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很早,两人就休息了。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一次凌纪更知道要如何节省体力,养足精神。
翌日早上5点,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就出发了。
新买的摩托车加满了油,带上侯乐,一路疾驰。
当速度提升到最快之后,竟能达到180公里每小时。
摩托车的性能还不错,但太快的话还是会有点发飘。稳定性肯定比不上四轮轿车。
适应了一下后,凌纪将速度保持在140公里每小时。
路上他只开了一个小时,然后就换成侯乐来开。
开到边荒后,花了3个小时41分钟,比预计的时间慢了半个小时。
“还差十多分钟就9点钟了,先吃个早点吧。”
侯乐这次的定位,主要跟沙师弟一样。基本上所有的必须物品,都带在他的身上。
下车后,活动了一下四肢,他从兜里一掏,就抓住一大份烧烤味的角蜥肉。自己撕了一块后,另一半丢给了凌纪。
两人简单吃完,就以凌纪为首,登上了边荒城墙。
侯乐是第一次来,所见所闻,都充满了惊叹号。
“面罩戴好,能不暴露身份,尽量还是不要暴露身份,这对我们并没什么好处。”
凌纪一开始就已经把面罩给戴好了。
侯乐却有点不习惯,但听凌纪这般说了之后,他也终是拿出面罩戴了起来。同时,他把装备也穿戴了起来。
单兵外骨骼支架、机械手臂。
在城墙上等了十余分钟后,泰山也来了。
昨晚在电话里联系,凌纪是让他自己想办法过来。
这小子居然自己弄了一辆车,开过来后一脸张望,当远远看到城墙上有人,他兴冲冲地就跑了上去。
“金木大哥,你来得可真快。”他爬上来后,也吃起了自带的早餐。
当着凌纪的面,他也毫不在乎自己的真面目被他俩看到。
“你手上的尸疮,怎么样了?”凌纪问候了声。
“我打了针了,挺有效的。”泰山撩起袖子,将手给他看。
如今的红肿已经消下去了,只有一点点的印子。特效针打完之后,是要几天时间才能彻底痊愈的。
“没事就好,这次进去,你可得小心一些了。宁愿慢点,也不要粗心大意。随便沾染个尸疮,代价太大,不划算。”
“嗯,我这次一定会注意的。金木大哥,这次就我们三个吗?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泰山到底是很健谈,主动跟侯乐打起招呼来。
“叫我大圣就行。”侯乐也给自己起了个假名。
“大圣?那不就猴哥吗?猴哥你好,我是泰山。”泰山憨厚地笑道。
侯乐眉头一蹙,好好的大圣,居然能被你叫成猴哥,也道:“你叫泰山,那不就是人猿么?猿猿你好。”
凌纪在旁笑了,“一个猴子,一个人猿,说起来,你们五百年前是一家。”
“呸!你才跟他一家呢。”侯乐将头扭转一旁。
泰山却对他身上的那套装备很感兴趣:“猴哥,你这装备看起来挺牛逼啊,这就是机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