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华夏第一学府,老雷这个没文化的痞子兵最为向往并最嗤之以鼻的地方。
向往是因为这个地方都是文化人;嗤之以鼻是因为这小子没文化。没文化不知道害怕,他归结自己成为痞子兵和流氓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到京大读书,当然了,他自个又有些看不惯这些文化人,一个个瘦的跟啥呢,打架也打不过人家,秀才跟兵比……啧啧,差得远了。
叼着四块钱的红梅烟,穿着一身阿玛尼西装的老雷,跟在小螃蟹后面得得瑟瑟的走进学校。按照小螃蟹的说法就是:这里是本姑娘的地盘,一定要嚣张,不然会丢了本姑娘的人的。
听到小螃蟹的话,老雷深以为然,他觉得人就该这样嚣张的过着。这个小螃蟹实在是太和自己的胃口了,嘿嘿,就连装钱的架势和笑声都跟自己一样呢。嗯,英雄所见略同,小螃蟹这丫头真不错,虎虎生威的,很是大气,倘若是个男人的话,跟自己有得一拼。
于是,老雷干脆的就跟在小螃蟹身后极其嚣张的走近校园,吧嗒吧嗒抽着香烟,还特地戴上了学校门口七块钱买的一副墨镜,一副老子是保镖的模样。
还别说,跟在小螃蟹后面还真不错。这丫头果然在京大混的是风生水起,不光那些学生看见她得绕路走,连那些老师都得很客气的跟她点点头打个招呼。其中一名老教授看到雷萧毫无顾忌抽烟的样子,想上前说两句呢,结果发现老雷是小螃蟹的人,摇摇头,什么话都没说,装作看不见走了过去。
“喂喂喂,小螃蟹,看起来你在京大混的还真不错呢!”老雷快走两步,拉着含笑的小手满脸羡慕的说道。
那些所谓的黑社会混的再好有个屁用啊?说(色色到底还是不入流的,要是能在华夏第一学府也混的这么牛逼哄哄的,那才算是本事呢!这里可是文化人的天地啊,文化人的清高可是谁都比不起,你就是相比也比不起。
华夏这个地方,那是悠远流长的,文化底蕴极为深厚,文化人的傲气那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所以老雷打心眼里佩服小螃蟹,他觉得自己还真的小看了小螃蟹:谁说神经大条的妞就不能混的牛逼哄哄了?!
“那是当然了,以后跟着本姑娘混,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小螃蟹含笑扬着小脸,打了个响指得意的说道。
“我跟你混?!”老雷听到这话惊讶的睁大眼睛,反手指着自己,他觉得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这个丫头竟然让自己跟她混?
惊讶之下,老雷忽然想起来自己以后还得吃她的喝她的,心里一下子就虚了起来。这个堂堂一大老爷们没了钱,的确是英雄气短呀。
怎么办呢?跟她混还是不跟她混呢?
京大,华夏第一学府,老雷这个没文化的痞子兵最为向往并最嗤之以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