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章 三节 萤火虫
放在的照片看上去有点儿变形,尽管如此,封面上的悦雅仍然显得那样的美艳动人,她娇艳的面容和当年几乎一模一样,唯一改变的,是时间在她身上累积而成的,那种样醇酒一般醉人的风情。
余梦杨修长的手指,轻轻抚m着光滑的铜版纸,就像在抚m着悦雅温润的皮肤,那亲切的触感由衷的令他感到开心,他不由缓缓绽开一个笑容,在黑暗中,那扭曲笑容,就像恶魔在缓缓张开双手,准备与众生为敌时的神情。
翻开杂志,j美的图片,配着优美的文字,没想到一向被他看成chu糙的外国人,竟然也有如此细腻传神的文笔,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悦雅的倾慕之情,看来,这个记者关注悦雅,已经很长时间了,采乐放下杂志,封面上的悦雅仍然甜甜的笑着,就像一个不知道忧愁的孩子。
“宁先生,peter在等您,您是否现在就见他。”对讲机里传来秘书轻快的声音。
采乐伸出按了一个键,“请他进来。”
五分钟后,一个欣长的男子走了进来 ,从他的穿着来看,非常的前卫,令采乐非常惊讶的是他长着一娃娃般的脸孔,“宁先生,我是peter wu,你也可以叫我的名字,吴霈然。”
采乐起身,和他握了握手,“请坐,吴先生。”
吴霈然坐了下来,脸上仍然带着一丝惊讶,但他很快就隐藏了自己的想法,脸上又浮现出玩世不恭的神情,“宁先生,你应该知道我是全伦敦最贵的私家侦探,难道你请我来,就想请我喝一杯咖啡吗?”
采乐把杂志递给他,吴霈然有些愕然的看着那本杂志,“一本杂志?宁先生,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
采乐的神情很严肃,“吴先生,我希望你帮我查出这个封面是谁拍的。”
吴霈然冷冷一笑,“宁先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付给我五万英镑,就是为了查这个拍摄这个封面的家伙是谁?”
采乐看了看他,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条,那张纸条上,不由形状和大小的铅字拼成了完整的句子:my dear, i love you so much. 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o!
吴霈然小心的拿着那张纸条,“这个封面上的女人,是你太太吗?”
采乐眨了眨眼睛,吴霈然从怀里掏出一个j致的单目镜,仔细的研究着那张纸条,“这些字母都是从同样的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虽然大小不一样,可是字体的形状都是一样的,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新人做的。”
采乐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呢?”
吴霈然耸了耸肩,“我觉得这张纸条没什么,只是单纯的示爱而已,不用太紧张。”
采乐冷笑道:“你只看出这些吗?你不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吗?原来也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
吴霈然没有生气,他向后仰躺在沙发上,“宁先生,如果你从这张纸条上看出了什么,你找我干什么?”
采乐笑了,“你仔细看一看这张纸条上的文法,一般英国,在提及地狱时,都喜欢用hell这个词,而这张纸条上,却用的是infeo这个不常用的单词,因此,这张纸条,一定不是纯正的英国人定的,同时,用这种暧昧的口气,给一个自己不熟识的女子留言,你不觉得奇怪吗?他说: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o!他是表白他的心声,他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死后会下地狱,所以,留了这样的一句。”
吴霈然看了采乐一眼,“我不知道是我太愚蠢,还是你太聪明,不过,我接受你的说法,所以,我会帮你把这个人查出来的。”
采乐淡淡一笑,“谢谢,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请您把确实的消息带给我。”
吴霈然站了起来,“好的,不过,宁先生,其实你和我都知道,你太太很危险,为什么你不找警察呢?”
采乐璨然一笑,“我从不相信警察。”
旧地重游,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恬静而忧雅的心情了,余梦杨坐在被长长的青草淹没的水泥管道上,仰头看着蓝天,时光就像天上的白云,转瞬即逝了,不知不觉,已经二十五年了,没想到,再回来的时候,竟然会是这样沉重的心情。也许这一生,都再也回不去了吧!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
湖水静静的拍击着湖面,余梦杨解开湖边黝黑的小舟,慢慢向湖心荡去,就在那里,在深深而幽黯的湖水深处,住着他今生永远不忘的恋人,住着他纯洁的爱情和心灵。
湖面慢慢起雾了,笼罩了整个湖面,余梦杨的小舟停在当年绮雯落水的地方,二十五年了,这个地点从来没有半点的遗忘,就是这里,对!就是这里!他俯身向深深的湖底张望,在那里,他们看见长长的水草随着水波的流动曼妙的舞动,那一定是绮雯不安份的灵魂。
她到底在哪里呢?在这深深的湖水中的哪里呢?余梦杨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碧绿而透明的湖水将自己淹没,也许就这样去找她吧!然后,和她永远的,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mummy,这是什么?”apple指着玻璃子,“为什么它长得这么难看呢?”
悦雅淡然的看着那只象征着死亡的黑死蝶,“是一只蝴蝶。”
apple左看右看,看了很久,“butterfly?为什么不漂亮呢?apple不喜欢。”
悦雅笑道:“那以后mummy老了,丑了,apple也不喜欢mummy了吗?”
apple扑到悦雅怀里,撒娇道:“不会,mummy不会老,mummy是世上最漂亮的mummy。”
悦雅轻轻吻了吻他娇嫩的面容,终于,终于把apple的注意力分散开了,他专心的玩着拼字游戏,头也不抬。
悦雅回过头,认真的看着那只在黑暗中,闪闪发出黯淡荧光的蝴蝶,到底是谁?究竟是谁想杀死自己呢?如果是龙皓,他绝不会做出这样的暗示。
夜深了,采乐和悦雅悄悄的起身,一起走到客厅里,静静依偎着,看着那只生命已经消逝,而美丽仍然遗留在世间的蝴蝶,它真的很美,美到了极点。可惜,它代表的,却是死亡。
采乐转过头,凝视着悦雅,“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我们都看错了,寄信的人,具有相当的智慧,他似乎在我们玩一个猫和老鼠的游戏,我们越害怕,他越高兴。”
在暗夜暧昧的空气中,悦雅静静的绽开迷人的笑容,“采乐,你知道他是谁,对吗?你一开始,就猜到他是谁了,对吗?只是,你不想承认,因为,你觉得,假装忘记,所有的一切,就会被湮没,对吗?”
采乐将悦雅抱在怀里,慢慢的依*着她,“是的,是的,我一早就猜到是他了,只不过,我不想承认,如果承认了,过往埋藏着的一切,又都会暴露出来。”
他们喃喃的细语,谁都没有发现apple站在楼梯口,无声的看着他们,他的眼中,闪烁着与他年龄和外表不相称的狂热,就像一只在夜晚狩猎的小豹子。
医院里人来人往,余梦杨坐在病床上,看着远处如梨花般盛放的原野一般的雪原,什么时候了?冬天要走了吧!悦雅怎么样了呢?她还生活得好吗?也许这一生,除了绮雯,她,就是他在人世唯一的牵挂吧!
余梦杨转过身,看着床头柜上那只透明的玻璃盒子,纯净如水的盒中,是一只艳丽的,带有一种鬼魅般光芒的蝴蝶,失去生命的蝴蝶,再不会有蓝天下振动翅膀的痕迹,悦雅,也应该收到这个盒子了吧!她会喜欢吗?一定会喜欢的,她就像这蝴蝶一样的妖媚!
余梦杨拿起床头柜上的剪刀,一刀一刀的修剪着从杂志上剪下的字条,找出一个一个的字母,然后小心的将它们粘在一起,粘成一连串的语词:my darling,i 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light。
把这句最爱的泰戈尔的诗送给悦雅吧,她一定明白他想告诉她什么,在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了解他呢?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亲爱的悦雅,你就像明净的天空中,那只翱翔在浮光掠影中的飞鸟,尽管,在我的天空,没有你驻留的痕迹,甚至没有你飞过的痕迹,可是,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在那片最浩瀚的心海深处,有你的影子,永远也不会被时光抹灭的影子
正文 十二章 四节 血湖
加勒比海的阳光下,波涛万顷,在艳丽的碧空下,似乎没有任何的悲哀存在,悦雅躺在雪白的沙滩椅上,轻轻的闭着眼睛。
四周的一切似乎随着不断涌上海岸的波涛一片儿的起伏,远处传来apple和采乐的笑声,悦雅的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只要apple高兴,这世上还有什么悲伤呢?
起风了,初夏的微风中,带着一丝丝巧克力香滑的味道,真的很令人怀念,这股香味儿,很令人怀念,那是见到daddy的第一个生日吧,在新加坡的香格里拉酒店,mummy抱着一个洋娃娃,那个洋娃娃的脸镀着一层白釉,浅粉色的脸庞、湛蓝的眼珠、穿着一件紫色的g廷装,金黄色的卷发束在头顶,浅紫色的头花,缀着j致的小珠子,那光景,是悦雅从未见过的美丽。
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悦雅转过身,悄悄抹去了冰凉的泪水,为什么会这么怀念呢?这样的怀念?前所未有的怀念?也许,是因为现在这样的幸福,也希望,小的时候,能够有。
如果小的时候,能够有这样的幸福,那么这一生,就会不是这样吧!悦雅睁开眼睛看着白而细的沙子,那里,有几滴眼泪的痕迹,mummy,我为你设想了那样美好的一个死亡结局,可是,总有人,要破灭我的梦想,如果当初你不打开那道门,我永远也不会杀你的。
“悦雅睡着了。”门边那红色的影子轻轻闪动,一个满面皱纹的面孔出现在门内。
“是吗?那太好了,你出去吧!”
女人拉住了那张脸,“connie才……岁,你……。”
那张脸挣脱了女人的手,那苍老的声音冷酷得令人心底发寒,“你已经答应,只要这一次,只要一次,我就让你留在文滔身边。”
女人犹豫了,那张脸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咦,怎么她不在床上?”
女人抬眼看了看空旷的大床,慌了,“connie,connie,你在哪里?快出来,快出来啊!”
j致得如同烤瓷娃娃的悦雅,躲在屋外的大花瓶旁,心里拿着那条细细的绳头,mummy,你快出来吧!
女人惊慌的跑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焦急,悦雅冷酷的想,也许,在那个时候,她仍在为不能留在daddy身边而焦急吧!
女人绊到了绳子,身子摇晃着,女人努力的不让自己滚下楼梯,悦雅站在她身后,轻声的叫:“mummy。”
女人欣喜的转过头,“connie,拉住mummy……。”
可是,女儿只是伸出纤长而稚细的手,轻轻的推了推,女人滚到了楼下,仰面向天,在她满是血污的脸上,悦雅看到两道细细的泪痕,原来,mummy也会伤心啊!
然后是那个老头,他才跑出儿童室的门,就倒在地上,浑身痉挛,那瓶药滚到悦雅脚下,老头子竭力的伸出手,想拿到那瓶药,可是悦雅轻轻的动了动脚,那瓶药顺着楼梯滚到了mummy身边,老头子绝望的看着她,“我诅咒……。”
那苍老的声音,时间回响在她的耳边,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侵袭她,也许这一生,真的就这样被诅咒了吧!
悦雅冷冷的笑着,奇怪,怎么变冷了呢?
“欢欢,悦雅睡着了,来吧!”
是辉叔的声音,他站在屋外,然后,她听见欢欢蹑手蹑脚的爬了起来,然后飞快的消失在门边那道昏黄的灯光中,门关紧了,随后,隔壁传来男女亲热的声音。
是这样的,一直是这样的,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辉叔和欢姐的关系了,她可怜欢姐,因为,从认识他们开始,她就明白,欢姐从来没有爱过辉叔,可是她没有任何的生存之力,所以,只能听从辉叔的摆布,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走开,我让你走开,不要一天的缠着我。”是欢姐醉酒的声音,带着那样的不耐与厌恶。
“阿欢,刚才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是谁?”是辉叔微带嫉妒的声音,那声音里,充满着无奈与悲伤,还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悲愤。
悦雅安静的关上台灯,锁好门,她知道,注定又是一个不眠的争吵之夜,在这如同急风暴雨般频繁的争吵声中,她深刻的了解了辉叔和欢姐的关系,原来,辉叔竟然是这样的爱着欢姐,而欢姐,又是这样的讨厌他。
也许在去龙城之前,已经有预感了吧!辉叔一直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而辉叔看欢姐的眼神,却充满了狂热和爱怜,悦雅知道是为什么,因为,她抢走了她的心爱——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
悦雅从来不知道,引起一个男孩的注意力竟然这样的容易,她只是微微的对那个清雅的韩国男孩笑了笑,他就向她缴械投降了,完全的忘记了欢姐。
悦雅笑了,至今,她还能想起那个男孩稚气的笑容,充满着一种向上的激情和渴望,第一次约会,他对她说:“connie,你放心,我会努力的赚钱,努力的买一幢房子,然后,我们就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那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在那个结冰的小湖上,他拉着她的手,快乐得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雪花不停的飞旋而下,几乎要将整个天地淹没。
然后,就是樱花绽放的季节了,晚上很冷,他和她并排坐在一间小学校里,傻瓜般的盯着那一树绯红的花瓣一片一片的在月光下掉落,如果秋风中飞舞的蝴蝶,她感到了那些翩跹飞舞的j灵中,那一道冰冷的目光,就像那年冬天结冰的湖面。
不久之后,辉叔说要做一票大一点的生意,然后到中国去定居,她知道,一定是欢姐有了一个缜密的计划,要摆脱她了。
没关系,一切都关系,只要辉叔过得幸福,即使是要她做出一辈子的牺牲,又能如何呢?可是,欢姐最终还是辜负了辉叔,可怜,可叹!
在读到辉叔遗书的最后一句,她已经预计到了辉叔的用心,他这样的费尽心机的为欢姐畴谋打算,可惜,欢姐永远不会了解他的一片良苦用心了。
泰国的海滩?
怎么又流泪了?悦雅静静的拭去眼角的泪水,好了,这次没有泪水流下来,到了下次,应该不再有泪水了吧!
泰国的海滩,不过是一片虚幻的梦境而已,辉叔以为把自己的行踪买给龙皓,就能得到足够的钱,为欢姐营造一个丰裕的下半生,可惜,他没能成功,他没有采乐聪明,采乐断了所有的线索,本来,在滨海,她就应该被龙皓抓到的,可是,她有采乐。
采乐永远不会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他重新造了一份遗书,可是他不知道,她能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所以,她还是看到了最后的那句话:嘉世广场1314。
嘉世广场1314,是龙皓的住所,从回到滨海,她就知道了,辉叔,你真的是老了,竟然不知道,你的养女会这样的聪明,中国的古人说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密切的关注所有关于龙皓的消息,不止是我,还有采乐。
这世上,只有龙皓才是采乐的对手吧!
看着远处采乐和apple嬉闹的身影,悦雅由衷的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可是禁不住,两行热泪流了下来,采乐,如果没有你,也许我早已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吧!
在泰国的种种,就像电影一样掠过眼前,apple指着街对面的银行,“mummy,这是什么?”
对啊!这是什么?这是采乐爱她的一颗真心啊!他大费周章的买下了那间银行,绞尽脑汁的想出了这个办法,告诉她,什么是1314?
采乐,他真的很聪明,他知道,普通的解释她不会接受,所以,才有一个这样令她伤心的安排,无论如何,那封信所揭露的,都比不过辉叔将她出卖给龙皓来得大。
可是采乐,他不知道,和辉叔生活的那十几年中,她对他的了解,辉叔绝写不出那样情真意切的书信,不是他没有这样的感情,而是以辉叔的受教育程度,他不可能想出信中信这个方法,因为,辉叔只会说英文,不会写。否则,她是不可能用那么长的时间,才看到那封信的秘密的。
可是apple,他竟然能够看出那封信的秘密,还有,apple已经有几次令她意外的举动了,到底,apple是她和采乐的孩子啊!
原来人的心,竟然可以承受这样的伤痛,悦雅闭上眼睛,又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不要伤心了,再也不要伤心了,尽管心痛得就如同被一把锋利的小刀,轻轻的切割着、轻轻的滑动着,在那些细如牛毛的伤口中,鲜血一滴一滴的溢了出来,慢慢的形成一汪血色的湖泊。
正文 十二章 五节 渴念
“各位游客,欢迎大家来到英国。我叫nancy,在今后的五天时间内,我将带您游遍伦敦的大街小巷,让您充分的了解伦敦的风土与人情。在此期间,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或要求,请随时与我联系。”这位年轻的导游小姐,满面职业化的微笑,就像一个会活动的木偶。
余梦杨拉着行李,跟着同团的人上了西思罗机场外的大巴车,余梦杨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了下来,终于到伦敦了,现在,就一点一点的*近梦想吧!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容,“hi,一个人来旅游吗?”
这对新婚夫妇看上去相当平常,中年男子,微微有点儿发福,带着中年人的志得意满和一点点的傲慢,而那个年轻的、艳丽的妻子,虽然举止显得很有教养,余梦杨还是从她注视他轻佻的目光中,看到一种风尘的气息。
这样的一对夫妇,和他们在一起,一定会很有趣的,他真心的笑了,“是啊!”
“18世纪,享誉英国文坛的大师萨瘳埃尔·约翰逊曾经这样感慨:当你对伦敦厌倦之际,就是对人生也已经厌倦了。
也许,您已经觉得这句赞誉名不副实,的确,伦敦街道的仍然有被烟熏的迹象,那是过去的浓烟重雾造成的,您现在仍能看到,主要建筑物都在进行洗涮烟尘的工作。
无论怎样,伦敦自古罗马帝国以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骄傲与传统,曾经被称与‘日不落帝国’的英伦首都,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的沉淀,默默的诉说着属于自己的过去。
伦敦的每一条大街小尽,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呆会儿,当我们漫步在伦敦塔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时,每一步,您都能感到时光,在我们的身边,慢慢向后倒流……。”
在余梦杨眼中,这大巴车上的十几个人,除了他之外,没人真正的在听nancy的讲解,有个日本的老太婆用生硬的英文问导游,“伦敦有哪些比较好的购物场所?”
nancy微微一笑,“说到购物,伦敦的购物场所分为五种,怀旧、另类、昂贵、乡野和特色。
怀旧的购物场所,是位于邦德街上的potnum&mason 广场,它出身高贵,曾经是王室杂货店。这里的橱窗设计最具古典的贵族特色,今年圣诞节后,有几个橱窗像漫画一样演绎了浮士德的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可以一块儿去感受一下。
而另类的购物场所,是卡纳比街,这是牛津街上的一条岔路,是伦敦新晋设计师们一展才华的地方。这里店铺中的服饰大多独一无二,却不是名牌。这条小巷里大多是装束时髦另类的年轻人。
至于昂贵的,harrods百货公司,位于武士桥街。这里因为‘昂贵’的价格,以及与已故王妃戴安娜的渊源而成为游人必去‘朝圣’之处。这里的东西当做艺术品出售的,里面商品的价格too expensive to undersdand。
乡野的场所,是在格林威治市集,格林威治不仅拥有那条著名的子午线,还有淳朴的集市。这里有令人垂涎的果酱和食品,还有不少j制手工品,包括首饰、彩绘玻璃、灯罩。古董和生活品集市开市时间分别是:周四7:30至17:00、周五至日9:30至17:30。
最后,是独具特色的温莎堡小铺:它伫立在温莎堡旁矗立着女王雕塑的广场边上,是橱窗里陈列着具有鲜明苏格兰风格裙子与大披肩的小店。店里有正宗在英国制造的古典式x针、苏格兰民族服装,还有苏格兰格子图案作包装的walkers饼干。
这些场所,我们将穿c在这几天的旅游行程中……。”
“先生,先生……。”
余梦杨转过头,那个台湾女人眉目含春,手里拿着一盒饼干,“喜欢吗?”
余梦杨伸手拈出一片饼士,“谢谢!”
那女人收回了手,“这是台湾最新出的口味,栗子巧克力,如果你喜欢,再拿一些。”
余梦杨点了点头,他转过头,导游已经走到了他们身边,“先生,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余梦杨拿出一本杂志,“nancy,麻烦您告诉我,雅乐集团在哪里?”
nancy看着杂志上的那幢大厦,满面的歉意,“很抱歉,先生,雅乐集团的总部已经迁到希腊了。最晚的bbc,播出了宁总裁发表的声明,目前,雅乐集团在英国,只有一个分公司,总部在利物浦。”
余梦杨放下杂志,“nancy,那宁总裁的家,也迁到希腊了吗?”
nancy奇怪的看了看他,“抱歉,这我可不知道了。”她抱歉的笑了笑。
余梦杨的脸上没有显出一丝的失望,“没关系。谢谢!”
那台湾男子默默的听完他们的谈话,待nancy离开,他对余梦杨道:“你认识宁总裁吗?”
余梦杨淡笑道:“是啊!很熟,我数次想到伦敦拜访他,可是都能成功,没想到,终于到了伦敦,可是雅乐集团却迁走了。”
那男子盯着他看了很久,“我也认识宁总裁,三年前,他曾到过台湾,只是,我的公司只是雅乐集团其中一个供应商,所以,只是在欢迎晚宴上见过一面,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子,风度、气质都是万里挑一,再加上他太太,简直是天作之合。”
悦雅?他竟然见过悦雅?余梦杨心里暗恨,脸上却挂着温和的笑,“是吗?他太太的确很漂亮。”
那男子举起手中的杂志,悦雅在杂志的封面璨然的微笑着,幽深的眼眸,就像深远的晚幕中最闪亮的星星。
那男子的手握着那本杂志,骨节突出的手指,落在悦雅的双肩上,就像轻轻的揽住她,余梦杨满面的笑,他知道,谁都看不出,他心里的恨。
走马灯似的参观完一堆的皇g和教堂,余梦杨手持一瓶矿泉水,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纤细唯美的穹顶之下,仔细的看着透过彩色玻璃窗落了满地的颜色,就像行走在七色的彩虹之上,窗户绘满了英国的历史、战争和著名人物,这就是时光隧道?
走到教堂西大门,地的正中上有一声镌有金字被深红色罂粟花环绕的黑色大理石碑。余梦杨不解的站在石碑前,碑上的墓志铭:无名者最有名。他们为英王、为国家、为人类和平正义而牺牲。
“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无名英雄墓碑,下面埋葬着一名由法国战场上运回的士兵的尸体。”nancy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nancy站在余梦杨身边,“余先生似乎对这个墓特别感兴趣。”
余梦杨淡淡的笑,他的眼神就像尖锐的针尖,“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7月28日,c结果于1918年11月11日。包括15亿人中的33个国家先后参战,主战场为欧洲。战火燃及中东、北非、东非、东亚、南美等地。战争中首次使用了潜艇、毒气、坦克和飞机,共动用兵力7500万人,伤亡和失踪者共计3700多万人,平民伤亡和失踪者共计1500万人以上。大量新式武器的使用,致使战争的面貌开始有别于近代的战争。英国,在此次战争共有90.8万人伤亡。”
nancy厌恶的,“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怖的瘟疫。”
余梦杨转过头,看着nancy,他的脸上,有一种奇异的沉迷,“不,不,你错了,战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艺术,最昂贵的艺术,用生命和天文数字的金钱堆积出的文明,正是这种文明,令人类不停的进步。”
nancy有些吃惊,“你说什么?”
余梦杨向前走,“我说战争是人类史上,最美的艺术。”
到了,站在曾经的雅乐集团总部的大厦楼下,余梦杨仰头看着高耸如云的大厦,原来,采乐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办公啊!
他走进了大门,在大门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大楼的平面图,在大楼的顶端,有一整层的总裁办公室,原来,他竟然从来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站在大厦的顶端,风迎面吹来,整个人向后仰,就像要乘风而去一般,整个伦敦展现在眼前,没有任何的阻碍,从此,再没有任何的阻碍,只是,再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了吧!
这里的风,和缅因州冷冽的风有那么多的不同,这里没有清澈的蓝天,没有纯净的白云,没有连绵不断,墨色的森林,这里没有那片梦幻般的湖水。
一瞬间,层层叠叠的乡愁漫漫的涌上心头,原来,思乡竟然是这样的啊!
也许,一切的丧失,只是因为,这里没有了灵魂吧!她不在这里了,连空气里,都没有了她的气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