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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贵妃搅混水

苏四娘不是一个爱嚼舌头的人,大胡子知道她说的事关重大,便请她到书房一叙。

“昨日贵妃着人请我去了一趟她的景福,看脉相。”苏四娘说道这里就不再言语,将桌上的茶端起来慢慢的喝着,大胡子沈吟了一会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道,“又是一场腥风血雨。”又问,“贵妃怀孕几个月了?”

苏四娘用手比划出了一个三,大胡子眉头微微皱起来,“大皇子去的早,二皇子虽然是皇後娘娘亲生的,奈何皇後娘娘死的早,身子骨也不行,我看这贵妃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广阳公主许配给鹿状元的事情,多半就是她在极力促成的。”

苏四娘放下茶杯,又道,“敦亲王已经几年不上朝了,世子又是那样一个人,这次应该不会被牵连进去。”

大胡子摇头,道,“敦亲王执掌兵权几十年,虽然已经告老,但朝中的将军很多是他的部下。”

苏四娘闻言沈吟了一下,手腕一翻,手上捏住了一针,说道,“那么,要不要防患於未然?”

“四娘不可。”大胡子道,“四娘可见过二皇子?观他的面相先天就有些不足,哪怕有御医院一群太医伺候着,也恐有些危险。立储是朝中大事,贵妃这么大年纪好不容易有了一胎,若是有些闪失,难保会牵连到舅舅。”

苏四娘闻言便施施然的收回了针,起身道,“我可管不得什么朝中大事,若是她非要搅浑朝堂的水,我就好好让她尝尝浑水的滋味。”说罢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大胡子摇了摇头,苏四娘对舅舅的心思大家都知道,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大年纪了还执意不嫁?当年锺叔对她一往情深,可谁知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只落得两人生生孤单到现在。大胡子明白苏四娘自有分寸,心里还是有些不安,他从书房坐了一会儿,就去了胡老爷子的房间。

香姐吃午饭的时候都没有看到大胡子的影子,只有扶墨过来说大胡子在陪老爷子下棋,香姐命人给他们送去了一些茶点,还得了老爷子赏的一串玛瑙佛珠,说是保平安的。

孙王氏和二姐又被鹿状元接过去了,说是鹿家有人从家乡赶来,跟这家干亲见见面,到了晚上着人回话,也一并住在那里了。

香姐一个人显得无聊,跟春意咳了好一会儿瓜子,直到晚饭都端上桌以後,大胡子才回到了屋子里。

香姐见他一副疲惫的样子,道,“公公的棋艺那么好啊,这么难下?”

大胡子笑道,“唔,也不是有难下,只是每次琢磨着要怎么跟他和棋,或是输一两子,着实累的慌。”

“我说呢,看你累的,吃完饭早早休息吧。”

“娘和二姐呢?”大胡子问道。

“哦,说是鹿状元南方家中来人了,让娘他们去认认亲。”香姐道,“今日就住在那里了。”

“这样……那明日再接过来也好,”大胡子坐在桌边跟香姐一起吃了饭,饭後便拉着香姐说,“我跟你说件事情。”

“什么事?”香姐眨巴着眼睛问道。

“可能近日我们就要回家了。”大胡子道。

“啊,是吗?”香姐闻言眼神立刻神采飞扬起来,原来在汴梁虽然锦衣玉食,可她还是十分思念自己的家,还有家里的**、鸭、狗、菜等等,香姐掰着手指头说了一遍,说的大胡子也笑了,道,“好好,就知道你想早回去,娘和二姐那里你也要打给招呼,爹那边我也在说,若是无事大家一起去山里住住。”

“爹也去?那太好了!”香姐抚掌笑道,大胡子看她欢呼雀跃的样子,终於露出了今日一个真心的微笑。

香姐的子直爽,大胡子几次想跟她说清楚朝堂上的风云变幻,可又担心她多虑,关於鹿状元的事情,其实还是及早解决的好。

贵妃现在是後之主,她一心想要拉拢鹿白,偏偏因为与孙家的约定挡了道,若是鹿白不回心转意,孙家早晚要受牵连。当日鹿白拜干娘时贵妃空有架子,谁料想她几年都没动静,忽然就有了呢?到了三个月头上才找苏四娘把脉,估计她也是有十足的把握才做的,大户人家谁不知道苏四娘的名声?恐怕不出十日,这件事情就会在整个汴梁的上层圈子里传开……不行,必须要赶紧离开。

大胡子躺在床上一遍一遍的思量着敦亲王府、鹿状元、贵妃、皇後母家的事情,直到这了三更天才将将睡着。

事不宜迟,大胡子一大早起来就命人去接孙王氏和二姐,只说香姐昨日梦到她们了,让他们早些回家。谁知道就在派去的车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跟一个横冲过来的车撞上了,大胡子得知消息後吓了一跳,忙亲自去接人,还好只是孙王氏和二姐都是手脚麻利的人,除了孙王氏手腕稍稍戳了一下,并没有别的问题。可是一想到,若是昨日香姐松了口跟着一起去了,那她一个孕妇不知道会怎样……大胡子想着心里一阵阵的後怕,心知他们一家是该早点离开汴京的好。

大胡子带了府中的侍卫一起将孙王氏他们带了回来,受的伤到家以後,只消大胡子半柱香便收拾好了,除了不能提重物之外,别的一如从前,让孙王氏啧啧称奇。

留下香姐母女叙话,大胡子匆匆出门去,派扶墨去九门提督那里打探,自己则打马去了敦亲王府。

赵玉今日难得在家,一问舅舅,他竟然在屋中苦读诗书,道把大胡子惊了一跳。与敦亲王说起了贵妃一事,没想到他也已经知晓,苏四娘昨日离开胡家就跟他飞鸽传书了。

大胡子问起敦亲王的打算,敦亲王只微微一笑,道,“我自是听皇上的,皇上说让我向着谁,我就向着谁。”

仔细琢磨了敦亲王的话,大胡子心里也稍稍放下来,却又听敦亲王说道,“鹿状元那边的事情赶紧解决吧,迟则生变。”

大胡子眉头微皱的看向敦亲王,道……

112、金蝉脱壳之计

“舅舅已经知晓了?”

“嗯,与鹿状元有婚约的人在胡府住着,这件事情已经在汴京穿的沸沸扬扬。当日在大殿上,陛下应了鹿状元找到救命恩人之女便予以赐婚,若是三年之内找不到才会将广阳公主许给他,这事情天下人皆知,陛下肯定不会为了谁改掉。趁陛下还不知晓孙家的事,你与鹿状元还需尽快解决,不要闹到圣前去。若是到了那个时候,孰是孰非可就不由你们做主了。”敦亲王捋着胡子慢条斯理道。

“那陛下的意思呢,舅舅可清楚?”大胡子问道。

“若是广阳公主与鹿状元共结连理,那么贵妃自然是最大的受益人;若是鹿状元与恩人成亲,那么谁胜谁负还未可知。”

“皇帝陛下到底是想立二皇子,还是另有想法?”大胡子边思索边道。

“陛下年纪大了,心思也重了,他的圣意我不敢妄自揣度。只是他当年与皇後的情谊,却是很深的。”敦亲王看着这个与自己妹子有三分相似的外甥,语重心长道,“文轩,你可知我为何能安安稳稳活到现在?”

大胡子恭敬道,“请舅舅指点。”

“其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二,防患於未燃;其三,只为圣上着想。你可明白了?”敦亲王道。

“文轩明白舅舅的意思,这件事情我一定会趁早解决。”大胡子起身道,“那文轩就先回去安排了。”

“嗯。”敦亲王点了点头,又道,“小心贵妃,现在你的妻子就是她的挡路人。”

大胡子闻言心中一凛,重重的点了点头,道,“多谢舅舅,文轩明白了。”

敦亲王不愧是浸朝堂几十年,一席话便让大胡子心中的疑团豁然解开了。是的,不管贵妃有没有怀孕,香姐和孙王氏都是她权利路上的绊脚石,若是不早些把事情解决清楚,恐怕像今天的事情还会再次发生。人在暗我在明,更何况贵妃现在在後很得势,还是不要硬碰硬的好。

回到家的时候扶墨已经从九门提督府回来了,果然如大胡子所料,那撞车的人只说是买卖人家,赶着送货,再往深里便什么也查不到了。挥手让扶墨下去,大胡子去了胡老爷子的书房,事到如今胡家上下都在贵妃的眼睛里,胡家百年来遗世独立的家风不能在他这里打破。

胡老爷子倒是开明,只对大胡子说,“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你们这些儿孙的都平安,我这把老骨头就能放心去见你娘了。”

“爹,儿子……”大胡子一撩衣袍跪在老爷子面前,嗓子却像被哽住似的,不知该说什么。

胡老爷子道,“起来吧,你舅舅说的对,鹿状元的事情最要紧,你先与他说清楚。”

大胡子点了点头,便起身骑马出了家门,直奔鹿状元家,谁知到了他家胡同口,远远便看到鹿状元在门口与人谈话,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先皇後高氏的长兄高骏,还曾与大胡子有过几面之缘。大胡子心里咯!一声,拉着马的退到了远处,待高骏的轿子离开以後方才再次过去。

大胡子从胡同口一转弯,竟然就看见那鹿白站在门口,冲着大胡子抱拳道,“恭候多时了。”这个鹿状元果然不是个简单人物。

请大胡子进了书房之後,两人稍稍客套了一下之後,大胡子便道,“刚才看到国舅的轿子过去,就稍稍避让了一下。”

鹿白会意,也不置可否,只笑眯眯的说道,“不知胡兄有何事?干娘和妹子今日一大早不是给接过去了吗?”

大胡子道,“状元可知道,她们在回去的路上遭到了马车冲撞?”

“哦?”鹿状元眉头微皱,道,“她们眼下怎样了?”

“倒是无大事,只是岳母的手臂受了伤。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鹿状元是聪明人,应该知道谁让她们受伤的,轩不敢想象若是香姐也在这马车上今日会怎么样。”

“胡兄爱妻之心,真是让鹿某佩服。”鹿白道,“只是当年孙家与我之约……”

“鹿状元,香姐已经怀有身孕两个多月了,我本想安排她在汴京好好养胎,拜鹿贤弟所赐,我们恐怕是无法安生下去了,所以不日就将回山里去,请状元高抬贵手,不要再谈什么孙家之约。”

“这……”鹿白闻言一惊,半晌道,“原来香姐已经有孕。”

“鹿状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日一起落难的并不只有你和先岳父,还有我胡家的锺掌柜,这几日我与锺掌柜传书得知,当时的并没有所谓的指天发誓,只是岳父的一句临终托付,并且还是托付给了你们两人。当日听了你的话我还在想,为什么锺书没有告诉我与你的婚约,後来才锺书听说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情……鹿状元,你还想我继续说下去吗?”大胡子抬眼瞧着鹿状元说道。

“哈哈哈哈,不必了。胡兄果真是个爽快人,那么鹿某也坦诚相向了。”鹿状元叹了口气道,“我鹿白虽不是什么君子,可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不知是不是因为得皇上赏识,贵妃想靠广阳公主拉拢我,先皇後的娘家高家也想要与我拉关系,实不相瞒,鹿白虽然不才,但也不想参与朋党之争,当时情急之下只好以孙恩公的名义挡下了贵妃的一招,谁知皇帝陛下竟然当场嘉奖,并定下了三年之约,到了现在我也是身不由已。”

“这段日子我见香姐与胡兄恩爱有加,心中早已愿意退出这一步,却不成想这两日贵妃娘家与高家忽然来往及其频繁,今日早上短短的两个时辰,就先後有两家的人来我府里做客,我现在真是左右为难啊!”

“鹿兄何必为难,皇上只知道恩公姓孙,又不知这位孙恩公一定就是香姐的父亲,我的岳丈,你说是不是?”

“胡兄之意?”鹿白手指轻敲着桌子,颇有深意的看了看大胡子。

大胡子道,“听闻鹿兄将那位恩公的尸首埋在了京郊,反正孙家也要将岳丈的坟迁回家乡,若是当场发现那孙恩公本就不是她的家人,那么与鹿兄有婚约的人就本不是香姐,那么鹿兄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找人,这两年能发生很多事了……”

113、师姑和小倌

“胡兄所言极是!”鹿白略一沈吟,当即就笑道,“看我,真是太大意了,应该把恩公的尸首送回十万大山才是,干娘和妹子们恐怕也着急了。”

“正是,”说到这里大胡子终於略微放心,起身道,“那我就不多留了,这事情宜早不宜迟,状元的意思呢?”

“九月初五是个诸事皆宜的日子,劳烦胡兄告诉干娘她们这些安排。此外,这样大的事情也该让相熟的人家知道不是?”鹿状元道,“只是有些人恐怕还以为我们要定下这件事情,越到後面越是危险,我想既然香姐有孕,那日就之请干娘、二姐两人到场即可。”

大胡子自然也是希望香姐能够安全些,当即便答应下来。带到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指着桌子上一只小瓷瓶说道,“一直闻到这瓶子有股淡淡的异香,不知是什么?”

鹿白表情略微诧异了一下,然後才道,“是一位友人做的花香水。”

大胡子点了点头,道,“倒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她也通此技。”

“哦?那真是巧了。”鹿状元顺着他的话打了个哈哈,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大胡子知道他不愿多说,自己也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当即便与他告辞,出了鹿府大门。

一路上琢磨着怎样将这件事情告诉孙王氏,冷不防的马忽然停了下了,倒把他惊了一跳。

“臭小子,知道我在还不去请安!”一个熟悉的女音忽然说道。

“师姑,真的是你!”大胡子看到面前身穿绯红色裙装、眉目间一副洒脱不羁的女子,可不正是失踪已久的师姑连绯衣!连忙翻身下马,走到她的面前,眼圈都有些发热。

“废话,不是我还是谁!”连绯衣拍了他脑袋一下,道,“知道我在怎么不看看,就知道你这小子毫无人!”

“师姑在场?”大胡子哭笑不得道,“师姑的闭气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我都一点都没听到啊!今日在那你也看到了,那鹿白躲躲闪闪的,我正值求人之际,不能硬碰硬,这不是您教我的吗?话说回来,我本想要私下找人查呢。”连绯衣听他这样说了一通才略略满意,道,“我饿了,带我去个好馆子。”

“迎宾楼怎样?”大胡子巴巴的问道。

“太吵。”

“那竹轩馆呢?”

“做饭太慢,我饿了。”连绯衣又道。

“盛世居?”

“那里的饭菜一点也不好吃!”连绯衣瞪着大胡子,“有没有诚意啊?”

“姑姑您就直说吧,想去哪吃?”大胡子愁眉苦脸道,对这个灵古怪的师姑,他可真是没辙了。

“啧,既然你找不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咱们就去卿人观吧!”连绯衣眉开眼笑的说道。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後,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然後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後,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苏锦,多年不见,一切可好?”大胡子举起酒杯笑道。

“勉强过吧,哪里比得上胡大公子娇妻美眷在怀。”苏锦说完又轻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看着大胡子,让人搞不清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来来来,小锦子坐在我身边。”连绯衣拉着苏锦坐在自己身边,白玉连忙让出了位置。却见那苏锦刚坐稳了,连绯衣一把就捏到了他的脸上,连拉带扯的说道,“小锦子,想我了没?”

白玉刚刚送进嘴里压惊的茶“噗”的一口吐了出来,其中又几滴十分不长眼的溅到了苏锦的袖子上,白玉吓得连忙站起了身。苏锦看着袖子上那几颗水滴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了半天,最後嫌弃的扔在了一边。白玉战战兢兢的说道,“馆主赎罪。”

苏锦没好气的道,“客人在这,让我赎什么罪。”

大胡子忙打圆场,“好了好了,我们故友相逢,就让他们下去吧。”苏锦挥了挥手,修竹忙拉着白玉退了下去。

“哦?胡兄还记得有我这个故友?”苏锦看着他道,“真是受宠若惊。”

转而又对连绯衣道,“姑姑,你也不来看看我,我一个人好无聊。”

大胡子忽然觉得眼前的情形,仿佛回到了儿时一样。那时师姑经常捏着苏锦的小脸,边捏边说,“我们小锦子好可爱,捏着真舒服啊。”苏锦一个小团子似的,小小的圆脸蛋被连绯衣捏的都红了,眼里包着一包泪,听到师姑这样一夸就把小脯一挺得意的看着他,好像比自己“捏着舒服”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事一样,只是眼圈里的眼泪还一直打着转,那样子真是十足可爱。

“一别几年,小锦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连绯衣上下打量这他说道,苏锦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说道,“姑姑也跟几年一样,好像一点都没变过”。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便互相夸起来,直夸得大胡子酒意上头打了个哈欠,苏锦彷佛才想起大胡子,对他说道,“看我这记,胡兄来找我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说吧,有什么事?”

“哪里哪里,其实我与师姑……”话还没说完,连绯衣在桌子底下一脚就踹了过去,道,“怎么年纪长了几岁,到越发扭扭捏捏起来!”

“师姑……”大胡子到了这里要是不明白师姑的意思就是白活了。

苏锦也嗤了一声,道,“看你愁容满面的样子,不就是个鹿白和贵妃吗?也至於的。直说吧,要我帮什么忙?”果然,看起来他们两个是早商量好了。

大胡子苦笑着道,“对你来说自然算是小事,对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此时此刻谁又能想到,大胡子竟然在汴梁城最富盛名的卿人馆与江湖中让人谈之色变的杀手集团的头目贪狼坐在一起。

115、密谋

一个是家传的杀手,一个是家传的名医,严格说起来,胡家与苏家从祖上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苏家这个杀人的生意是刀口上舔血的买卖,总是不免有个伤筋动骨中毒中箭的,胡家呢,名气太大又不是特别擅长武艺,背後有个解决问题的靠山也是相当必要的,所以从大胡子的祖爷爷那一辈起就暗中与苏家有些往来。

苏锦第一次被送到胡家来的时候才刚刚三岁,小小的一个娃娃,好看的不像真人似的。大胡子那时候已经六岁了,为人十分热忱,看到苏锦以後立马就跑过去抱住他,喊道,“师姑快看,这个小妹妹好漂亮。”身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苏锦三岁的时候已经能分清男女,於是当场就气得“哇”的一声哭出来,大胡子还傻乎乎的哄人家“小妹妹不哭了,哥哥给你摘朵花去。”苏锦於是哭的更厉害了。

看到小小大胡子这样男女不分连绯衣很是忧伤,生怕他走上好男风的不归路,於是搂过小苏锦说,“文轩你这孩子怎么男女不分呢,这明明就是个漂亮的小弟弟。”苏锦一看来了明白人,还被夸了漂亮,这才抽抽搭搭的将小白脸露出来,尽量向连绯衣展示自己是个多么漂亮的小男孩。

谁知连绯衣也是个相当不解风情的主(说起来大胡子这个多半是跟她学的),说着话就拽下苏锦那条紫哇哇的小裤子,指着他的小****说,“你自己看,这哪里是小妹妹。”结果苏锦又开始哭起来。

想到当日的情形连绯衣还忍俊不禁,只是自打苏锦的爹死去、他又坐上贪狼的第一把交椅以後,个变得越发晴不定,本来大胡子说的话他还能听,谁知道後来……唉,自古多情空余恨啊!

以苏锦的别扭子,大胡子来到汴京的第一天估计他就已经得到消息了,胡家的事情他也全部了若指掌,要不然怎么会在自己跟随鹿白家人一同回到汴京的头一天便找到了她,告诉她“胡文轩遇到麻烦了。”两个人闹得再僵也抹不掉十几年来的情分,更何况是个人就能看得出苏锦对大胡子的在意,所以连绯衣才答应将他带了过来。

大胡子将现在的情形、与鹿白商议的事情和盘托出以後,苏锦便问连绯衣,“姑姑,那个鹿白的底细怎么样,靠得住吗?”

大胡子这才反应过来,“我听闻鹿白说他有一位邻人是制作花露的,那人可就是姑姑?”

连绯衣道,“可不是,前些年我一路游历到苏杭,见那边风光甚好便住了下来,可巧租的宅子就在鹿家旁边。鹿家在当地是世绅,风评不错,对我也多番关照。这个鹿白呢似乎也是一直安安稳稳的读书人。”

“哼,最好他不要有什么花样。”苏锦哼了一声便对大胡子道,“那日你要带着你岳母和小姨子去坟地,一路上肯定有人阻挠,我看今日不如就把路线定下来,我派人埋伏在路边,解决掉想去捣乱的人。”

“那就劳烦小锦了。”大胡子说道。这句小锦一出口,苏锦手里的酒杯哢吧一声就碎成了渣,他随意的把渣滓放在一边,又从怀里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完了扔在一边,才别别扭扭的说道,“这会儿想起我叫什么了。”

连绯衣真是要被这两个祖宗逗笑了,道,“好了好了,有我们小锦子帮忙这事情就好说了。”

“也不一定。”苏锦道,“我若是贵妃,大可不必跟着去什么坟地。”

大胡子闻言便点了点头,道,“我也正是这样想的。”

连绯衣看两个人好似打起了哑谜,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大胡子道,“那日我们都在外面,香姐在家,他们如果要解决掉这个麻烦,只需杀掉她就可以了。”

“我去你家。”苏锦说道。

“你?”大胡子惊讶道。

“怎么,我不行?”苏锦愤然道,“难道我还会轻薄你的媳妇不成。”

大胡子哭笑不得,“我哪里有这个意思,只是让你这汴梁第一大暗杀组织头头当保镖,内人真是好大的面子。”

“少给我打哈哈,什么汴梁第一,明明是大宋第一。”苏锦说罢便拍了拍手,不远处一个人快步的走进了亭子中,将一个卷轴连同笔墨递给了苏锦,苏锦又示意他将桌上的东西收好,推开那卷轴道,“这是汴京的地图,”又指着右下角一个点,“这是你那丈人的坟地,你预备从哪条路过去?”

大胡子这才不得不佩服起苏锦的脑子,他刚刚想到的主意,他却早已准备妥当了。

大胡子用桌上的毛笔在绸布做的地图上画出了一条路,苏锦这才赞赏的点了点头,“跟我想的一样,这里山矮人少,很难玩出什么花样,那我就在这几个地方布置人手。”苏锦说着从大胡子手里接过毛笔,在上面画出了几个圈,跟大胡子一个个说着如何布置。

待到一切准备妥当,大胡子本想快些离开,苏锦却道,“难得一见,我们今日该当好好喝一场。”连绯衣也拍手称快道,“好几年没人一起痛快喝酒了。”大胡子闻言想到了她在万广王墓中的那些日日夜夜,也禁不住一阵心疼,道,“好,那就舍命陪君子,今日就不醉不归。”

喝道最後苏锦和连绯衣两个人均已是酩酊大醉,苏锦还好些,记得让人给连绯衣安排了客房,连绯衣却是又哭又笑完全成了泼妇一个,非要修竹和白玉两个小帅哥将她扶回去,一会儿让大胡子给她捶背,一会儿让苏锦给她弹琴,折腾到最後大胡子出了一身汗才肯老实睡去。

婉言谢绝了凤歌送回家的请求,大胡子一路骑着枣红马慢悠悠回了家。

在外面就看到窗边的灯光,走进屋一看,香姐还披着衣服在灯下缝衣服,看到大胡子便抬起头一笑,“你回来了?”不知怎地,这样的情形让大胡子的鼻子有些微微发酸。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内室,坐在床边就将香姐抱在了怀里。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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