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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标枪棱堡俱成灰(1 / 2)

恐怖与绝望弥漫在‘色’雷斯人心头。

秦军的青铜制弩,就象刺猬的尖刺,密密麻麻的‘射’来,在不到一百步的距离上,就算‘色’雷斯人的身体再壮实,也无法抵挡住由机刮力量创造的千均之力。

冷兵器时代的步兵作战。

一般来说,以长枪兵、刀盾兵为主,秦军则相反,他们更多的依赖弩机作为远程打击力量,而一旦两军靠近,则秦国士兵往往一手提着酒器,一手持着青铜利剑,呼喝着叫喊着飞奔上前。

等到‘肉’搏战杀死了敌卒,秦兵以利剑割去首级以为军功,如此血腥的杀人方式让秦军在战场上屡屡占得上风,而今,面对人高马大的‘色’雷斯人,重新组建起来的秦军步兵将士们再次拾起了传统作战方式。

“大秦,大秦!”季心疾声大呼。这是他第一次独挡一面的参与一场生死倏关的大战,也是他在西征途中经历的最重要一战。

军侯韩安国的一队士兵,位于战阵的最前面,在他的前面,‘乱’哄哄的‘色’雷斯士兵的眉眼在火光的照映下,也能分辩的清清楚楚。

“弟兄们,瞄准了,发‘射’!”

“发‘射’!”

出生于齐地的韩安国,没能赶上秦国统一之战的末尾,就连南征之役他也没有运气参加,而在地方郡县当了一任军侯五年之后,韩安国毅然的辞别了家人,决定参加第二批的西征秦军队列之中。

“大丈夫,功名战场取!”这些年,在秦国武力统一全国,并持续强悍的扫‘荡’四夷,以武立国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对于秦国的男儿来说,如果不当兵,或者没有得到军功的话。那就会被人所瞧不起。

韩安国渴望有一天能够衣锦归乡,有一天能够披红戴‘花’,让郡里的那些美貌小‘妇’人一个个用多情的眼眸看着自己。

“韩军侯,快看白夷人?”就在韩安国心中念头百转之时,旁边有士兵惊声叫喊起来。

待韩安国转头看去,却见侧翼方向,一队‘色’雷斯的士兵拎着长约一个高的标枪,正作势准备‘欲’投掷。

与拥有机弩的秦军相比,‘色’雷斯人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注定他们不可能如秦军一样有先进的武器助阵。不过,‘色’雷斯人也有自己的拿手利器,那就是他们手里锋利强劲的标枪。

标枪。

也就是长枪。

它的发源,是‘色’雷斯人的老对手希腊人发明,在后世的奥运会上,标枪项目也是田径系列项目中的一个子项。

‘色’雷斯人有的是力气,对于他们来说,用力气投掷标枪是如此的简单自如,就象每天吃饭睡觉一样。而在不间断的训练下,他们手里的标枪也是‘精’准无比,几乎是指向哪里就能投掷到哪里。

“卟,卟——!”

“小心!”

韩安国的提醒还是晚了一步。几乎在一瞬眼间,秦军队伍的左翼位置就一下倒下了二十余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被标枪重重的钉在了地上,肚肠内脏立时破损不堪。血污流满了一地。

“强弩,集‘射’!”

“轻兵部队,压上!”

秦军阵中。负责第一线指挥的校尉、军侯们急促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在他们的指挥下,一度凌‘乱’的军阵又恢复了秩序,位于最前方的弩兵们纷纷调整望山的高度,将手指紧紧的搭在了板机上。

“嗖嗖,嗖!”

呈直线形前进的弩箭,就象一枚枚钻入人身体里的毒矢,让人防不胜防,‘色’雷斯人仓促之间,也没几个人拿着盾牌,等到他们发现危险时,一切均已太晚。秦军的一‘波’反击弩矢,立时也送走了五十多个‘色’雷斯壮汉。

在近距离上相互对峙。

彼此均拿出了杀手锏,仅仅几轮过后,‘色’雷斯人就顶不住了,他们的兵员数量远远的少于秦军方面,而更重要的是,标枪这种武器携带太不方便,一个‘色’雷斯士兵正常情况下,顶多带着三杆标枪,而相比之下,秦军弩兵的箭壶里面,最起码要装上二十枝的箭矢。

半个时辰后。

‘色’雷斯人防线崩溃,在这种比拼意志的较量中,一向以铁血‘精’神著称的秦军笑到了最后,‘色’雷斯人在丢下了近三百余具尸体和二百多重伤兵后,仓惶向着城内的巷道分散逃跑。

斯巴达克斯无助的躺在冰冷的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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