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东突然发出质问,让侯长发一愣。
“谁的规定?王副部长,这是我们的电力部的规定,事实上在咱们国家,很多部门都有这个规定,工业部想必也是如此!”
“呵呵,是吧?在八四年,我们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这个法律中有明确说明,如果各位不知道,我现在就给大家说明一下,法律第十一条中说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六十条中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可要求其赔偿一万至一百万的金额。”
王振东毫不客气,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专利法说了出来。
除了江波涛外,所有人都是一愣。
“专利法?这是什么意思?”
现在是八九年,距离国家颁布专利法已经过去四年多了,可这法律基本上没什么用。
倒不是说没有什么法律效益,国家制定法律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只是在执行上非常有难度而已。
刘琅的变形金刚模型和《灌篮高手》漫画都申请了专利,国家也都通过了,可是结果依旧是市场上充斥了各种盗版,想要维权都做不到,因为实在是抓不过来,即便抓住盗版商充其量也就罚个几千块钱坐上三个月的“班房”,出来后换个地方接着弄。
这是版权专利,技术专利也是如此,申报的人不少,但是具体的保护却有着缺失。
在八五年有一件事非常说明问题,首都有一家工厂的技工发明出一种工艺,可以锻造出的零件精度提升不少,不过他的这种工艺却带不来多少收益,不是说企业没有收益,而是他个人得不到什么好处,充其量工厂一次性奖励他几百块钱。
此时有一家个人的小加工厂发现了这么技工,于是偷偷联系他,让他在周末帮忙干活,一个月给他三百多块钱的酬劳,三百多块钱已经和他在原有单位的工资差不多了。
这个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在周末时到私人工厂打工,很快制造出的零部件就占领了市场,他原来的工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工厂的厂长一调查就发现出了“内鬼”,于是报了警,警察把这名工人抓了起来,当地法院一审判他一年徒刑。
工人不干了,使用自己的专利赚钱难道还犯法?于是申请了上诉,还请了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
官司打了一年多时间,最后二审宣判他无罪,可因此他也被工厂开除,戴上“叛徒”的帽子。
这件事当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觉得他有道理,但是也有人认为他这么做就是背叛,虽然没有违法,也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