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一定就在那人身上。”看着地上的血迹,秃头老者说道,确定了和氏璧的下落,按理说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是他的脸色并不好看,原因也在于眼前这摊血。
这是一头刚被杀死不久的野猪,只有身体没有四肢的野猪,地上的血液还未完全凝固,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血迹分别朝着完全不同的是个方向延伸。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是对方有四人,这种可能性极低,因为苍狼勇士此前只闻到了一个人的味道,没理由到这里突然变成四个人,如果真的有“同党”的话,他就完全没必要杀这头猪了。
第二种,就是那人将野猪杀死之后,将四肢分别绑在不同的活物的身上,让它们朝着不同方向行动,这才留下了这些血迹。
而那个拿走和氏璧的人应该在身上涂了不少猪血,利用血腥味来掩盖自身的气味,让苍狼勇士难以通过嗅觉判断其准确方位。
秃头老者想了一会,先对四个苍狼勇士下命令,让四人朝不同方向追去,他带着另外两个苍狼勇士在附近转悠,看能不能有意外收获,同时确认那人并未从其他方向逃脱。
一刻钟的时间内,四个苍狼勇士陆续归来,前三人口中都叼着被咬死的不同动物,有小猪仔,有鹿也有野狗,同时还有野猪的一条腿,最后一人,没有携带任何东西归来。
秃头老者立刻带着六人朝着第四个苍狼勇士归来的方向追去,很显然那个取走和氏璧的人就是往这个方向逃跑的。
沿着血腥味,追出了大概五里地,一条河拦在他们面前,在河边,秃头老者看着一条野猪的后腿。
“该死”秃头老者怒骂一声,他最讨厌河流,因为河流会掩盖人身上的气味,让追踪变得困难,当初童贯就是利用河水,才得以逃脱。
当然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秃头老者立刻让六个苍狼勇士分散开,朝不同方向搜寻,一旦那人离开河水,哪怕只是从河水中站起来,留在空气中的味道也会被苍狼勇士灵敏的鼻子闻到。
这种办法虽然很原始,但还真别说,确实管用,朝上游搜寻的一个苍狼勇士在距离发现猪腿不到三百米的地方,再次嗅到了那人的气味。
时间宝贵,秃头老者立刻带人追了过去
“萨满长老和苍狼勇士当真是厉害,没想到真的追到这里来了,幸亏我多长了个心眼,否则真的就被他们给追上了。”看着地上杂乱的脚印,黄崇自言自语道。
黄崇的外袍不知丢到哪里去了,现在他身上披着几张硕大的绿色棕榈叶,棕榈叶破烂不堪,能闻到棕榈叶特有的味道。
黄崇返回此前他打开包裹的那个山洞,目的是为了验证对方是否在追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