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不同年龄段的人对刘琅都有不同认知,跟刘琅同龄的那群十五六岁的孩子觉得刘琅就是一位流行教主,一手将美国的流行文化推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尤其是“男神组合”与“天命少女”这两个组合让全世界的少男少女们如痴如醉。
而在二十五六岁到三十多岁的知识分子眼中他又变了模样: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豪,同时拥有着一颗最超前的大脑,这是美国年轻知识分子对刘琅的评价,也是最高的评价了。
那些年纪再大一些,比如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对刘琅就没有那种狂热,毕竟这些人对娱乐圈不怎么感兴趣,当然,那是因为这些人并不了解刘琅,越是资本家越是喜欢刘琅,因为他能带来财富嘛。
莫兰带来但这四个人都是中产阶级,收入超过平均水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真实的能力是大于他们但收入水平,刘琅也不知道莫兰是怎么和他们成为朋友的。
当然,这也不意外,四个人中有两个华人一个黑人,肤色的不同决定着他们在这个国家的地位,除非是像刘琅和万安这种出类拔萃的人物,因为他们可以给其他人带来大量的财富,即便美国种族歧视严重,可这种歧视还是无法跟对财富的欲望相比,在金钱的面前别说是肤色,就是一头猪,人们也要把它供起来。
几个人见到刘琅兴奋无比,莫兰找他们并没说是要给刘琅办事,只是讲了一下工作的性质和待遇,比如那位路易斯是主管新闻的副总裁,年薪是二十二万美元,这个薪金比美国国内还要高一些,毕竟工作地点是在港岛,其他三人也是副总裁级别,主管财务、主管人事、主管广告业务。
现在四个人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就是传说中的刘琅,顿时觉得自己的腰都粗了几分,圣唐公司的名气在那里摆着呢,两家公司都是刘琅的,那以后自己的前途就会更好。
当然,四个人算是美国的精英阶层,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有前途,前提是你能为老板做什么,只有你创造出了足够的价值才能让老板高兴,这才是你要做的事情,至于说老板如何看待那就是他的问题,如果他没有给予你足够的回报,那员工刘跳槽离开呗,恰恰刘琅就是一位知人善用的老板,圣唐公司他几乎不管,一年时间都不再美国,可圣唐还是强劲发展。
圣唐公司的管理模式都被写入了商学院的教材,很多人都在研究,归纳出几点原因,首先是良好的企业文化,高层们和普通职工之间都能轻易接触可以让基层的意见更快的传递到高层耳中,愉快的工作让员工始终充满了乐趣。
然后是股权分配制度,第一代员工都拥有股权,刘琅做为创始人才拥有百分之十的股权,每人都享受分红的权利,他们站在交易所中就能看到自己财富的增长,这种直观感受让他们充满了动力,这种股权分配不是谁都能做到的,需要有大魄力。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刘琅自己的人格魅力,圣唐公司的企业文化把刘琅树立成领袖,并且所有员工都认可这位领袖的能力,这类似“洗脑”,但却异常有效,因为圣唐公司绝大多数的电影和歌曲都是他独立创作的,所以他也担得起领袖二字。
现在圣唐公司领袖成为了四个人的领袖,大家都觉得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每个人都畅谈了自己对工作的畅想,路易斯最是活跃,毕竟她本身就从事着记者工作,对电视报道有着近十年的经验。
“记者做的是什么?是维护正义,敢于揭露真相,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真相被那些强权所掩盖,普通人根本无法反抗,因为他们的声音根本传不出来,这就是我们记者存在的意义!”
路易斯有些激动,显然她是一个比较激进的人,这跟她这么多年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有着关系,同时也说明她是一个有着责任感的人。
“吉米,我看过洛杉矶电视台播放那三部纪录片,美食节目不必说了,很好,但我最看重的是另外两部,如果那些场景不是特意为之,我觉得这两部片子非常好,因为它们完完整整的讲述出一帮最基层工作人员的真实状态,没有粉饰,没有政治,只是表达出当事者对自己工作的态度,这就是真实的新闻,现在这样的新闻是很少的,也是弥足珍贵的。”
不管是路易斯像讨好刘琅也好还是她真正的感受,起码她看过这三部纪录片,还有着自己的了解,刘琅觉得她值得培养。
“几位讲的都很好,我完全同意,看来莫姐姐给我找了一帮精英强将,我现在是更有信心了,既然大家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那我也和大家谈谈我为什么要买一家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