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class="tp"></dt><dtclass="rd"></dt>;;;;本来凌蓁是打算一次性卖掉一部分牡蛎,另一部分用来跟人合作做生意的。但是再想想,因为眼下她找到的那批牡蛎都是野生的,长在那片礁石上原则上谁看到了都可以去采。
;;;;因为想做独家生意,她不想让别人知道那片野生牡蛎的生长地,但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没有办法一次性把一半的可采牡蛎都运到市里交货,不如全部都用于分批撬采做生意。
;;;;而且她设想中的生意也算是对于牡蛎的一种推广活动,一旦推出之后牡蛎的价值大增,要是提前让水产公司收购了一部分去,到时水产公司岂不是能够蹭她的顺风车赚一笔?
;;;;再者水产公司既然拒绝了她提供种苗的提议,她赚不到种苗的钱,那卖牡蛎的钱与其让水产公司赚,还不如自己赚。
;;;;到水产公司的几个目的总算是有一个是落实了的,就是确定了目前进行牡蛎养殖的她还是第一人。
;;;;接下来还有两件事。一是寻找着合适的合作伙伴,二是分期付款买一条小船。
;;;;城里比小镇发达太多,而野生牡蛎本身虽然不需要成本,但是她去采集和运送也是需要人力和时间成本的,为了日后牡蛎的价格着想,她没有打算卖得太便宜,因此最好那个合作伙伴能是在海城里的。
;;;;因为一方面城里的人对于价格的接受度肯定要高于小镇里的人。另一方面,海城市区里的人也比绿竹镇的人要多。
;;;;而小船的话,市里一方面是运送回去不方便,二来就在他们绿竹镇就有小船,在价格上也会比在市里购买的更便宜一些,等回去了再说不迟。
;;;;这样一合算,留在城里就只剩下一件事。
;;;;找合作伙伴。
;;;;找什么样的人好呢?
;;;;凌蓁离开了水产公司之后找了个小饭馆给陆姝要了一碗面条,用勺子剁碎了一点点喂她,一边思考这个问题。
;;;;其实她觉得像未来那样直接在夜市里作烧烤牡蛎的生意应该最好,但是这种时候也不可能随意地在街上揪个人就问“你有没有兴趣做宵夜生意我们一起合作吧”,就算揪了人家也不会信任她。当然,她肯定也信不过对方。
;;;;因此衡量之后凌蓁把第一合作伙伴的类型定为了城里的西餐厅。这时候的西餐厅还不像未来那样泛滥,基本上都是由一些比较了解国外食系的人开设的,原则上目前对于牡蛎接受度最高、价格可以卖到最好的肯定是这些西餐厅。
;;;;这个时代里交通还处于极其不发达的阶段,没有餐厅具备像往后现代化了那时动辄食材空运的卖点,对她所提供的市面上难得一见的牡蛎感兴趣的可能性很大。
;;;;再加上这时候海域基本没有污染,而凌蓁所找到的那片野生牡蛎附近更是人迹罕至,除了她和小陆姝之外没有第三个人造访(如果有的话那片牡蛎就不在了),很适合生食,这样就能够很好地迎合牡蛎爱好者的口味。
;;;;那些个头最大,以及个头适中品相最好的一部分,凌蓁打算分两种档次卖给西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