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精品提供的精品总排行小说 —《魔临》 第七百三十二章 打
李飞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尴尬,
这一刻,
他觉得自己不该从汤池里站起来;
他应该在池底,不应该在池里。
但,
李飞舔了舔嘴唇,
最终还是拱手道:
“为国分忧,自当如此。”
他答应了;
他是作为当代镇北王,答应了这个调动。
李成辉曾经与李良申一起携本镇护卫过京畿,名义上是当年老镇北王送上去的嫁妆。
上次三国大战的局面下,乾国三边那里虽然没爆发过什么大的战事,但彼此之间剑拔弩张的态势已经很明显了;
所以,李良申现在算是大皇子的左膀右臂,二人一起撑起了大燕在银浪郡的防御。
后来京畿之地的再整顿,禁军的重新编练开始,李成辉在留下了一部分本部精锐后,率部回归北封郡了,其目的,也是为了支撑起新镇北王李飞在北封郡的局面,算是自家人撑撑架子。
平西王开口要的不是李成辉一个人,虽然他是当世极为有名的神射手。
但郑凡要的是配上其本部兵马,那一镇兵马,除去散落入禁军的,再除去必须得留在北封郡的,至少,也能拉出个三万。
这算是老镇北军精锐了。
要知道,伴随着李豹战死,其麾下兵马被分割给了自己儿子与女婿,其女婿公孙志现如今也在晋地为平西王麾下序列;
李富胜的战死,连带着的是近乎全军覆没,那一镇是近乎不在了。
再算上李良申带走的那一镇归于银浪郡;
明面上,当年的三十万镇北军老营铁骑,已经永久失去了半数;
再算上这些年镇北军南征北战的消耗,家底子,真的已经很薄很薄了,兵马规模虽然很大,但以前叫精锐,现在叫大军……真的是不一样的。
再抽调走李成辉这一镇,百年镇北王府,算是从曾经的大燕第一藩镇,变得只剩下“镇”而没有“藩”。
自家祖业就这般被拆卸,李飞不心疼,是假的;甘之如饴,也必然是假的。
可问题是,
当皇帝与平西王站在一起对着自己演了双簧后,
你还能有拒绝的余地么?
说句现实点的话,
演戏让你跳进来,给你点错愕感,已经是皇帝和平西王对你这个“晚辈”的关切了,至少带点艺术性带点圆润;
真要强取,皇帝的一封圣旨加上兵部的一道调令,现如今的镇北王府难不成还有资本去反抗?
从自己父亲在病榻上离开的那一刻起,
镇北王府,
就不再是当年的那座镇北王府了。
甚至,
李飞能明白,余下还留在北封郡的那几位“义兄”,怕是更愿意率领本部兵马离开去捞取战功成就功业,因为肉眼可见的接下来的年头里,荒漠蛮族根本不可能再对大燕造成什么威胁,光是重新角逐出一头狼来都得花费不少时间,角逐出来后,还得舔舐自己的伤口;
“姓郑的,你看看你,你要是能像镇北王这般多为国分忧,公忠体国一些,朕哪里会有那么多的苦恼,我大燕,何愁不兴旺发达。”
“是是是,我错了,镇北王胸怀坦荡,以国为家,郑,佩服!”
便宜到手了;
李飞这话说出来,也不用签字画押什么的了,已然板上钉钉,不如配合着皇帝将这出戏给好好地收场。
自己得到李成辉那一镇精锐,李飞则得到了“美名”;
李梁亭当年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丢”出去,最大的目的或许就是自我断绝李家下一代祸乱大燕的根基;
李飞虽然继承了王位,但其在镇北王府里没有自己的嫡系,那些义子与大将也不会认同他,失去了这一纽带,镇北王府已经谈不上多大的凝聚力了。
至于说李梁亭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边断了自家的根基,在东边儿那个姓郑的冒起头后,是否又会成为另一个“镇北王府”;
大概,是想到过的吧。
当初李梁亭不止一次地以郑凡是北封郡人氏的由头,想要将郑凡要到其麾下来,这本就是一种看管。
之所以没能成,一小部分原因是郑凡自己打出了一连串的胜迹,初步具备了镇守一方的资格与能力;
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田无镜站在了前面,为郑凡遮挡了太多压力。
否则,以先帝、李梁亭、赵九郎……不,就算没有他们,看看现如今朝堂上下对平西王府的警惕,就算不早早地动手进行切割,也会尽可能地往里头填充沙子。
乾人都懂得要制约藩镇崛起,饱受门阀林立之苦的燕人怎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说,要是没有田无镜,郑凡想这般种田、发展、打仗再种田、发展再打仗地滚雪球滚出了“尾大不掉”的格局,是不可能的。
其实,对于陛下和朝廷拆解镇北王府,李飞是能理解的,老儒生当年教他的不仅仅是四书五经,还有很多其他方面;
但李飞不理解的是,陛下拆解一个藩镇去补足另一个藩镇,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操作?
可惜这个问题,李飞不敢问,提都不敢提。
泡澡结束了。
三个人泡的汤,一个人落下了一层厚厚的“泥”。
今日的事要是传出去,怕是后世得传出个“泡汤释兵权”的典故。
李飞先行请退,理由是他要先离开一会儿为自己的腿敷药针灸,实则是要亲自写信早于朝廷的调令先发往回去,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在李飞先离开后,
已经换好衣服的皇帝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
没好气道;
“又被你贪了一大笔回去,你又欠朕一个人情。”
郑凡白了皇帝一眼,
不屑道;
“放屁,那是你的医药费。”
“姓郑的,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朕还不如直接去后园找一棵树吊死自己算了,朕命金贵不假,但朕不觉得自己的命值得三万铁骑!”
“上吊时记得选一棵歪脖子树。”
“为何?”
“这样有仪式感。”
……
晚宴还有一会儿,皇帝先带着平西王在御花园里散步。
俩大人走在前面,
天天和太子则走在后头。
不远处的亭子里,四娘与何思思坐在一起吃着茶点聊着天。
“哦,对了,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李倩也来了。”
皇帝饶有趣味地盯着郑凡说道。
“来就来了呗,她当初差点宰了的又不是我。”
“……”皇帝。
“天天哥,待会儿我介绍你一个小兄弟,是个蛮族哦,很壮得呢,但我还是觉得没天天哥你壮。”
孩子们之间的“壮”,指的是谁更厉害的意思。
“好啊。”天天点点头。
这时,御花园外头来了两个女人加一个打着蛮族发髻的少年郎。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女人郑凡认识,也很熟悉,正是镇北王府郡主李倩。
只不过今日的李倩没有穿甲胄,也不是深色的那种便服,而是着的华装;
很精致,很漂亮。
毕竟,李倩本就是个美人胚子,当年小狗子捧着一个绣花鞋,固然是有以物抒情悲悯自己的意思,但要是小郡主长得跟个虎妞一样,怕是苟莫离也不会选择这个了。
只不过,郡主的一贯形象,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美貌。
在前些年的一段时间里,郑凡和姬老六之间的通信中,提到这个女人,都是以“疯女人”作代名词。
只不过,
风景不同了。
当李倩款款走来时,
皇帝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郑凡也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说来可笑,
俩大男人往那儿一站,稍显刻意了一点,像是在迎接着另一种“成人礼”。
“倩,拜见吾皇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倩,见过平西王爷,王爷福康。”
皇帝与郑凡目光快速地交汇:
舒服了么?
舒服了。
皇帝笑道;“阿姊请起,不必多礼。”
先前跟着李倩跪伏下去的蛮族女子和那个蛮族少年郎也都跟着一起站起身。
“来,这是我阿弟的王妃。”
“伊古娜见过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这是她弟弟,伊古邪。”
“伊古邪见过皇帝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先前拜过君臣之礼,下面就不用再跪了,算是自家人见个面认识一下。
伊古娜是李飞的王妃,伊古邪,则算是金帐王庭的嫡系后代,是老蛮王的孙子,蛮族小王子的儿子。
其实,如果站在旁观者角度来看的话,郑凡真心觉得曾经燕国的这几位,当真可以称得上是世间绝顶渣男。
大皇子娶了蛮族公主,是老蛮王最喜爱的女儿,被称为荒漠上的明珠,蛮族公主还为姬家生了个儿子。
李飞去一趟蛮族王庭,睡了人家老蛮王的孙女,顺带把小舅子也带回来了。
但这并不妨碍燕皇一声令下,脚踩着地图:替朕打断他蛮族百年脊梁!
也不妨碍镇北王靖南王率精锐铁骑千里奔袭在蛮族王庭开会盟大会的那一晚,血洗了整个王城。
当真是吃干抹净,没留丝毫情面,渣到无法形容;
不过,这或许就是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吧。
蛮族一直想要离开荒漠,侵袭进水草丰茂的地区,所以数百年来,和东西方都有交手;
燕国一直抵御着蛮族,但近些年来,伴随着燕国崛起,迫切地想要暂时甩开蛮族的包袱以腾出手来去完成一统诸夏的伟业;
老蛮王不断地送女儿送孙女,
先帝见一个收一个,毫不含糊;
其实彼此心里都明白,这就是做做表面功夫。
当先帝驾崩的消息传到荒漠时,那一夜蛮族王庭上下,可谓欢欣鼓舞;
然后大燕铁骑忽然杀至,
先帝临走前想念他们,带着他们一起上了路。
而这种大势之下,所参杂的儿女情长……其实,不值一提。
一家哭,百家哭,千万家哭,到底怎么选,纵然有太多的理性和感性的辩论,但答案,永远都是唯一。
至少,
郑凡站在这里,没看见伊古娜脸上流露出仇恨的情绪,连那个叫伊古邪的少年郎,也是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
据说,镇北王老夫人原本不希望伊古娜做自己儿子的王妃的,但李飞坚持,最终让她做了自己的王妃,且并未纳侧王妃。
李飞到底是个比较淳朴的孩子,生长于渔村,伊古娜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刚要了她,自家亲爹就带着大军杀了人全家……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这位当代镇北王还是仁厚的。
“天天哥,来,你看,他来了,伊古邪,我跟你说哦,他拳头很硬的哦,魏公公说他是上好的武夫体魄哩。”
镇北王一行比平西王来得早,家宴也开过了,所以太子和他们也熟悉了,这会儿正忙着带天天认识自己的新朋友。
“拜见太子殿下。”
“拜见太子殿下。”
伊古娜与伊古邪向太子行礼。
李倩倒是没向传业行礼,她给这俩大老爷们儿面子就行了,小辈的面子……真没必要太苛求。
先前自己跪伏下来行礼起身时,
分明瞧见了俩男人眼睛里的那一股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