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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妖怪怕雷的妖怪桑不起(1 / 2)

诸城,看似很辉煌雄伟,却只是靠近边塞线的一座小城的名字,但不管再小的地方,不管再偏僻的地方,有特产,就有人气,而诸城就是有很多特产的地方,所以,没有淹没在众多的小城中,而是有了不少的人烟过客。

诸城有着连绵的山脉,山脉上连绵的竹林,本只是一道较为美丽的风景,但聪慧的诸城人应地制宜,用竹的竹笋烹调烧制香气诱人的竹笋炖肉,用竹的叶子酿造入口绵柔后劲却十足的竹叶青酒,更有着竹林的附属产物药用价值其高的竹叶青蛇酿造的药酒,靠近边塞线,却有犹如江南水乡吴侬软语一般的轻绵小调由竹笛吹出。

让小小的诸城迎来了诸多的走南闯北的天下客,入关和出塞的人们都爱停留在诸城,打一壶竹叶青,就着一盆竹笋炖肉,听着一曲竹笛小调,享受粗狂与柔情的混杂。所以,诸城也被很多人称为边塞的江南。

天公不作美,刚刚还是日头高高悬挂的晴天,突然就乌云密布,风声大作,密密的雨水伴着雷声和风声袭来。

城门口,来往的行人急速的躲入城中,寻找一间酒楼坐下,这样的雷雨的天气,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不若进城喝一碗酒,吃一大口肉还能来一曲软绵的小调来的痛快,酒家们习以为常的为客人们端上酒和肉,这样的天气,总是能挽留住更多的客人。

刚刚还人满为患的小城外如今已是空空荡荡,连守卫士兵都躲进了就近的酒楼等待雷雨的结束,城墙上,无人问津的破旧告示缓缓飘落,飘落到一双黑色马靴前,马靴的主人伸出黝黑的手将它拿起,低沉的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轻视。

“呵,状元?有趣。”

雷,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大气中的云体之间、云地之间正负电荷互相摩擦产生剧烈的放电,产生高温、使大气急剧膨胀,产生震耳欲聋的巨响。

而闪电是雷雨云体内各部分之间或云体与地面之间,因带电性质不同形成很强的电场的放电现象。

所以,雷电可怕吗?对陈宫笙这种从小被教导这些知识的现代人来说,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对于愚昧迷信的古人来说,雷电,是老天爷发怒的象征,为了平息老天爷的怒火,古人甚至会以神之名举行祭祀。

咳咳,打住,写这么多,只是为了说明,雷电,真的不可怕,但是,陈宫笙能说么?不能,不说古人能不能听懂,就算听懂,大概也是当陈宫笙发疯了吧,所以,陈宫笙只能无奈无奈再无奈的看着某非人生物卷曲在自己身边,qaq这是要我当禽兽呢?还是禽兽不如呢?

没错,某名为李暄的非人生物花妖同志,虽然只有小小的法力,但也能来个瞬移开花什么的能力,但,却,害怕,打雷。

因为竹屋不大,陈宫笙本想找村里的乡亲帮忙再搭建一间竹屋的,但刚化形没多久的李暄却不愿意离开陈宫笙身边太远,只好退而求次的在屋子里又搭了一张竹床,而作为硬塞东西的后果,是陈宫笙超级喜爱的摇椅只好可怜的被挪到了屋外享受风吹日晒。

古时候毕竟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和娱乐活动,一般人们都睡得比较早,可怜的爱睡懒觉的陈宫笙,自从来到了这里,每天早睡早起,不是一般的悲惨。

话说,这天,陈宫笙与李暄也早早的入睡,突然大作的雷声,让熟睡的陈宫笙略难受的动了动,怀里,突然出现了毛茸茸的东东。

睁开眼睛,瞥向自己的怀里,入目,是银白色的毛发,胸膛,是一阵一阵微热的鼻息,qaq,李暄啊李暄,你的能力用在这里,你祖宗造吗?

感觉到怀里微微的颤抖,陈宫笙沙哑着还未醒来的嗓子,“暄儿?你怎么了?”

抬起头,李暄总是空白无波的金色眼眸,难得的泛起了水光,不染而丹的唇委屈的下扬,就好像求主人抚摸的大型犬科动物,就差屁股后面来条摇动的尾巴了,“怕,雷,很怕,和然一起睡。”

被诱惑到了,咽咽口水,陈宫笙眼神晦暗不明的看着似乎毫无自觉诱惑着别人的李暄,抬手摸了摸他绸缎似的长发,“乖,不怕,我会陪着你的。”

湿漉漉的眼睛单纯而专注的看着陈宫笙,“然和暄永远在一起。”

永远?在一起?垂眸,陈宫笙不再看着那天上地下唯有你的眼睛,轻轻的轻得连自己都无法听到,“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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