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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学(1 / 2)

一块边长一厘米的硅片里,包含超过一亿颗晶体管,如果把它放大到一个城市的大小,它将比世界上任何城市的结构都复杂。有人说,半导体芯片是人类有史以来制造出的最复杂的事物,堪比轮子之后最伟大的发明。

2002 年,陈孟尧第一次踏进复旦大学微电子系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将来的工作会有这样的重大意义。直到大三,他才第一次见到晶圆的样子。一块薄薄的黑色圆片,一面光可鉴人,触手生冷,有着幽暗的气质。晶圆只能存放在与外面隔绝的空间里,任何人进入时,全身都要包裹一层白色防尘服。实验室里恒温恒湿,从四周墙壁到天花板都是纯粹的白色,各种高大精密的仪器设备摆放整齐,管线密布,人们穿梭其中,仿佛科幻电影里的太空船舱。

在进入太空舱以前,他最大的喜好是看书。虽然大二就买了电脑,但彼时大家还在用着拨号上网,网速慢得只能看新闻,更多时候电脑是用来打游戏和看碟的。陈孟尧从小家教严厉,在上大学以前,没有机会看任何课外书,武侠小说更是绝对的禁忌。到大学后,豁然脱离了樊笼,从此图书馆成了他的天堂。仅仅一个学期,他就把所有金庸小说全看完,然后开始看古龙。武侠看够了,再看科幻,通俗文学之外,经典名著也不放过。看的书多了,自己也手痒,时不时在校园网论坛里发表些小文章,成了系里有名的文艺青年。也许是从书里看多了人生悲剧和世间的虚无,陈孟尧对自己的人生一向没有明确的目标。他相信人的命运就像浮萍,自己掌控不了,只能随波逐流。后来读研究生,考 GRE,与其说是自己有什么想法,不如说只是被周围人影响,随大流而已。

李东胜是陈孟尧的舍友,也是湖北老乡。那时他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戴着一副四百度的近视眼镜,穿一身皱皱巴巴的中山装,十足像个下乡的知青。

世纪初的大学宿舍条件并不好,没有空调,上床下桌,都是极简单的铁架子和木条。那时流行去电脑城攒机,很多同学早早就在书桌上摆放了电脑,李东胜的除了书,便空空如也。他来自农村,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家境很差,靠奖学金和各类补助上学及生活,来上海后才第一次摸到电脑,只有蹭舍友的用,陈孟尧常常出借电脑给他,两人因此甚为亲密。

大一时,学校俱乐部招新,李东胜一眼相中军迷社,很快混得如鱼得水。别人的床铺和书桌上贴的是明星海报,他则贴飞机船舰。别人聊小说游戏,他逢人便讲导弹型号,战斗机参数,对历次战争如数家珍。到了大二,社长准备考研,就把位置直接传给他,据说此决定在社内获得一致支持。

李东胜从此殚精竭虑,将一个不起眼的小社团办得声名赫赫。他经常组织参观军工企业,出外打真人对战,还在神州载人飞船首次上天的时候,在学校搞航天知识科普,很快收拢了大批新成员,最令人称奇的是,还有好几位女生加入。直到李东胜毕业,军迷社都是学校里最活跃的社团组织之一。

除了社团的成功,李东胜的成绩也没有拉下,读大学几乎没花过钱,一路保研保博,进研究所,顺风顺水。按马远的说法,是父母已经吃过苦了,给他积了福。

那时,马远住在另一个宿舍,就像所有广东人一样,他的脖子上也挂着一块玉,据说是开过光的,能保佑平安。但马远并没指望好运自动上门。他是个极会来事的人,会弹吉他,常常和校外的地下乐队混在一起,在酒吧演出,参加音乐节,四处串场,很快就用赚来的钱买了手机和电脑。他不是学生会的,却常常掺和学生会的事。大三时,系里组织春游,马远一人出面,搞定旅行社和景区,为大伙争取到最优惠的价格。后来有学生会干部亲自邀他加入,他只轻蔑地撂下一句“你们太官僚”,便漫卷拂衣而去。

陈孟尧说不清为什么会和马远成为好友,只是直觉地被他吸引,后来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领袖魅力。他们一起考托福时,总是他起个大早赶到图书馆帮马远占座,等到早饭过后,马远才姗姗来迟。他如此付出,却毫无怨言,仿佛一切理所应当。十年后,当他自己成为公司的 CEO 时,才发现此种才能是如此难得,只能由老天赐于,自己求不来。

只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买马远的帐,李东胜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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