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间埋最狠这种蹭热度的了行为了。
尤其是拿她偶像来蹭热度,简直就是不可饶恕的行为!
“就这种垃圾,能写出什么?”
带着这种态度,土间埋点开了那个作者的头像。
“哎?《哈利波特》…好奇怪的名字…还是个外国人的名字……”
顿时土间埋更加确定这是一本垃圾小说了。
pp上好看或者热卖的小说,基本上都是点名扼要,你看书名大概就能知道这本书讲的是啥。
可这本书呢?
拿了个外国人的名字当书名。
你不扑街谁扑街?
而且,这本书居然连个封面都没有!
这也业余到一定水平了吧?
哪怕她这个不写小说的人都知道,上传小说前,花点小钱让人给做个好看的封面才能吸引到读者。
“嗯?一章八千多字?这更新是个什么节奏?”
点开第一章看到上面的字数,土间埋瞬间无语了。
现在的网络小说可是默认2000字一章的。
偶尔有合并章节,也不会超过4000字。
这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一章接着一章,不会产生疲劳感和冗长感。
这个蹭热度的家伙倒好!
一章直接八千字!
生怕读者看起来轻松是吧?
“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
“唔……这小说看来还是个西方背景,前面写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做了好多铺垫啊……德思礼家的秘密?一群奇装异服的人?猫头鹰雨?我晕哦,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土间埋不禁再次吐槽道。
但是平心而论,这个作者的文笔倒是挺不错的。
而且将古老的西方那种韵味写的跃然纸上。
就是这个开头的剧情写的实在太冗长了。
现在的网络小说讲究个啥?
快节奏!代入感!
恨不得开头三句话交代完背景,然后给主角金手指,接着就进入主剧情。
这个呢?
都看这么多了,愣是没看出来在讲什么。
有些不耐烦的土间埋想点x,然后去评论区喷一喷这本书。
但是想了一下,自己可不是那种无脑喷!
还是看完再喷吧。
“神秘人?麻瓜?德思礼太太一听到她妹妹为什么会这么紧张?邓布利多…麦格教授…变成猫?”
土间埋的眼睛刷的一亮,耐着性子读了几千字,终于看到戏肉了,就是不知道前边的那些铺垫到底针对的是什么事儿,或者针对的是谁,毕竟这一章的标题叫做“大难不死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