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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猎手》

作者:天下风之子

《花都系列》第部《花都猎手》,第二部《花都逆流》。

本书为第部《花都猎人》。

伤害和被伤害,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爆发,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偶然。这个世间的大多数人,并不是在沉默中爆发,而是在沉默中死亡。

男主陈天,由于心理缺陷和出身卑微,本身绝对不可能出现王霸之气。

虽然陈天的心愿很美好,心地很善良,想这样想那样。但是当他面对的是个残酷的世界,当始料未及的切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终究没有钢铁铸就的筋骨和身为上位者的强大心理,所以他用个普通人的方式对待。软弱,退缩,逆来顺受,是陈天抗拒不公平待遇的处事方式。

美女,本书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她们的出身,地位,思想,和陈天完全是这个世间平面的两条平行线,只要空间不发生扭曲,永远也不会产生交点。

陈天碰到的这几个女人,都很强势。先天的出身和后天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他们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地位上的差距,还有为人处事,心理优势的差距,所以,他们根本不是个层次上的人。

生活是很残酷的,弱小的人在强大的势力面前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以上就是本书的定位。

风子不想写那些什么威武不屈,决不低头,敢于对抗权贵势力的老套情节,那些都是误导。在风子眼里,充英雄的人都是傻子,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打击的首要对象,没有人会喜欢那些跟自己作对的人。人只有顺应潮流,能屈能伸,才能成就大事。

生活中,谁也不是绝对主角,没有拳灭地球脚踢宇宙的强悍能力。

最后奉劝,本书的最大特色就是阴冷中带着点苦楚,能让人记忆犹新,但是绝对不适合各位用来寻乐子用的。所以,喜欢看无敌文或者只想百万\小!说消遣的人就不要看了。

风子知道本书还是有人在默默的支持着,所以,风子要对那些支持的人,说声感谢。

第○卷 作品外篇 苏芸的日记上

关于苏芸作为首富的女儿,为什么要坐公共汽车的问题,直没有交待清楚,给三木草大大阵狠批,特意写了个外篇,交待下。

我的名字叫苏芸,我的爸爸叫苏启明,妈妈叫白芳菲。在整个过,知道我爸爸和妈妈名字的人不少,可能全国的人民都知道,因为我爸爸是红运集团的董事长,红运集团是国的明星企业,又是世界跨国企业的前50强,因此我爸爸的名字不断荣登各种商业杂志和各种大报小报的封面,声名鼎盛时。我妈妈也有自己的公司,在平面媒体里也是处于霸主地位,无人能撼动。我妈妈还是世界上闻名的职业经理人,在我妈妈还没有开拓自己公司的时候,就是各个大公司的宠儿,不断的受邀出任总裁,,经理等职位,是世界上闻名的十大职业女强人之。

不过,我妈妈现在跟我爸爸样,自己组建了公司,做起了老板。

因为我爸爸和妈妈的身份显赫,所以我从小都是在他们严密购置的温室里长大,受到的是最严密的保护,出入有车代步,还有前前后后大帮保镖保护。因此我从来没有交过个亲密的朋友,其他人对于我来说,都是点头之交而已。

因此,我活的很孤独。直到有天,我终于交到了个真心的朋友,我和她无话不谈。我们之间,除了地位不同,我发现我们的追求和兴趣爱好几乎完全致。因此,我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

那天,是她的生日,刚好我爸爸又不在家。所以我偷偷的个人出了门,我不敢做家里的轿车,怕惊动了保镖。我直到,只要惊动了他们,他们定会像跟屁虫样跟着我,像甩也甩不开。那样我就完全没有了自由,我就不能给我朋友过个亲密无间的生日了。

我是乘公共汽车到我朋友家的。那天我和我朋友玩的很开心,我从来就没有像那天样,可以这样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那写讨厌的眼光像苍蝇样盯着自己,感觉还真的不错。不知不觉我在朋友家玩到了深夜,只好在朋友的挽留下住了下来。

第二天,我害怕被家里人发现我不在家,早早的起了床,乘上公共汽车就往回赶。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我被几个小流氓缠上了。他们先是在我身边乱转,不停的刺激我。我时气不过,狠狠的跺了他们中的个人脚。他们终于找到借口了,对我群起而攻。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心里很害怕,用眼神像旁边的人求助。但是那些人好像都没有看到样,把眼睛都瞄向了窗外。其实,我知道他们是害怕惹祸上身,所以不敢插手。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但是有个人例外,他留着个光头,穿着件崭新的西服,手上还提着个破旧的行李包。从他上车的时候我就暗暗的注意他了。他应该是刚从监狱里面出来的人,因为他上车的地方是出入监狱的必经之路。道路的尽头就是市第监狱,我知道,因为我昨晚听我同学说过。她还叫我小心点。千万别招惹里面出来的人,因为他们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络腮胡子,面目狰狞,目露凶光,还叫我小心,千万别招惹了他们。因为他们天不怕地不怕,杀人越货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家常便饭样。我听到了心里有很害怕,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去招惹他们,虽然自己是国富豪的女儿,但是对于这些杀人越货的人来说,好像没有什么威摄力。况且他们也不人是自己。

不过,好像她说的点也不对。这个上车的人点也不恶,除了他是光头之外,浓眉,大眼,挺鼻,略厚的嘴唇,圆圆的下巴,跟自己见过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嘛。

他上车后,找了个位置站好。别人好像很厌恶他样,分分避开。他好像习以为常,毫不在意。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我眼。我心里又点不高兴,难道是因为我没有什么吸引力?不会呀,所有上车的人,都会眼捕捉到自己的位置,然后目光就再也挪不开了,垂涎,贪婪,看的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不过,小样,这又怎么难得倒我呢?我怎么说也是国首富的宝贝女儿,出席过的宴会,舞会什么的无数,无论走到那里都是所有人的焦点,什么样的目光没有见过?看就看,本小姐不在乎!但是本小姐实在受不了这几个无赖的挑衅,本小姐什么人?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窝囊气?本小姐早就看出来了,如果我反击,他们定会变本加厉,但是我就是忍不住狠狠的给了他们脚。

果然,他们挨了本小姐狠狠的脚后,终于露出了他们丑恶的嘴脸和豺狼的本性,对我上下其手,还要本小姐陪他们吃饭。我知道,只要我陪他们吃饭,后果定不堪设想,所以我决定要在吃饭的时候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通知家里的人。我爸爸为了保护我,在我身上安装了特殊装置,本来我可以立刻启动装置的,但是由于现在是在车上,手又被这几个小流氓抓住,不方便。在饭店里,那就方便多了,地点固定,手脚自如,自然是求救的好地方。

那些小流氓直在马蚤扰我,我左闪右避的同时,直感觉到有双关怀的眼睛在看着我。

果然,老天没有给我求救的机会,可能上天见本小姐心诚,特意打发个骑着白马的王子来搭救我这个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柔弱女子。

第○卷 作品外篇 苏芸的日记下

他勇敢无畏的挡在了我的面前,他并不高大的身体很结实。我抱着他,能清晰的感受到他强烈的男子气息,还有他强烈的心跳。他的肌肉块块的,很结实。抱着他,依靠在他的后背,我第次感受到男人带给自己的安全,踏实。我也曾经问过自己,我这是怎么了,我只是和他见过面而已。犯得着为他牵肠挂肚吗?难道这就是见钟情,还是小女生的英雄情节在作怪?我也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当自己有天遭遇危险的时候,有个高大帅气的青年男子毫无畏惧的挡在自己的身前,三拳两脚就把危险给自己解决掉。这样,我定会嫁给他。可是,这个男人长得点也不帅,他也没有三拳两脚得帮自己解决困难。如果不是后来出现了英姿飒爽的女警赵玲玲姐姐。以他瘦弱的身体,能不能自保还是个未知数呢?解救自己更是无从说去。

虽然这样,他还是第个令自己感到的男人。自己在警察局里录口供的时候,刚好碰到个自己认识的人马叔叔,有熟人好办事,三言两语就打发了。马叔叔本来热情的把我留在办公室里喝茶的,但是我怕那个就我的小光头走了,连忙感到警察局门口等他。马叔叔本来是要把他找过来见我的,但是我想着还是在门口等他比较有诚意。

我在门口等了他好久,他终于出来了,副目中无人,昂首挺胸的样子。我看得脆弱的小心灵蠢动不已,我就是喜欢昂首挺胸的男人。以前的那些男人在我面前个个奴颜婢膝,点头哈腰的,实在是令人讨厌。

人家心里感激他,时情动,要吻他下,可是他居然躲开了。木头,蠢木头,死木头!本小姐第次亲人家,居然被拒绝了。别人求神拜佛还求不来呢。人家时委屈,就哭了起来。我发觉他这个人真带好笨,像个猪样笨,笨猪,死猪,蠢猪!就像电视里的笨蛋男主角样,笨嘴笨舌,粗手大脚的,点也不温柔,也点也不会哄女孩子!真笨!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得罪了赵姐姐,赵姐姐好像跟他有仇,老是给他找茬。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幸好,我爸爸妈妈适时出现了。乍见到我爸爸妈妈,我心里有点担心,因为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怕他们责怪。但好像因为他们关心我的安全而望了这茬。

我把爸爸妈妈介绍给他们,那个陈天就是救我的那个人,从赵姐姐的口中知道他叫陈天愣头愣脑的,点也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是国鼎鼎大名的两个大人物,真是孤陋寡闻的可爱。

我爸爸妈妈为了感谢他们,请他们吃饭。在车上,我不小心提到了陈天是从监狱里面出来的事,让好气氛很尴尬。我错了,我这么能在爸爸妈妈面前戳人家的痛脚呢?我让他难堪了,我脆弱的小心灵很难过。想着以后定要好好的补偿他。

我发觉陈天这个人真的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在酒店的大厅里旁若无人的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点也不注意形象,真丢人。他还以为别人不知道呢。如果不是赵姐姐狠狠的扯了他下,还不知他丢脸要丢到什么时候。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看到他丢脸,自己也感到很难受。不会是我把他和自己连为体,荣辱与共了吧?

陈天这个人真的是宇宙超级无敌第鄙陋,点礼仪也没有,也不知道给别人敬酒,就知道自己埋头吃!吃!吃!小心吃饱了撑着!不过,他吃饭的样子真的很可爱,旁若无人,肆无忌惮,粗狂而张扬。

现在我还发现他这个人的脑子还有问题,我爸爸给他五千万不但不收,居然还因为这件事差点跟爸爸的保镖大起来。真是笨的要死!

看着他的拖着长长的背影狼狈的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心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定会出事,今后可能我永远也看不到他了。

当天晚上,我爸爸妈妈狠狠的把我教育了顿,还把那些照顾我的保镖骂了个狗血喷头,吩咐他们今后定要把我严加看守,寸步不离的跟在我身边。唉,苦难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呀?

当天晚上,我详细的阅读了陈天的相关资料,越看我越心寒,越看我越心痛,有种灵魂抽离肉体的感觉。他做什么事不好,抢劫,偷窃,甚至打架伤人我都可以不在乎,但是他怎么会犯这个受人唾弃的强?犯这个罪,男人都会看不起,况且作为受害者相通性别的女人?

更令我绝望的是,第二天的报纸上居然刊登着陈天的级通缉令,刚从里面出来还不满天,他居然又伤人了,看通缉令上的案情简介和通缉令的级别,还有通缉令发布的速度,绝对是个惊天的大案。

这时,我对陈天时完全绝望了,为什么老天对我这么残忍,我刚刚对个男人又好感,刚从个男人的身上找到点安慰和快乐,就被这么无情的夺取了。

因此,伤心,难过总是难免的,这几天,我直茶饭不思,食不甘味,无论时清醒的时候还是睡觉的时候,脑海中总是浮现除陈天这个大坏蛋的音容笑貌,挥之不去。

我爸爸妈妈看见我这样不开心,他们打算送我到美国去念书,希望换个新的环境,能够缓解我心里的郁闷和压力。我也知道爸爸妈妈是为了我好,我也知道这样下去我自己会疯掉的。所以,我顺从了爸爸妈妈的安排,明天我就要到美国去了。现在我把这些写下来,算是对这段短暂的相遇划上个完满的句号吧。

第卷 无妄之灾 第○章 怀念

天色慢慢的阴暗了下来,夜幕已经将临,只有大江尽头处还有抹红霞在慢慢移动,血红血红的。红霞的下面,艘又艘的货轮时不时的鸣着归航的号角。

大江两边的高楼大厦灯火不断闪现,逐渐的这个繁华的都市开始色彩斑斓起来,下班的都市白领脚步匆匆,没有人为这都市的夜景停下繁忙的脚步。

在江边,又处坏了的路灯,管理部门还没有来的及修理,因此这里有点昏暗。在不远处的灯光照耀下,这里还有点光亮。跟其他各处人头涌动的地方相比,这里只有个被夜色拉的很长的孤单身影。这个身影,在江风的吹拂下,是不死的摆动几下。

这个身影,已经在江风中伫立了很久。现在,天色完全降了下来,华灯已经全部开启。但是,这个身影还是动不动,他的双眼无神的看着对面的大楼,身体由于寒冷在风中时不时的抖动下。在他身后,只有个装着满满行李的编织袋和个陈旧的有的地方已经磨出小洞的书包陪伴着他,让他显得不是那么的孤单。

这个身影,身材略显单薄,他只穿了件颇为陈旧的单衣,在这个略微有些寒意的夜色中,难怪会微微发抖。他的身材不是很高大,只有1米70左右。他的头发很凌乱,虽然不长,但是他紊乱的头发显示出他的绝望和孤独。

他叫陈天。昨天,他还是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子,名牌的准毕业生,有份很好的工作正在等着他签约。他在这个城市里已经度过了三年又四个月。这里的切对于他来说,特别是校园,那青青的绿草,明亮的教室,肃穆的图书馆,都隐藏着他深深的感情。在这三年又四个月里,他发愤图强,拼命的学习,拼命的工作,因此,成绩在他这个大学里数数二,年年荣获学校特等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他还在外面做家教,每月的收入也挺丰厚,因此,在整个大学期间,他不但养活了自己,还用节余支撑着家里。因此,他成了家里乃至全村人的骄傲!

而今天,切已经物是人非。现在他是学校的耻辱,是个遭人唾弃的强犯。如果不是因为他以前的成绩和表现比较好,尊敬老师,热心帮助同学,有院领导和班导师保荐,现在,他应该呆在看守所里吧?

他整不明白,他至今整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明明做的是好事,阻止了个流氓强个女孩的行为,不过可惜的是,他没有成为英雄,反而成了流氓,相反的就是流氓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

昨天晚上,他做完家教回来,走过条巷子的时候,他听到巷子深处传出了几声女孩凄厉的呼救声。陈天心中有点害怕,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但是,走了几步,忽然良心不安起来。他是从农村出来,平时又比较有正义感。农村的人,都很朴实,讲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发生危险,而他又见死不救,他将会感到内疚,生都会寝食难安。他不由停下了脚步,考虑了下。他又听到了几声更加凄厉的呼救声,这就更加坚定了他救人的决心。他咬咬牙,深呼吸口气,身形飞快的义无反顾的插入了小巷的夜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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