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队长该不是喜欢你吧。”
苏艺揶揄道,还冲着洛凌挑了挑眉。
毕竟洛凌长得这么好看,让人喜欢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他将我当成了兄弟。”
洛凌轻叹了口气。
她的力气比普通男人还要大,让人看着都有心里压力,更不用说她谈恋爱了。
当那些人看着她一个人一次性将所有的乐器搬到舞蹈上的时候,那些旖旎想法就彻底消散了。
在舞台上,她就是没有感情的鼓手——
虽然洛凌口口声声地说着自己会打鼓,但是没亲眼见识到,终究还是会怀疑的。
因此,就在当天晚上,程修带着洛凌去了他的音乐工作室。
让她试一试架子鼓。
这个音乐工作室,并不大啊,但是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
就是墙壁,都弄成了隔音墙,这样不管他们在里面如何大声,都不会影响到附近邻居。
洛凌其实很久都没有打过架子鼓了。
自从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再打过了。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尝试着打了一下。
杂乱无章的鼓声,让苏艺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
“这完全不行,这样的鼓手,我们第一轮就会被刷下来吧。”苏艺皱眉道,“我们还是重新找一个吧。”
“等等,再看看。”
程修摇了摇头。
就见洛凌摇着头,又敲了几下。
刚开始依旧是磕磕绊绊的,但是渐渐地,鼓声开始以后了节奏感——
一下一下地。
之后,越敲越好,越来越顺畅。
“好久没有打架子鼓了,手都有点儿生了。”不过,手感回来了,她就越敲越high了。
苏艺忍不住抽了一下眉头,“这——”
她竟然真的会打鼓?
“她应该太久没有打过鼓了,所以一开始在找感觉。”
就如同洛凌自己说的那样,她的节奏感确实非常不错。
程修想了想,上前拿起了他的吉他,“合作一首?”
“好。”
“你会我的歌吗?”
“全部都会。”
洛凌点了点头,她可是程修的大粉,程修所有的歌,她都会唱。
好吧,虽然她唱的很难听。
但是她确实是会唱的。
程修直接挑了一首歌。
他的吉他声才刚刚响起来,洛凌的鼓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甚至于,鼓声一直试图在影响他的吉他。
才刚刚上手,竟然就能够敲得这么好。
洛凌是个真正的天才。
“这架子鼓打得这么好,她竟然跑去拍戏?”
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真是太浪费了。
当然了,她之前的戏拍得倒是不错——
程修倒是清楚,会打架子鼓的人,应该不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而是他女朋友洛凌。
“程修,我给你当鼓手。”洛凌放下手中的鼓棒,伸手挽住程修的脖子。
“好,有时间限期吗?”程修啄了她的唇瓣一下,眼神柔了几分。
“我给你当一辈子的鼓手,好不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