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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杀手两戒

杀人要干脆拖拉,万不可拖泥带水,能趁人不备就趁人不备,能先下手为强就先下手为强,能一招毙敌就一招毙敌,能赶尽杀绝就赶尽杀绝,什么白衣胜雪、绝巅比武、武林规矩、江湖神话,全是瞎扯淡,杀手又不是戏子,演这些花招图这些虚名给谁看?

顶尖杀手只要一个标准:活上去,而且活得久。' w w w。h a o 1 2 3。s e '

历代“独步王”都是这么教育先人的,如今,上官伐也用异样的话教育本人的儿子们。

杀手第一戒,出手要有把握,尽能够占据地利地利,躲在暗处就是最大的优势。

即使的目的是一位半身瘫痪的乞丐,也要把他当成绝世高手对待,悄然接近,从背后一刀杀死。

觉得丢人,是不是?没错,那个乞丐不丢人,他曾经是死人,还有百分之一的能够真是一位绝世高手,化装成乞丐骗进入圈套的。

所谓“兵不厌诈”,打败仗的将军才是良将,谁管他用了什么手腕?尤其是他手下的兵卒,更得感激主帅的不择手腕,由于就靠着这些阴谋多端,他们才活得好好的,无时机享用成功的果实。

伟大的将军永远只从敌人的前方和侧翼发起防御,自大的蠢货才天天念叨着正面决一死战。

杀手不是将军,他比将军还要更狡诈更阴险更无情。

曾经有这样一位高手,世家出身,武功卓绝,从少年时期就罕逢敌手,登门讨教的人甚至需求提早预定,比试之后,无不心服口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高手”,就差将牌匾挂在门上。

这位高手最后怎样着?死了,还不到三十岁,躺在阴沟里十几天赋被人发现,尸体腐烂得不成样子,收尸的人都不忍心让他爹娘亲眼目击。

他为什么死了?由于他犯了一个错误,离家闯荡江湖去了。

登门讨教的人都得守规矩,两人面对面,周围挤满武林名宿,一声“末尾”,然后比谁出手快稳准,下三烂的手腕谁也不好意思用,招式稍微走形一点都会遭到耻笑。

习气了“公平比武”的高手,一旦离家迈入江湖就变得不堪一击,没人知道他是被谁杀死的,也没人知道他是如何被杀死的,只知道他的致命伤位于后背。

大家都同情这位高手英年早逝,嘴上鄙视那位鬼头鬼脑的杀手,但是私下里却议论,高手不是真正的高手,哪有高手挡不住身后偷袭的?

就连那些曾经败在高手剑下的人,也渐突变了语气,宣称本人当年战胜是由于不占地利人和,真要是冤家路窄,谁胜谁负尚未可料。

高手能怎样办?他死了,化成一堆白骨,一句也辩解不了。

最后,那位奥秘的杀手却成为偶像,人人都在传诵他的事迹,人人都宣称曾经亲眼目击过他出手,甚至有人自称就是他本人。

这就是江湖传奇的真实面目,不管用什么手腕爬到高处,敬慕者自然会替编出黑暗正大、风起云涌的人生,人们就只看到站在高处的,谁会在乎用了什么手腕?脚下踩着多少具背后有伤的尸体?

杀手第二戒,下手要狠,务必斩草除根,杀人不只为了灭口,还是为了除“名”。

曾经有这样一位高手,为报父仇勤学苦练十年,出道之后立刻横扫四方,有了十足把握,他去找仇家报仇,杀得简直鸡犬不留,最后杀到一对孤儿寡母时却心慈手软了,他想当大侠,想留“不杀妇孺”的好名声,就这么一念之间,他给本人留下杀身之患。

孤儿寡母能报仇吗?当然不能,那个孤儿资质低下,练一百年也敌不过高手的一根手指头,寡母根本不会武功,容貌往常,想卖身度日都难,更不用诱惑别人替本人报仇。

但高手的仇家本来很有钱,这份家业自然都被高手夺走,可是那对孤儿寡母却不这样以为,女人放出话,谁能替她报仇,那份该归她的家业就分给谁一半。

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用一张画饼当酬报,能够想到这样一份许愿打动了多少人?数都数不过去,从此当前,高手家的门槛就没闲过,高手连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最后他还是被杀了,杀他的人是一个无名卒。

孤儿寡母拿回钱了吗?当然不能,无名卒意味性地给母子两个一块地,就此不闻不问,独享了价值百万的家业。

孤儿寡母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名”,没有这对孤儿寡母,谁也没权利向高手讨要家业,有了这两个傀儡,天下人人得而诛杀高手,而且哑口无言。

这就是“名”。

“名”是世上最虚幻最害人的东西,真正的杀手从不求“名”,也从不给对手留下正“名”的时机。

金鹏堡主上官伐,第七代“独步王”,其实并非真正的王,他没有疆土,但是西域三十六国任何一寸土地都去得,他没有臣民,但是上至王公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无不谈其名而色变。

他是西域的“杀手之王”。

“独步王”的身手高低没人能得清,他从不参加公开比武,找上他的人和被他找上的人,一概死得干干净净。

“独步王”也简直没有仇家,被自杀死的人,连身边的狗都会身首异处。

杀手的两大戒条,上官伐向来奉行无误,对他来,这两条准绳比生命都宝贵,所以,当他得知第八个儿子所犯下的错误时,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七代“独步王”,绵延百余年,杀人有数,屠灭的门户足够组成一个西域国,还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纰漏:居然杀错了人!

数颗人头,一字排开,摆在一张长桌上,认尸的异乡主人感遭到了金鹏堡主满腔的怒火,识趣地躲入一边的暗影里。

上官伐拎起其中一颗人头,扔给面色青白不定的八子,就是这颗人头,让他在异乡主人面前丢脸,这个面子是无论花多大代价都无法挽回的。

“是我儿子?真是我儿子?”

上官伐脸部瘦长,微有些黑,眼窝深陷,上官家久居西域,不可避免地混入了胡人血缘,当他愤怒时,目光就仿佛戈壁雪山一样冷漠无情。

他的成绩无需答复,八子与父亲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比较年轻,神色涨红,仿佛两块烧红的铁板。

只要一种方法能浇灭“独步王”的怒火,那是就杀人,即使对本人的亲生儿子,他也不会手软,父子相残、兄弟互杀这种事情,在上官家不是没发生过。

但是上官伐犹疑了,他想起了八子的亲娘,那女人曾经带给他许多欢乐,狡黠的浅笑、完美的身体,时隔多年仍浮光掠影,她死于不知名的绝症,和这世上的一切女人一样,不管她们曾经在男人身上破费了多少精神,心中最后一个愿望总是与亲生骨肉相关。

病症发作得很快,所以当她弥留之际仍保留着七八分的容貌,哀伤而美丽的面孔让她的哀求很难被拒绝、被遗忘。

“让怒儿长成和一样的男人。”

上官伐置信本人遵守了承诺,给予幼年丧母的八子以最温馨的生活、最严厉的训练和最大程度的信任。

“娘儿们是祸患。”上官伐心想,怒火稍稍下降,但仍像一只笼中猛兽,烦躁不安,想要寻个出口,于是他拔出八子上官怒腰上的单刀。

上官伐必须做点什么,规矩就是规矩,绝不可由于任何人而任何事而妥协,他强忍住杀人的冲动,挥刀斩掉八子的右手,那只拿刀的手。

哀伤美丽的面孔在上官伐脑海中渐渐远去。

“七天,带一颗正确的人头回来。”

那个漏的不幸虫是谁?叫什么名字?上官伐心中只要一个模糊的印象,那人迟早要死、必然会死在金鹏堡的刀下,他能令“独步王”斩断亲子的一只手掌,曾经算死有所值了。

上官怒推开下去掺扶的属下,踉踉跄跄地参加大堂,和父亲一样怒火冲天,断手处的血流用一大包的金创药才能止住,可无论用什么药,也止不住他心中的愤恨。

他恨本人的父亲,居然不给他一个解释的时机,全凭异乡主人的一句否认,就认定本人出错。这是他第一次**带队执行义务,本来,这意味着他从此与兄长们一样,可以自立门户,如今,他得到右手,废了一多半的武功,脸面更是荡然无存。

他恨本人手下的一群废物,全是他们不用心,害本人出错,毁了大好前程。

他最恨那个漏的少年,一个必死的人,却非要苟延残喘这几日,就是再被杀死一百遍,也无法补偿他得到的右手。

上官怒的怒火也必须得到渲泄,对父亲,恨意只能深深埋藏,甚至不敢出声辩解,那个漏少年此时此刻不在眼前,他仅有的泄怒对象就是本人手下数十名杀手与刀手。

杀手是金鹏堡的精髓,刀手是金鹏堡的雇佣兵,对少主,他们都曾经当众立下永不背叛的誓词。

上官怒用左手拔出刀,稍显笨拙,这更添加了他的怒火。

杀手与刀手们曾经听了大堂内发生的事情,这时都像待宰的羔羊普通,惊慌失措地看着少主神色惨白地冲进屋子。

刀起刀落,刀起刀落,无法躲避,无人敢躲,一只只手掌像寒霜中的树叶簌簌落下,没有人吱声,当这些人被分派给上官怒时,就曾经注定要献出一切,包括生命。

上官怒不知道斩到了第几个人的手臂,终于平定了心神,这些都是他的属下,废了他们的武功只会愈加削弱本人的实力。

“去杀人!马上去给我tmd杀人!除了脑袋,不准留一块残缺的尸体!”' w w w。h a o 1 2 3。s e '

第一章 离庄

野兽总会阅历一个尴尬的时期,它曾经足够强健,有才能**生活,但仍贪恋母兽的养护与|乳汁,天真地以为生活就该如此,于是将过剩的精神全用于打滚与嬉弄昆虫,有时甚至会出现这样风趣的一幕:长得比母亲还要庞大的豹子懒洋洋躺在草从中晒太阳,耐烦肠等待自动到口的午餐,一点也想不到,这美妙的光阴终将、行将完毕,一旦母兽预备再次受孕,天之骄子转眼间就会变成仓皇弃儿,只得独自浪迹天涯,每一次困难狞猎,都会消磨掉一点从前纯真的记忆,最终,它要么凄惨地死去,要么成长为冷漠无情的杀手。提供' w w w。h a o 1 2 3。s e '

十四岁的顾慎为正处于与此相似的阶段,名字有一点老气,身上却还残留着许多孩童般的顽皮天真,父母兄长瞧在眼里可都有点着急,他心中却自有计较:要等姐姐出嫁当前,才“正式”长大成|人。

离这个日子还有三个月,方案好的人生却被一件不测打断了。

一天半夜,去后山放牧的家仆带回来奇异的信息:一名骑士停在对面的山坡上,正向庄园这边张望。

老爷顾仑亲身到后山查看,骑士曾经不见了,他骑着马巡视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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