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被人出卖过,刀仔的戒备心理很强。
他不相信陌生人,唯一跟他关系好一点的,是当天一同来的一个女孩...李美凤。
李美凤长得很漂亮,看到她的第一眼,刀仔就有些失魂落魄。
跟大多数的偷渡客一样,李美凤去港岛是为了赚钱。
她有亲戚在港岛那边,准备过去当女工,多赚些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类似林耀和刀仔这种终究是少数。
星期五,夜晚...
林耀几人坐在餐桌上,啃着肉骨头,小声的交流着。
不远处,十几名偷渡客蹲在地上,吃着没有油水的水煮菜叶+白米饭,死命的嗅着空气中的肉味。
“阿耀,要是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晚上就能发车,你们会随着蔬菜车一起前往港岛,目的地是元朗。”
“你没有身份证,到了那边要小心些。”
“现在不是五六十年代,抓到偷渡客是要先蹲大狱然后遣返的,记住千万不能被抓住。”
麦诚一边啃着骨头,一边告诫林耀要注意的事项。
“诚哥,没有身份证很麻烦的,你有没有办法?”
林耀将啃完的骨头丢在地上,引起了一帮人的哄抢。
这群人也是偷渡客,可待遇就没法跟林耀比了。
一连吃了几天的水煮白菜,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抢到个能敲开后吸隋的骨头别提多开心了。
“办法是有,可你没钱啊!”
“不是我唬你,现在的一张港岛身份证,已经被抄到两万块的天价了。”
“好多偷渡过来的老家人,辛辛苦苦打工三五年,都凑不够弄一张身份证的钱。”
麦诚说的是实话,偷渡过来的打工仔,往往是见不得光的。
港岛人出来做工,工资一般在2000一3000块,没身份证的偷渡者,在黑餐馆或者其他地方打工,人家顶多给你1200一1500块。
去吃去喝,一年剩下一万块顶天了。
几年下来,尚在温饱线上挣扎,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大有人在。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想做什么都不方便!”林耀呸的一声,将一块骨头吐在桌子上,目光中有阴霾之色一闪而过。
听到这话,蹲在墙角的一名年轻人,跃跃欲试的开口道:“阿耀,你要是没地方去,不如跟着我一起走吧。我们兄弟两个是去投奔大表哥的,大表哥很有实力,你敢打敢拼,他一定会收留你的。”
说话的人叫鸡心,长得贼眉鼠眼,和他弟弟一起去港岛不是为了打工,而是想发大财。
怎么发大财,当时是干偏门买卖。
鸡心想要拉拢他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李长江也被他拉拢过,满嘴都是穿金戴银,发财后怎么怎么样。
林耀比较烦他,因为这人嘴上没把门的,什么都往外说。
他拉拢林耀是想林耀跟他混,给他当小弟。
林耀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他掺和在一起,当小弟就更别提了。
“鸡心的大表哥我听说过,是做明攻的,心狠手辣,为人比较刻薄,不是很好相处。”
麦诚也是道上人,对道上的事情清楚一些。
他口中的明攻,指的是一群无法无天的人,光天化日就敢打劫金店,珠宝行,银行。
完全是一群亡命徒,发财快,栽跟头也快。
“放心吧,我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不会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林耀一边回答,一边想着到了港岛那边该何去何从。
想了想也没有头绪,他对1983年的港岛没什么印象。
只知道这时候的港岛很乱,社团横行,各行各业都跟社团有关,在籍的帮会份子就有八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