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的伦敦,太阳依旧藏在厚重的云层后,空气也显得有些窒闷,让人不由猜测是不是会下雨。
今日正好没什么行程的阿格莱亚,正盘腿坐在自家客厅的茶几前,低头在自己的日程本上整理自己接下来一周的事务安排。
正在她写得认真的时候,忽然有双手从她身后一下子蒙上了阿格莱亚的眼睛。一个明明还带着奶声奶气,却非要压着嗓子扮成熟的声音,凑在她的耳边说道:“猜猜我是谁”
阿格莱亚便笑起来,却不拆穿,反而非常配合地做出一副苦恼的样子,说:“唔,是谁呢是汤姆吗不对,声音不像,是我的奥德小宝贝儿吗好像也不是那到底是谁呢”
看阿格莱亚似乎真的受到了迷惑,她身后的人乐呵呵的笑弯了眉眼,只当自己的伪装手段真的极为到位。
他得意洋洋地松开双手,不再掩住阿格莱亚的双眼,转而揽住了她的脖子,笑嘻嘻地说道:“妈妈,是我呀,是奥德修斯,妈妈好笨,都猜不到!”
阿格莱亚回身,含笑将自己的宝贝揽进怀里,亲了亲他粉嘟嘟的小脸蛋,温柔地说:“是呀,妈妈好笨呢,都没有猜到是我的奥德,妈妈觉得好失落呀。”
奥德修斯歪着头想了几秒,仰起脸给了他的母亲一个甜蜜的吻,并煞有介事地安慰道:“没关系,妈妈,就算妈妈再笨,也是奥德最最喜欢的妈妈,奥德会一直一直爱你的。”
儿子的话让阿格莱亚的心中甜蜜,于是她忍不住低头又给了儿子一个吻,心里还不由想着,也许在口才上,她的奥德还真的继承了汤姆的那份能言善辩呢。
就在母子俩一亲我一下,我吻你一口的时候,汤姆回到了家里,一进客厅,看到这一幕,就不由会心的微笑起来,似乎连工作所带来的那种疲惫感,也在这个瞬间迅速地蒸发殆尽了一样。
他将领带拉松一些,噙着笑意走向了阿格莱亚和奥德修斯。
面对着门口方向的的奥德修斯,先一步看到了自家爸爸的身影,他那双和汤姆如出一辙的蓝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里面瞬时充满了喜悦。
他连忙从阿格莱亚怀里退出来,还不待阿格莱亚反应过来,就像个小火箭炮一样,口中一边唤着“爸爸”,一边快速地冲向了汤姆。
汤姆适时地蹲下了身来,张开怀抱迎接他的儿子,奥德修斯扑进他的怀里,热情地亲了汤姆一口,高兴地说道:“爸爸,你终于回来了!奥德可想你了。”
明显被儿子的话取悦的汤姆登时发出了他标志性的“ehehehe”的笑声,单手抱着儿子直起身来,侧头亲了亲他的脸蛋儿,说道:“谢谢你,奥德。我也很想你和妈妈。”
说着,他就自然地伸手牵住走过来的妻子的手,倾身和她交换了一个吻。
阿格莱亚柔声说道:“累不累很快就能吃饭了,你先去换衣服,然后带着奥德去洗手吧。今天的饭后甜点有你们俩最爱的布丁哦,快去吧。”
汤姆故作惊讶的瞪大眼睛,颇为戏剧化地对奥德修斯说道:“奥德,did you hear that今天有我们最爱的布丁哦!azing!”
奥德修斯也非常高兴地欢呼鼓掌,三呼万岁,然后父子俩一起吵吵闹闹地向里间而去了。阿格莱亚好笑地看着这对父子,这俩人,有时候真是幼稚到一起去了!
晚饭后,一家人照例出门,到家附近的那个小公园里散步,在并不繁忙的时候,一家人都很乐意花些时间来完成这样温馨而闲适地家庭活动。
在结婚之后,阿格莱亚和汤姆搬离了汤姆以前的那个公寓,搬进了一个更保护的小区里的一栋二层小楼里,那个小公园,正是小区自带的公共设施。
最开始的时候,小区里的有些住户在看到汤姆和阿格莱亚时,还觉得兴奋,但后来日子久了,大家也就慢慢淡然了,在面对阿格莱亚和汤姆时,也会自在地与之攀谈了。
后来,阿格莱亚生下了奥德修斯后,跟小区里同样当妈妈的那些女士们,就更有共同语言了,相处日子久了,大家也就将这对明星夫妻,看做了平凡人。
几乎整个小区里所有认识奥德修斯的人,都会称赞他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而这一优点,自然和他的生活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在他的日常生活中,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是相当举止有度的,其中,首推的就是他那对明星双亲了。
他的母亲阿格莱亚,从出道伊始就是出了名的具有淑女气质,她从不骂脏话,也不在背后诋毁人,即使是对什么事情表示不赞同,也不会使用太过偏激的字眼,总是比较委婉,也相对温和。
在成为母亲之后,本来就很喜欢小孩子的阿格莱亚,明显更加具有母性了,她的母性不止针对自己的孩子,她同样非常怜惜那些生活不幸地孩子。
最近两年,阿格莱亚将自己的一部分精力投向了慈善事业,和早已成为英国金融界投资新贵的克洛诺斯一起,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就像玛丽莎曾经做的那样,他们将这笔钱,用于抚养和帮助那些被遗弃的孩子。
热衷公益事业的阿格莱亚,拥有着极好的社会形象,有人甚至称她为“21世纪的奥黛丽赫本”,因为她们都是那么优雅美好,富有爱心的英式淑女。
除此之外,奥德修斯的父亲汤姆,对他的性格形成,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奥德修斯看来,自己的爸爸就是他的英雄,他好像什么都会,也什么都懂。
他会说好多语言,对很多典故和名言也总是信手拈来,不管奥德修斯的问题再怎么天马行空,他永远能用最合适的方式让奥德修斯明白过来。
从开始记事起,奥德修斯就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礼仪,爸爸曾告诉他,要用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而妈妈也告诉他,永远不要低估一句友善的话或一桩好事的作用,所以不要轻易对人恶语相向,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也可以帮帮别人。
父母是这样教导的,而奥德修斯也就是这样做的,他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地事情,可是等到他进入小学之后,他却发现现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子。
虽说才不过六七岁,奥德修斯的言行举止,已经开始初具绅士风范了,而大多数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正处于招猫逗狗的胡闹年纪。
奥德修斯在女生中人缘还不错,因为他总是会很自然地帮助女孩,但同班的男生里,和奥德修斯关系好的寥寥无几,因为他们总觉得奥德修斯跟他们不是一类人。
这种不同不仅仅体现在礼仪上,更体现在奥德修斯的积累上。也许是受了汤姆的影响注1,跟那些睡前故事多为童话的孩子不同,奥德修斯最喜欢的,就是听爸爸给自己念些跌宕起伏的史诗故事。
他是听着罗兰之歌、熙德之歌注2和荷马史诗长大的孩子,他对那些故事深深地着迷。
爸爸会用他充满感情的声音,为奥德修斯说起那些古老而久远的故事,那一幅幅壮阔而秀丽的画卷,就会随着爸爸的讲述,在奥德修斯的脑海中浓墨重彩地铺陈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