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次动次动次……
其实,在这群黑佬刚刚追进这条沿江小路的时候,那为首的一辆摩托车上,就有个手腕打绷带的黑佬忍不住嘀咕起来:“布朗格,又是这条路?我怎么忽然有种不吉利的感觉?”
“愚蠢的菲利斯,不要说这种蠢话。上次那个变态,又岂是次次都能遇上的?”
“那个魔鬼,实在太可怕了。”
“这次,是唐文德给的消息,他盯上的人,据说是外地的。那人身上携带了总价值6000多万的东西。你想想看,只要干成了这一票,我们吃香喝辣可以潇洒好几年了。”
“6000万?这么有钱的人,背景恐怕也不简单吧?”叫菲利斯的黑佬,智商还是在线的。
像他们这些地痞流氓,平时欺负的人,也顶多是那些普通的小市民。因为也只有这种人才比较好欺负,欺负完了,也不会有什么追究。
若是换成有背景、有身份的人,他们也根本惹不起。
说到底,他们只是社会底层的一群小渣滓,总体上还是上不了台面的。
“菲利斯你个蠢货,6000多万的东西,咱们就算是平分了,每个人也能随便拿个一两百万,然后跑路,彻底离开秋明市,难道不够你潇洒吗?”
菲利斯经这一提醒,眼睛一亮,大觉言之有理。
要知道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平均是3000~5000星元左右,而这个经济水平,也足够过上普通生活了。
如果有200万存款的话,嗯,虽然过不上顶流生活,一般小资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比如平时带妞看看电影、旅旅游,开个跑车到处拉风,还是阔以做到的。
这么一想,菲利斯的心里就美了起来。心跳的节奏跟随着动次动次的节拍,热血沸腾。
车子追了一段路后,菲利斯朝前方看了看忽然猛地一拍布朗格的肩膀,指着前方30米外的一辆“超载”的摩托车。
“布朗格,我的兄弟,你看前面,会不会就是那辆车?”菲利斯兴奋道。
黑佬头目布朗格朝前面一看,那是辆崭新的摩托车,车上坐着两个人,大包小包背得跟一座小山一样。这正是符合唐文德之前的描述。
“应该错不了,就是他了。”
布朗格又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猛男们,飙起来。”
“ho、ho、ho、ho!”
他们呼嚎着,突然加速,一辆辆的摩托车疾驰而过,几个转眼的时间,就一一超过了前面那辆超载的车辆。
布朗格这辆车为领头羊,率先冲过,然后于前面的道路上一字排开,将路完全给堵住。
其时,大路上,劳斯莱斯车里的唐文德也将车停了下来,目光透过绿化带,正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即将发生的一幕。
动次动次动次……
音乐在嘈杂,人声在鼎沸。
“什么情况?”身上扛着大包小包的侯乐见这状况,心情也忽然有了点紧张。
这,不对劲啊。
这些人,是要抢劫怎么着?
往周遭一看,人还不少。十多个。
完了。
刚买的零件,可是4000多万呢。还有凌纪身上2000多万的【赤金鼠基液】。合起来6000多万星元。
这是要打水漂了吗?
呼嚎声还在环响,这些黑佬们平时很爱鬼嚎。
突然,为首的布朗格拿了把刀出来,很霸道地在江边护栏上敲了敲。
叮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