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礼物啊?”好像自己生日还没到哦,还有,生日礼物下次能不能挑几个长得漂亮点的男孩子啊?
长这么黑这么丑的,会不会害得自己也变得像他们这么黑这么丑的啊?
“是啊,他们七个会先陪你一个月,到时候,你挑自己最喜欢的四个出来。
当然了,你要列举出为啥挑这四人的十个原因,也同时要列举出不要另外三个人的原因。”
顾敏笑眯眯的摸了摸弘瞻的头说道。
弘瞻眨巴眨巴眼睛看着顾敏道,“还要这么麻烦的,额娘,我可以不要吗?”
“弘瞻不喜欢啊?”顾敏弯下腰说道。
“嗯,可以说不喜欢吗?”
“可以呀,不过,你看他们七个,听见你说不要他们,多受伤,要不,弘瞻先带着他们七人在园子里玩三天,过三天,你再告诉我,要不要他们七人?”
这倒不是顾敏瞎说,那时候葫芦一去庄子上挑人,被挑中的几个的家里人不知道有多开心。
在他们看来,能去小阿哥身边侍候,给小阿哥晚上倒夜壶,也比他们在庄子上种田强啊。
更何况葫芦说了,那是去陪小阿哥玩的,他们的父母都说了,要让他们想尽办法留下来。
看看人家小胡管事,不就是娶了侧福晋身边的一个丫头嘛。
瞧瞧人家现在,用主子的银子,天南地北的玩着,多爽啊,赚了老多老多的银子。
还把自己的外甥啊啥的也全部带了出去,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那还只是娶了侧福晋身边的丫头呢。
倘若成了小阿哥的亲信,那还了得?
因此,那十个人早早就被灌输了,一定费尽所有的力量,留在小阿哥身边,当只狗也比回庄子上强的想法。
所以,一听弘瞻不要他们,他们是真的想哭出来了……
弘瞻看了看那七个比他年纪大些的男孩,又看了看顾敏,只能点了点头。
“侧福晋,老奴有些不明白,您不是已经叫王爷安排小阿哥的伴读了嘛,那将来的这四人……”
等弘瞻带着七人离开后,丁嬷嬷便在一边问道。
“伴读是陪着读书的,大家互相督促,他们七人或者四人,是陪弘瞻玩的,其实玩也是一门学问。
更何况,我问过七人,都是下过田种地过,有几个已经有好几年的下地经验了。
到时候,咱在杏花村里可以自己种些菜,送进府里让爷吃,或者大猫回来,招呼大猫吃。”
每次让大猫吃点蔬菜,虽说她都是会吃,不过,她的脸色都不好。
倘若是自己种的呢?
自己种的肯定会比庄子上运来的新鲜。
倒不是说人家庄子上的奴才种得不好。
而是庄子上运来的菜,速度再快,也是至少离土一天了的,或许时间会更长些。
那菜的新鲜度肯定不能比了。
想当年在现代的时候,顾敏有跟着同事去人家山里的老家去过。
那刚从地里摘来的青菜,味道那叫一个好,是她从来没有吃过的鲜甜美味。
那时候同事们还说,怪不得山里人比较长寿,天天吃这么好的菜,每天的空气这么新鲜,人也会开朗些,心情也会好些。
不过,叫同事们真搬来山里,谁也做不到。
用同事的话讲,那就是节假日来过几天当然是合适的,可时间太长也不好,先是购物不方便,二是配送不方便,至于娱乐方面,更加不行。
可现在顾敏就不同了。
一方面她在古代也生活了近三十年了,基本都适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