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朱明忠想多了。
和大多数初出茅庐的写手一样,朱明忠同样是把自己的往《期刊》,这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杂志,也是最知名的杂志。兴乾后,从最初的书楼印展成了报纸连载,然后又到期刊连载。行的渠道多了,同样竞争也越激烈。
五天前,朱明忠就把二十万字的稿子装在信封装进去,寄给了的《期刊》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也正是这种等待,让朱明忠显得有些焦虑,为了把尽快寄过去,他选择了特快专递,按照邮局的说法,第二天就能到南京,毕竟是空运的邮件。第二天就可以送达杂志社。
《期刊》的杂志社在南京,一直以来,南京都是出版业最繁荣的地区,即便是中都也无法与其相比,作为全国最知名的期刊,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因为稿件众多,朱明忠的稿子一直压着。
编辑部的赵国维,从金陵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杂志社当编辑,十几年来一直都是如此,和往常一样,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他先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才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两眼就知道是不是杂志社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盖章退回既可。故事和文笔不错的,批注两句建议再退回,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又是个富家公子哥……”
审阅了几份稿件后,看到那个蓝色信封,那是特快专递的信封,普通人可不会用它寄稿件,于是乎,自然而然的他选择了忽视那封信,在他看来,那些富家公子哥,除了风花雪月外,大抵上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他们投稿无非就是为了在女子面前显弄文采。那些富家子弟或许其中也有几位有文采的。但是大多数人,写出来的东西顶多也就是语句通顺罢了,看他们的东西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稿件总会来新的,就这样怀揣着内心的轻视,那份稿件被压了三天,直到第三天下午,篮子里的稿件读完了,他才拿出来。
“这字……可真不错。”
一看信封,赵国维就被信封上的字给吸引了。
怕是得有几十年的功底吧!
原本心怀轻视的赵国维,因为信封上的字,反倒认真对待了,有时候对于一些稿件,看字就知道了,有没有审阅的必要了。
打开信封,取出厚厚的稿件,赵国维就看了起来,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有点意思,但也仅此而已。
可是慢慢的,随着故事的进展,越的精彩起来,让他立即沉浸于其中。到最后,不知不觉间,居然直读到半夜也未曾现。
“实在是气人至极,这玉罗刹怎么就这么瞎了眼睛,居然爱上了卓一航……”
读完之后,整个人完全沉浸于之中的他气恼的大骂之余,更是对接下来的故事好奇起来。
“哎呀,哎呀,着相了……这写的确实不错,险些错过了,真是不该以貌取人……”
恰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人喊道。
“维祉,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
一回头,赵国维就看到副主编李平朴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身后,他背着包看样子像是要下班,再一看周围,他才注意到夜已经深了。
“哎,副主编,这正好,我这有一份稿子,你一定得看看,写的可真不错!”
拿起稿件,径自拦住要下班副主编,赵国维说道。
“你说好,那肯定是不错了。”
原本正要下班的李平朴戴上眼镜认真品读起来,他看的度很快,很快把稿子看完,相比赵国维看完后的恼怒,他反倒显得非常高兴。
“这是哪位大家的作品?不说故事精彩至极,就是这文风可是舒服的很。”
心里暗叹之余,赵国维又一次看了稿子,文字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着实让他心折不已。精彩不说,而且非常流畅,完全没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恐怕也是爬格子的老手。
“朱铭和,中都寄过来的。”
中都、朱铭和,这个名字没听说过啊?
思索片刻,李平朴说到。
“《西域奇侠传》差不多连载完了,社里正愁着没书续,我看用这部《白魔女传》正好接上。”
那可是期刊最好的位置,赵国维一愣,诧异道。
“要不要和钱主编商量一下?”
“这事我作主了,明天我和他说。”
“那稿酬方面怎么定?”
稍作考虑后,李平朴问道。
“故事精彩,文风上乘,你看什么价格合适?”
“正常的新人价肯定不行的,虽说是新人没名气,可这部之后,名气必定会有的。”
赵国维看着副主编说道。
“现在咱们省下几个钱,将来有了名气,肯定会被别人挖走也是要给别人作嫁衣的。”
思索片刻,李平朴笑道。
“这样,我后天去中都和林的徐总编见个面,到时候,你也一起过去,我们当面跟他谈吧。”
赵国维的电话,朱明忠并没有接到,尽管在他租的地下室内有电话,不过那是公共电话,他是在咖啡馆抄了一天的书,回到地下室时,才听管理员说,有电话找他。
按留下的号码回了过去,片刻的嘀声后,朱明忠听到电话那头有话声传来,尽管电话很原始,但却让他感觉极为亲切。这是久违的“高科技”。
“你好,我是朱明……和,请问你是?”
“是《白魔女传》的朱先生吗?我是期刊的编辑赵国维,我和副主编正好在中都开会,如果您方便的话想请你过来坐一下。”
尽管见过太多的风浪,可是在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话语时,朱明忠的内心深处难免有点小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