坐马车也要五天时间,您没马车不说,身边还带着个孩子,三天哪儿能到得了?要不我给您推荐个便宜的车马铺?”
何骏晨“噗嗤”一笑,这小二倒是会做生意,不过他并不知道眼前的黑衣男子是个绝世高手。在和黑衣男子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从吓走陈平到石屋中的锈剑,再到之前“无声无息”地逼退那个叫范庸的杀手,黑衣男子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无不让何骏晨瞠目结舌。
黑衣男子对小二的质疑不以为意,淡淡道:“这就不劳费心了,我们还要赶路,请快些结账吧。”
黑衣男子递给了小二铜钱十文,后者手上有油,接过铜钱时一不小心掉了一文,当他捡起铜钱想抬头说一声“客官慢走时”,他好死不死的对上了黑衣男子藏在斗笠下的那张“脸”……
“我的娘啊!见鬼了!”
小二杀猪般的大喊着跑出摊位,周围的人只道他是失心疯了。
摊位里只剩下了不知所措的黑衣男子和大笑不止的何骏晨。
……
群山环绕,峭壁绝壑,可谓是猿猴难攀,飞鸟难逾。
惟山路虽险象环生,却仍有一人在山与山之间不断提身飞纵迅捷无伦,再仔细一瞧,那人的怀中竟还抱着一个孩子?!
面对如此险峻的地势,哪怕是武艺高超之人也不敢有丝毫松懈,但这人似乎犹如闲庭信步一般带着怀中的孩子穿山越岭,其武功之高简直令世人咋舌!
不知道是不是有意报复何骏晨先前的无礼,黑衣男子在未来两天的路上带着何骏晨专挑一些陡峻山路上窜下跳,弄得何骏晨眼冒金星,胸闷欲呕。
何骏晨靠着一棵歪脖树把刚吃下去的山菇野菜呕干净以后,忿忿地盯着一旁老神在在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有感,不以为然道:“我带你走的是最快的路线,否则三天是到不了的。”
何骏晨一愣,他想不到黑衣男子真的这么迫不及待的要把他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