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举起菜刀,很是随意地挥舞着,白光连连,竟然也令人觉得赏心悦目:“这世上,能难住我的事大概很少。”
“这算自我营销吗?”
“什么是自我营销?”
“你来投奔,总要有些本事,自我营销就是向主家介绍你的本事。”
“这么说的话,算是自我营销……漂泊多年,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办法自然越来越多。”
“也包括做卧底?”
“卧底是什么?”
“奸细。”
“你要派我去做奸细?”
“我又不打别人的注意,为什么要派你去做奸细?”
话题到此结束。
……郑飞跃喜欢在院子里吃饭,将餐桌安置在树下,伴着虫鸣与花香,总是格外下饭。
饭菜上来。
四人落座,分别是郑飞跃夫妇,大管家吕布,再加上做这顿饭的功臣。
“尝尝,快尝尝,有什么不足之处,尽情指教,我最喜欢听取意见。”
小周招呼得非常热情,仿佛他才是这里的主人。
郑飞跃夹起一片鱼,放到嘴里,笑道:“比我做的好吃。”
李心儿事先领教过小周的厨艺,自然不用多说。
吕布根本没动筷子,只是静静地打量着小周,仿佛要将他的生辰八字看出来。
小周笑道:“有酒吗?”
吕布看了郑飞跃一眼,转身取来两坛还魂酒,然后就离开餐桌,根本没有动一碗一筷,也不知是何用意。
小周毫不在意,若吕布是个女子,他还有些兴趣,奈何对方是个爷们,就实在感冒不起来。
他倒了一碗酒,未尝先赞:“好酒!”
“海量的灵药砸出来的,一口下去全是钱,能不好吗?”
郑飞跃让李心儿给自己倒了一碗,“此情此景,我想赋诗一首。”
李心儿眼前一亮:“郑郎有何佳句,不妨吟来听听。”
郑飞跃将酒一饮而尽,摇头晃脑:“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闷头睡,人生得意须尽欢,岂因祸福避趋之?”
李心儿听得极不是滋味:“前言不搭后语,一塌糊涂。”
小周却是抚掌大赞:“虽然毫无对仗,却句句表明了郑大人是爱酒之人,看来我们有了第三个共同爱好,饮盛!”
语毕,满饮一大杯。
郑飞跃问道:“哪三个共同爱好?”
“爱情,阳光,美酒。”
郑飞跃忍不住笑道:“你适合做一名远游诗人。”
小周放下酒碗,抬头望向天空,眼神突然变得迷离而又伤感,喃喃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应该死而无憾了。”
没人知道他为何伤感?
这个人身上充满谜团,时而慵懒,时而勤快,时而安静,时而欢快,时而多情,时而伤感。
最厉害的是,这些特质完美地集中在他身上,汇成了独特的吸引力,对男人来说还好,对女人而言,这种吸引力是致命的。
再加上那双迷人的桃花眼,和对女性仿佛无穷无尽的耐心,不足一天时间,城主府的女性已经对这名“小周”推心置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