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的妻子,感受到了丈夫的认真。没着急催问,主动帮他在屏幕上翻找起来,她还记得大致的位置。
摄影师激动地跟妻子解释:“你确定没看错就好!我的天,私人保镖居然配枪!这也太无法无天了......”他原来干过一段时间的法制节目的摄像。对法律问题,尤其是敏感的枪械问题了解的不少。
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枪呢?
喜欢了总想了解一下,私人能不能配枪,在什么情况下能配枪。
本来以为保镖之类的人应该可以。
没想到有一次在办公室找律师一问,对方哈哈一笑,递过来一本法律书!
上面的规定很明确。
他一边盯着电脑,一边说道:
咱们国内的枪支管理法规定之第三条,我还记得说是,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等等方式操作枪支。
违反这些规定是违法犯罪行为。
并写明了任何人都有检具这种违法行为的义务,国家会保护检举人,一旦有功还给予奖励。
有些单位倒是可以配备枪支。但是那是经省级部门和警察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还有就是经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再有就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或者科研单位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枪。这些单位的人私自带出枪支,都是违法的。
而且这是经营性单位。至于个人,统统不可以。
就连警察、押运员,特别安保人员。下了班的私人时间,也是不可以带枪的。
除非有一点......
说到这里,摄影师忽然愣住了。
因为他找到了这张照片,上面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招照片的右侧刚好拍到了一位保镖的手。插在衣服里的手,手里握着一样东西,正在往外掏!
他头皮发炸,看到一柄黑色手枪尾部的击锤!而唐文姐弟,也出现在这照片里、简直太珍贵!
“这个保镖没事掏枪做什么?”
老婆一句提醒,他立刻回忆起来,脱口而出:“一个女记者摔倒了,因为他们没有接受采访。一言不发,所以大家拥挤的比较厉害。场面有些混乱。他们可能误会了什么。”
他坐在电脑椅上,整个人往后一仰,舒服地只想叹气:“老婆、太棒了!这个误会太棒了!他们居然有枪!有枪!我的天哪!”
“有枪就那么严重,你不是说还有除非么?”
“哈哈......当然严重了!这可是违法、是要坐牢的!”摄影师严重闪着兴奋的光:“你说我把这照片卖给谁好呢?”
作为一个颜控,女人看了看唐文脸,不舍了一秒钟。一回头还是觉得自家房子更重要!
于是提醒道:“你说的除非到底是什么?”
“当然是国家特许了!可是怎么可能,国家怎么可能特许嘛?特许给一个商人,不是在造就特权阶级嘛?怎么可能。再说、还不是特许给他本人,而是给他的保镖!”
“那赶快卖吧!说不定别人也拍到了。晚了卖不了好价格了。”女人还是比较务实的。
摄影师精神一震:“对、卖了它。落袋为安!”
他没想过给自己的新闻网发出去,那样老板最多有一笔可怜的奖金给他,然后记个功劳,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升职呢!再说、升了职还不是要还房贷?还是卖个高价更划算些!
他打开手机,一个个查找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