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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当天梁上飞来到的时候,就面临到了这麽一个颇为让他为难的问题。

同意吧!师门里绝对会劈了他,毕竟那是他家老头子当家。而且,他还是梁家长子,无论做什麽事都会被放大了的摊开在师门上下来看。师弟师妹们,也绝对会效仿著他这般做法,把他们师门的一些秘笈给泄露出去。

若是不同意呢……苏婉婉这个顶级头牌的入幕之宾宝座,他决计是再坐不稳的了。要知道,为了这个,他花费了多少心思,用了多少法子,这才得到的啊!因为美人接客都是达官贵人,他这样的,若不是凑上小半月的钱财,本就踏不进万春这道大门。别说是见头牌婉婉了,估著就连守著门边的那些个小美人都得给他白眼。

左右为难的梁上飞,少有的不呼扇他那柄扇子,皱著眉头,也不笑,就这麽坐在椅子上望著苏婉婉。

他的表情,就像是在思考一个沈重的问题,就像是,他们梁家被人烧杀抢掠了个干净,他的武林盟主之位保不住了一般。而不发一语的姿态,明显是想要等著婉婉看他为难,自动的“体贴”退让。毕竟,高高在上的武林盟主,见惯了太多的讨好与谄媚,收服了太多的江湖侠女千金小姐,已经不太会用那些低阶的追捧大法来处理男女间的问题了。

“梁公子不用介怀,我只是随口问问罢了。”打小就顶会看人脸色的婉婉,在对方第一时间闻言後回应的表情出现时,她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事实上,原本真心只是随口问问的她,这会儿见著对方那种扭捏憋屈的表情後,反倒是有些计较了。

当初与这位新晋武林盟主相识时,只是因为他长得与她师傅有些相似。

这会儿看来,完全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人啊!

过去被她为难时,邬思为虽然也会无奈的皱著眉头,却总会想出法子来解决。若是真真没了主意,也会坦然的告知,并不会这麽假惺惺的等著她示弱。看著手上那对不算太贵重的手镯,想到万春里也曾被这位盟主大人“关爱”过的姐妹手上相同的款式,小婉儿默默在心底告诉自己:过去的,也许终归是应该过去了。

“你……你别哭啊!婉儿姑娘,我只是……”有些口拙的梁上飞,刚才松了口气,便又见著了苏婉婉的眼泪,一时间慌乱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身子有些不适,还望梁公子原谅则个。”後知後觉的发现自己落泪了的婉婉,了脸,也不顾是否弄脏了水粉,就这麽径直出了接客的小屋房门。

瞠目结舌的武林盟主,原本还巴望著这次能更进一步,却没料到因为武学的关系,闹成了这般模样。

结识苏婉婉以来,他虽说花费了些钱财,却也得到了颇多的好处。当然,这并不是男欢女爱之上的,而是通过她认识了好些个位高权重的人物,让他们梁家无论是江湖上还是商场上,都有了长足发展。

有些心慌的梁上飞,第一个年头便是,赶紧把人给捉回来,好好的安抚一下,抱住自己入幕之宾的身份。因为太过急切,伸手捉婉婉胳膊的时候,力道就没能控制好。本就有些伤感的小婉儿,淬不及防的被这麽猛然一捉,胳膊上立马就出现了一个鲜红的五指印。

“放手!”一直静候在暗处的岩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跳将出来,朝著梁上飞腕上道那麽一捏。

“啊──”惨叫後的武林盟主,当下急切的发现,他的胳膊被捏断了。

“阿九……”婉婉看看伤痛著开始低呼的梁上飞,又看了看眯著眼怒不可遏的岩九,赶紧过去阻拦,“阿九,不要伤他。”

“婉婉,他弄伤了你,我要让他再不能用这双手伤人!”有了宁何的调教,再加上本身武艺高强,岩九目前几乎算是能够独步武林的传奇型人物了。只是,他甘愿待在婉婉身边,陪著,伴著,当一个小护卫而已。所以,梁上飞才能凭借他轻功的特长,坐上武林盟主的宝座。

事实上,若是比试轻功不用依靠技巧维持太久的话,万春里最懒的习武者苏婉婉也能比过梁大盟主的。更无论,那个以暗杀潜伏为生命构成之一的岩九了。

“不要,阿九,不要了……”婉婉摇了摇头,她已经决定不再理会这个与邬少相貌相似的男人了,所以,她便再没心思多待在这人身边,陪在这间特意准备的小屋子里。过去,那些个吃味的男人们,总是会过来科打诨,打断她与梁上飞会面的事,也就再不用发生了。这间屋子,她决定继续保留著,就像是她对邬少的缅怀一样,不再去碰。

见她哭得伤心,岩九误以为她是为情而难过,怒瞪了梁上飞一眼後,飞快抱著人就掠出了小院。

哭够了的婉婉,隔了好久才发现,他们似乎一直在赶路,并没有回到她在万春的闺房:“阿九?我们去哪儿?”

“你不开心,我带你去找主上。”岩九是个嘴拙的男人,他见惯了婉婉在宁何跟前笑意嫣然的模样,便一门心思的觉著,她在宁何跟前会开心一些。於是乎,也没有同她打招呼,便径直朝著宁何修行的山林方向行去。为了不让她觉著不适,一路都用内力鼓动轻功,小心的保持著均匀的前行速度,没有让她觉察出来。

“阿九,我们回去吧!三哥哥说这两天要闭关炼丹,我们别去打扰他了。”虽然一门心思当一个吃货,但小婉儿还是个体贴的好姑娘。她不想岩九这麽一路累到那麽远的地方去,也不想去打扰总是在为了调理她身体而忙碌不已的宁何。

“这……”低下头,看著双眼红通通的怀中人,岩九有了几分犹豫。

“阿九,阿九,回去吧!好不好嘛?”婉婉看出了他的心思,扯了扯他衣领,撒娇著说,“若是你不开心,我们待会儿让春少来讲笑话,让阿书来跳个舞。”

“好久没见著这麽可爱的小美人儿了。跳舞什麽的,我们哥儿几个可非常乐意欣赏呢!”不知从哪里窜出的小混混,从旁窜出,拦住了两人去路。另一头,万春方向,也被他的同伴给堵了。

但看他们流里流气的表情,那些个脏兮兮的衣服,就不难猜出他们惯有的营生。

小婉婉眨巴了两下眼睛,从怀里掏出一个出自丐帮长老十斤的信物。

“哎哟,这麽自觉就给买路钱了啊!小娘子,跟著哥哥回去,咱们一起乐呵乐呵吧!”很显然,混混头子并不认识这个东西。这证明,他不是丐帮的人。婉婉想了想,把这信物换了只手拿著,又掏出一个贤王殿下给的腰牌来展示。

“哎哟喂!是不是觉著刚刚那枚破玩意儿不配哥哥,专程换了个玉的啊?”不识货的小混混们,只当那玉腰牌是个饰品,本没察觉上头那个独属於贤王殿下的印记。

“这也不行麽?”撅了撅嘴,站下地来,小婉儿把玉牌随手一扔,又拿出了个於陵家的商户信物,“这个你们人不认识?”

“於陵家的?!”虽然不擅武艺,又不怎麽知道官场上的事,但好歹也是混迹市井的人,小混混们当然识得这个生意做遍了五湖四海的家族徽记。抬头给兄弟们交换了个眼神,自以为逮了肥羊的小混混扯了抹笑出来,“小娘子,原来你是於陵家的人啊!早说嘛!跟哥哥一起去玩一玩,哥哥们招待你喝酒吃。”

“好啊!谢谢各位哥哥。”眨巴了两下眼睛,看了看一直沈默的岩九,婉婉又补了句,“可以带上我这个哑巴哥哥麽?他不会说话,平日里都是抱著我走路,代替软轿子的。”

“当然,当然!”多一个人,不就多一个筹码吗?而且,若是需要砍个手指威胁一下的时候,还能先从这个男人身上下手不是?已经想好了讹诈於陵家的混混头子,一把扯过婉婉手中的於陵家徽记,揣进怀里。

被扯得有些桩子不稳,又很快被岩九揽入怀中,婉婉一个不注意就把丐帮和贤王给的信物都给落到了地上。因为路面上野草长得很高,东西落地後并没有太大声响,加之混混们在一旁咋呼著推送,小婉婉和岩九也就没发现这两个重要信物的遗落。

於是乎,当贤王和丐帮的帮主一同接受到小美人苏婉婉被人从万春花院捋走的消息後,又发现了这两个据说是平日里婉婉从不离身的东西。现场勘查後,看到了满地凌乱脚步,以及一些明显是男人的脚印後,瞬间慌了神。

“婉婉定是被人绑走了!”关心则乱,春少的结论,更是让众人忽略了岩九的去向,而把注意力放在了“一群男人抢了他们小宝贝不知道去哪里去了”的问题之上。想到那些个可能发生的先奸後杀再奸再杀的龌龊事:贤王怒了,调遣了兵马开始地毯式搜查;丐帮帮主恼了,发动所有丐帮子弟去用各种下三滥方式探寻;就连向来注重美貌更甚於一切的春少,也与王予书一起,帮衬著把各个可能藏人的花坊妓院给翻了个遍。

终於,在一个时辰不到的时候,他们各路人马汇聚在了距离事发地点不远处的一方小破庙大门外。

据线报,他们的宝贝小婉儿,应该就是在破庙里头。

一想到他们推门进去後,可能见到的悲惨画面,所有的男人都开始鼻酸了起来……

作家的话:

当然,任何大事在婉婉跟前,都不足为惧。

☆、(13鲜币)三碗过岗

“你们有没有觉得,有什麽东西特别熏眼睛?”第一个抹眼泪的,是头发有些凌乱的春少。刚刚的鼻酸,被呛人的气味熏到更为强烈後,他总算觉出了几分不对劲来。

按理说,一个时辰,小婉婉应该不会被剥皮炖下锅才对啊!

互相对视一眼,男人们心头总有种怪怪的感觉,却仍是一齐冲将上去,踹开了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破庙大门:“婉婉!我们来了!喝──”最後那一嗓子,绝对不是因为凝气要出拳或者旁的什麽其他,而是男人们被破庙中的场景给惊到不由自主的发出大喝声来。

“这……是怎麽回事?”第一个回过神的,是大风大浪见得最多的丐帮帮主齐恒。

基於他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所以,缓缓回过神来的男人们并没有再话,而是静静地等著婉婉和岩九的回应。

“阿恒你们也来啦!快来吃喝酒!”婉婉最是大方的姑娘,从进了万春开始,也没被短过吃食,所以好东西越发的愿意与朋友们分享了。

“怎麽跑到这里来吃东西了?”因为是十斤的徒弟,算起来齐恒也算是婉婉半个师兄,所以对待她的态度也是疼宠得紧的。她的头,就著她小手轻咬了一口看起来不知道是**腿还是鸭腿抑或是鹅腿的东西,好脾气的问。

“这些哥哥请我来的。”虽然最後变成了她是主,他们是仆,但小婉婉还是觉著,事情不能颠倒了的说。

“乖乖,他们请你就来了啊?吓死我了!”拍拍口,最心急的春少赶紧过去把人抱起来揉巴了两下。当然,顺手抄走人家那半只什麽什麽腿之类的行径,不过是正常的压惊而已,不足为奇。

“阿九,春少抢我麻雀腿。”抿抿嘴,小婉儿不太乐意的偏头望向正冷脸站在一旁的岩九,试图让他帮忙维系正义。

“乖,这里还有。”原来,把那群小混混给打得落花流水之後。九把刀大人就为了逗小婉儿开心,又领著人去偷了某家财主圈养的**。为了怕小东西贪新鲜不吃,岩九还特别吩咐,让小混混们哄婉婉说,这是特大号的麻雀。

“够吃麽?这麽多人……要不要我把我那份匀出来?”眨巴两下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婉婉姑娘如是道。纵是三年没吃过饱饭的人,也不舍得在这般可怜的姑娘嘴边夺食了。更何况,这些个男人们都是疼宠她到心尖尖上的,自是忙不迟疑的摇头,一个个只说是自个儿肚子不饿不用吃太多。

为什麽不干脆说不吃咧?实在是因为,小东西因为失了邬少後,便总是喜欢热闹的气氛。吃东西什麽的也爱与人分享了,平日在万春,除了岩九、景兰、丢丢儿……偶尔还会有一些到访的贵客作陪。所以,知她甚深的男人们,还是多少得吃上一点的。

苦逼的小混混,从不曾想到,本以为是摊大买卖的,却遇上了一夥大瘟神。

就算是再怎得不长眼,混混们也能够看出,外面围著的一堆兵士,一堆武林高手,一堆美貌与武艺并重的奇人……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刚刚听信了小婉婉所言,说什麽带个“哑巴哥哥”一起玩,就玩出了事。现在,他们再也不敢大意了。恭敬的伺候著,端茶送水的,硬是把这个破庙给弄成了个万春分院。

翘著腿坐在一个混混背上的春少,特别盛气凌人的指手画脚。

没办法,大半夜的不睡美容觉,总得发泄发泄不是。

可怜的小混混们……硬是要在这荒郊野外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把普通茶叶泡成上好碧螺春,绝对的苦逼不解释。而且,还没人帮忙说一说情。原本只当是普通傻气千金小姐的苏婉婉,接受到混混们的求救信号後,断然“好心”补充道:“不然就弄个茶香麻雀吧?跟那个茶香**一样的做法!这会儿吃很合适呢!”

是啦!天黑黑的,吃著那种暖烘烘的东西是挺适口没错,可大小姐你真当那些个**是麻雀了嘛?就算是土财主家,也养不出这麽肥大个头的麻雀啊!

一面含泪打杂,一面在心中默默腹诽的混混们,权当是今个儿一念之差认栽了事。只盼著,天快些亮,这些个瘟神快些滚回他们的快活地方去,将他们可怜的破庙还给他们。

结果咧?

绝对不可能成为男主角的小混混们,当然没那种想什麽是什麽的福分啦!

“小婉儿,这样不好吧?”说话的是稍微有点儿良心的齐恒。

倒不是他心疼这些名字都还叫不上的小混混们,著实是,身为丐帮一员的他,曾经也混迹过那些个不入流的地方,也做过那些个不入流的事情。将心比心,他并不太愿意看到这些人,真被弄去当苦力使唤。

“我只是想要几个陪我玩儿的人罢了……”婉婉被岩九背在背上,整个人还裹了贤王的金贵披风,眼睛红通通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见了她这般模样,纵是心硬似玄铁的,也能化成了铁水,更无论齐恒。

“好好好,你领著回去玩儿便是。”身为师兄,自然就是为了纵容师妹而出现的。

“可是,万春也不能养这麽些闲人吧?”春少寄予厚望的站了出来,他的话,顶有道理,却被婉婉轻轻的给拨拉了回来:“没事儿,我们不回万春。”

“婉婉!你要走?”头牌要跑了?!

春景兰声音都抖成了筛糠子,若不认真辨识,都不太能听得清他到底在说什麽。

“小婉儿自然是想同我去帝都玩一玩,是吧?”总算上话的贤王殿下,扇著扇子,自鸣得意的道。

“不是。”小姑娘摇了摇头,瞥了眼被当成人力车夫的那几个混混,眼尖的看到他们竖得跟兔子似的耳朵,好心的给予了解释,“我就是觉著,今晚儿挺好玩儿的,想要多玩会儿。那天阿恒和丢丢儿说过,有种特别有气势的职业叫土匪,我想试试看。”

劈里啪啦,男人们跌了一地,连那些个自以为要被弄去当家奴的小混混,也不例外。

不能不说,小婉婉虽然长大了,但是搞怪的脾却不消反涨,著实为难了这麽多的宠著她疼著她的男人啊!

可这又能怎麽办呢?

小东西的主意,从来都是决定了就不会回头的,比如说当初硬要“挂牌接客”,又比如说死也不肯嫁给她师兄齐恒,还比如说不管不顾的决定在万春等满三年,为她师傅守孝……总之,上至皇帝陛下,下至丐帮帮主,这个世上,就没一个能左右她主义的人。

纵有了那麽一两个,也会被她的大眼睛给说服了,乖乖的站在她一边,由著她胡作非为,为非作歹。比如说贤王,比如说於陵公子,比如说宁何那个散仙。

总之,就在这个惊动了官兵乞丐寻常百姓的营救计划完成後,小婉婉成功的登上了她所期望的土匪宝座。而且,她还是方圆百来里的唯一一个女土匪头子,取的诨号也挺厉害──“三碗不过岗”!

当然,小姑娘的意思是,吃太多了不利於爬山。

结果後面有人误会了,以为这女土匪头子是个母老虎,寻常人不喝三碗白酒都打不过。

再後来……更有人著书立传,把这个故事演变成了“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只老虎,不想打老虎也不想被老虎打的,喝了三碗过後就最好绕道走”。当然,这个谣言四起後演变的故事,并不在本文需要阐述的范围内了,咱们还是把注意力放到女土匪小婉婉身上。

特别是,这座同样名叫景阳冈的小山坡,为毛会硬被当地知府化为了“三不管地带”,还上赶著让商户们走这里过一过散散财气的稀奇事。

作家的话:

本文似乎隐约又回到了正途上……

原来,让文文很残滴罪魁祸首不是某龙,是死掉滴那位邬姓演员啊(下巴

☆、(16鲜币)劫富济贫

对於这些,小婉婉当然是不会管的。

她就像随便哪家当铺里的甩手掌柜一样,每天乐呵呵的忙碌著关於数钱,算钱,以及撒钱的游戏。

数钱这边,当然是包括万春在内的几处营生赚取的钱财。

比如说万春花院,万春酒家,万春……呃,应该叫景阳冈的专业打家劫舍小山寨。

在万春这个地方,小姑娘乐得当她的挂名头牌,三不五时的帮春少敲诈一些个冤大头的钱银到自个儿腰包。末了,自是乐呵呵的去於陵公子特别给他开设的万春酒家,美美的喝著那种甜滋滋的果子酒,吃著大厨专门为她捣鼓的各式各样美味吃食。

玩过,吃过之後,一般人都能想到应该正经工作啦!

咱们婉婉姑娘也是不例外的,她笑呵呵的牵著岩九的手,领著一个王爷一个帮主一个大奸商兴冲冲的跑上她的土匪寨去,开始……干活儿?不不不不!你可真别把小吃货给想得太过勤力了,对於她这样绝世武功放在面前,也不眨眼的转手用包子来换的人,哪里会把功夫用到这里?她是去监工的!

“老大……不!二当家,老大又来了!”小混混甲,专业负责望风,见到山脚传来的消息後,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山寨里头,赶紧给混混头子……也就是现在的二当家,张一一禀报“军情”。

“什麽?又来了?!”手忙脚乱地把桌面上杂物给收拾好,看了看一旁没上锁的柜子,一咬牙,还是继续让它不上锁引人注意得了,“让……请他们等等,我马上就来。”

“不用来啦!一一,我们来找你了!”婉婉这个当人老大的,从来都不会亏待手下的。这不,虽然跟著她後头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婉婉姑娘却没有让他们跪接躺接之类的,只是很“平易近人”的径直来到人家卧房,直奔那注定会藏有金银珠宝的大柜子而去。

“手下留情──”张一一的呼唤,本只能震慑住屋外可怜的小蚂蚁而已。

以贤王殿下为首的男人们,一水儿的冷眼递过来,过去是小混混头子现在升级成了山寨土匪头子的男人,果断焉儿了:“我是说,老大来了,何必亲自动手,想要什麽,给小的们说一声便是。”

“那感情好!反正那些个银子也坠手的很,你帮我搬出来吧!”笑眯眯的小婉婉点了点头,指指那个装乘了一一大部分储蓄的柜子,如是道。

“是……”打又打不过那群男人,惹也惹不起,土匪头子还能说什麽呢?

都怪他那天晚上,一时兴起起了歹念,才落得如此下场,早知道……有钱难买早知道啊!

泪流满面的张一一,擦擦鼻涕,一捧又一捧的把他的宝贝运送到屋中间的圆桌上。原本还算宽敞的桌子,很快就被金银首饰给塞了个满:“一一,你很厉害!几天都囤了这麽多,很不错!”

婉婉的赞许言辞,实在是撕扯著张一一那为钱而心疼的心肝。

天晓得,本想著一周只会来一次的婉婉,今个儿是不会来的,他才大著胆子把私人小金库从秘密藏钱的地方搬出来,好生的清点一番。哪知道,还没数过瘾呢!那个姑就来了!欲哭无泪的土匪头子,一言不发的盯著那些个“存粮”被别人纳入怀抱,心疼得哟,酸溜溜的,堪比吃了生柠檬!

“走!弟兄们!老大今天请你们吃好的!”婉婉晃悠著手上的银锭,招呼著那群过来看热闹的前混混现土匪,表达了上位者对群众的无私关怀。

“噢!好耶!”再没人同情一一的悲催遭遇了。

所有人都向往又垂涎的盯著婉婉手里的银锭,盘算著待会儿能吃到些什麽样的美味。要知道,苏婉婉什麽都可能比不过张一一,在大方上面,绝对的甩那个男人几条街。从小就吃苦长大的土匪头子,总有些灯芯多了一都死不瞑目的执拗,所以……虽然现在已经不差钱了,但是他总是在花销上本著能省则省的原则,尽量不乱用。

而大口吃大碗喝酒这种事,在一一眼中,那就是胡乱花用的典范,绝对的不能姑息!

可,婉婉在上,她那群铁打似的靠山还杵在那儿,张一一这麽个由混混“升”上来的土匪头子,又怎麽能拒绝得了?!於是乎,虽然满脸不快,虽然每次看著那些银钱如流水般花花而去,张一一仍是山寨里吃喝得最大口的。没办法,穷人就是这种习惯,见著便宜不沾就不舒服。

比起铁公**来说,这种行径,叫做“糖公**”──一毛不拔,还要沾了你的走!

“真是好酒!好菜!”弟兄们喝得暖烘烘的,吃得热腾腾的,也没人顾得上甩张一一白眼了!这个苦大仇深的男人,连吃饭时都不忘心疼杯盘中的东西,算计著今个儿这一顿到底花销有多大来著。

“大家吃得高兴麽?”婉婉总是有种感觉,张一一不高兴的时候,她心里头就有点儿小高兴。这种感觉,就像是阿书告诉她的,当初欺负她师傅时的滋味吧?那种英雄惜狗熊的奇特好感,实在是让她足以忘却过去的忧伤,以及最近的一些不快,开开心心的玩闹著,吃喝著,享受著。

对於婉婉的行为,男人们当然都是宠著惯著的。

一个小混混有什麽干系?她想玩儿,想欺负,那便玩儿,那便欺负!

就连当今万岁爷,婉婉姑娘一个不高兴了,还能朝著春少来一嗓子:“春少,今个儿咱被让皇帝哥哥上床了呗?”然後,苦逼的皇帝陛下,就得乖乖缩在房间角角里,看著床上相拥而眠的两个美人苦哈哈的坐等天明。

所以说,还有谁能够违抗得了她呢?这个宝贝蛋,自从得了邬思为的去世消息後,就有些隐隐的变化了。可,只要不是整日哭丧著脸,不是整日难过忧伤吃喝不进的模样,这样的变化,又有什麽大不了的呢?!

“那麽,我们待会儿就去把这些个钱银给分发了吧?!”婉婉的提议,得到了一干的土匪手下的齐声附和。在这里的人,除了婉婉的那几个靠山,谁又不是穷人家里出生的娃呢?但混混除了因为某些旁的缘故之外,大多数都是源自家中贫苦,只有由著他们出来坑蒙拐骗的弄些钱粮回家裹腹。

现在婉婉的行径,简直就是话本上那种劫富济贫的侠客差不多。

而且,婉婉还不待出面的,事儿都是他们去办,脸都是他们去露的。也就是说,这是个在乡亲们跟前办实事办好事还顺便留个名的好机会啊!因为山寨的营收不错,在场的混混们来自的十来个小村落都发啦!

後来新招的小喽罗,也再不是一穷二白的穷小子了,跟著婉婉都走上了富裕的道路。若是改日不当土匪了,回家凭著那些个名声和存下的银子,娶个媳妇儿过上好日子是绝对跑不掉的啊!

於是乎,数钱这件事,婉婉随便胡乱玩儿一玩儿後,就领著她手下去撒钱啦!

一面吃著於陵给她特别准备的美点心,一面欣赏著张一一的苦瓜脸,婉婉乐呵呵的看著那些个本是要吃不上饭卖儿卖女的穷人家,感天动地的收下银子,过上一阵子好日子,心头美得不得了。

把偏僻的小村子都弄富裕之後,婉婉又让手下明察暗访的把钱专门给那些个真正的穷苦百姓。要知道,就算是大城镇里头,也有好些个人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呢!所以,这样的善举,直接让江淮一带的经济水平提升了一个档次。

穷人们都有钱了,慢慢的除了捣腾点儿小生意外,也开始舍得花钱了,经济流动得越快,发展也越快,国民经济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像。知府大人不仅没因“徇私”以及“包庇土匪头子”这样的行径而受到惩罚,反倒还加官进爵,得了圣上的赞许,走去新地盘上任时还得了把洒足了金粉的万民伞呢!

为什麽万民伞这种朴实又低调的东西,要给它撒上金粉呢?

没办法,生活富裕了,物质消费就提高了,眼力见儿也开阔了,寻常的油纸伞什麽的老百姓都不怎麽乐意用了啊!洒了金粉的,那叫低调的奢华,还是景阳冈山头下的万春百货独家销售,每个月都限量发行呢!

而且,姑娘小夥儿们用这种伞,在桥头上来来回回的撞上了多少姻缘啊!

主要是因为伞面比较宽大,又在伞骨上做了这样那样的装饰,实在是有点儿阻碍视线……打著这种漂亮又时髦的金粉伞出门,不出一条街就准能撞上人!年轻人嘛!这麽一来一去的有意无意撞撞,不就撞出了火花嘛!

亏得大家不太知道土匪头子就是万春花院的苏婉婉,不然,万民伞不送,小年轻们好歹也得送一个“俏红娘”的长生牌位过来不是!

和乐融融的江淮,因为有了婉婉而变得不一样了,也因为有了婉婉的干预,让一些个前来继任的官员们……不乐意了。

你想啊!

上头派你来到这麽个富饶繁荣的地方,为得当然是让你努力把它变得更好啦!上一任得了一把万民伞,这一任,你至少得在临走时捎上两把不是?上一任功绩那麽显赫,居者有其屋,吃者有其食的……这一任好歹也要让万元户变成平均值不是?!

所以,新来的这位,著实是压力山大啊!

眼瞅著这些注定要在几年内完成的任务,看著既不发洪水,又不有旱灾,还没人吃不上饭的地方……新的知府大人,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

作家的话:

找到新玩具的婉婉,马上就要等来新男主咯!

呃……不是新知府,真不是!

ps.提示下,人物之前有微微提到,但是都是酱油一样的掠过,大家可以猜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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