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二叔打算与盗墓贼死磕的时候,盗墓贼上门了。
马三,盗墓贼,“戒”字门下,第五十五代传人。
七年前,为了救入狱的亲人与朋友,他到我们村来盗墓,打的幌子是“寻亲”。结果被爷爷识破伎俩,与五叔一起击败于荒坟之中。
那一次,他断了手腕,他的同伙伤了腰。
七年后,他又来到我们村,这一次,却是为了“提亲”。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要来的是我们村,如果知道,他打死不会来。
他的弟弟小东说女友的家在宝鸡,至于具体的哪个县哪个乡哪个村,都没有说。当弟弟说到宝鸡时,我们村的名字和样貌还在他的大脑中闪现。但是,那只是一瞬,很快就过去了。
“怎么会那样巧合?不会那样巧合的!”马三心想。
弟弟小东很有出息,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又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读了三年研究生,两年前回到西安进入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工作,最近又因为业务突出而被提拔成了科长。
弟弟本可以回河南老家的,那边的职位更好,只是没有了亲人。
当年那个接父亲班去煤矿挖煤的大哥死于一次矿难,终了连尸体都没有找到,因为当时联系不到亲属,所以过了很久才寄来了五万元抚恤金,结果全部落到了继父的手里。
五年前,那个狠心的母亲得了食道癌,继父根本不给看,每天靠止痛片维系生命。马三心不忍,就接到了西安去西京医院治疗,终因耽搁太久,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不到半年死了。
母亲住院期间,山杏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在病床前精心侍候,也算了尽了做儿媳的本分。
提亲本应有长辈出面,可是小东的家里只剩下他这么一个亲人,还好女友的家人非常通情达理,说只要心意到了,谁来都行!
2000年6月6日,农历五月初五,星期二,晴天,有东南风。
马三在弟弟小东陪同之下,驾车往宝鸡出发了,同行还有山杏。
定在这一天提亲,马三是查过黄历上。黄历上写,该日适宜订盟、纳采、出行、祈福、斋醮、安床、会亲友。
这纳采,就是提亲。
古代确立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六种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纳采作为“六礼”中的第一礼,是指男家派遣媒人去女家提亲,送礼求婚。
《仪礼·士昏礼》上说:“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因此,提亲不能空手去,必须带着一只雁。而据历史记载,从东周到隋唐,这种用“雁”提亲的规制一直延续了一千四百多年。
估计后来大雁被打没了,所以就换成了其他的东西。
这一次马三去提亲,带了以下六样礼:
1、六斤肉(一刀切的);
2、两瓶酒(精品茅台);
3、两条烟(软中华);
4、六斤糖、六斤饼干(合起来分成两袋);
5、两只鸡(一雌一雄);
6、两箱水果。
另外,准备了一个大红包,二十个小红包。马三打算,只要看见小朋友,就发一个,沾沾喜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