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是怎么弄的?”张莉趴在晓旭边上,握着晓旭的手问道。
“天太黑了,手电筒一下没照到,不小心崴了脚,没事的,不用担心我,过两天就好了。”
我瞥了一眼陈剑月,她的眼光很温柔,估计是在感谢晓旭为她的隐瞒,她站起身,转身往外走,却和开门而入的一个身影撞了个满怀,她见是邓婕,忙道:
“邓姐,我正要去找你,晓旭脚扭了,想找你拿点膏药什么的。”
“哎呀,这怎么弄的?”邓婕边说着,边往屋里走,嘴里还念着:
“我听胡泽红这一嗓子就过来了,我一猜就有事,哎呦,这脚,还好,不算太肿,疼吗?这么动能动吗?哦,那还行,能动就没伤到骨头。”
邓婕把晓旭的脚轻轻的放下,继续说道:
“不过还是得上点药,我这原来到有几帖,可前些日子被沈琳要走了,现在我这也没了,这么晚了,药店估计也关门了,只能等明天了。”
“益民药房不是全天开着吗?要不去那看看?”胡泽红道。
袁玫回头看了看表道:
“益民太远了,隔这里三条街,现在都九点四十多了,这个时间基本上打不到车了,要是走过去,来回怕不是要走三个小时。”
“我去!”
一听说有药店开门,我急忙凑了过去,今天的事其实也有我一半责任,给晓旭买药自然是我的工作。
一屋姑娘都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袁玫站起身,对我说道:
“你别逞能了,这么晚了,你出去走三个小时,多危险啊,再说,时间也不够啊,现在都快十点了,十一点外面大门就锁了,那个看门大爷每次锁门就走,你根本回不来,听我的,你明天起个早,再去给晓旭买药,也来得及,今晚忍忍就过去了。”旁边几个姑娘听了,也都跟着劝我,我摇摇头道:
“今天的事也有我的责任,我身体好,跑过去再跑回来,也就一个小时,就是我不知道在哪,你们谁给我描述一下?”
“我我我!”胡泽红跳着举起了手,说完便给我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该怎么走,她语速又快,咬字也不是很清楚,说了三分钟,我脑袋里还是一团浆糊。
“你别说了,你给我画个简易的地图吧,我怕我忘了,行吗?”
胡泽红干什么都那么有精神,她用力的点点头,飞快的拿出纸笔,跑到一旁的桌子上开始了自己的创作,躺在床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晓旭突然开了口道:
“李佳奇,你快回去吧,我现在都没什么事了,你早点休息吧。”
“没事的,我去去就回,很快的,要不然,一时半会不好,也耽误你练功演戏。”
“叫你别去你就别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你就算去了我也不会领你的情的!”
“没关系的,我不在乎。”
“你回不回去!”
“我不回,就不回。”
晓旭见我耍起了无赖,又冲着胡泽红喊道:
“小红!你别给他画!”
“我马上画完了!”胡泽红全然不顾晓旭的反对,转身把画好的地图给了我,别说,胡泽红说话不利索,绘图倒是一把好手,街道和地标建筑勾画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让人一看就感觉到明朗。我一把抓起地图,放进了上衣的口袋,转身对大家说道:
“等我的好消息,我一个小时之内肯定回来。”
“你别去!”
我对着晓旭笑笑,飞出了房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了走廊,在门口紧了紧鞋带,开始一路飞奔,果然如袁玫所说,80年代的我国人民严重缺乏夜生活,大街上别说车,连个人影都没有,这倒也好,省的我还要注意车和人。
我走之前粗略地计算过,往返全程大约15公里,我还特意将几个地标建筑作了标记,一开始还好,跑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感觉眼前有些模糊,腿也有些发软,我的移动愈发的由肌肉驱动变为意识驱动,再后来,甚至连意识都开始消散,心中只有
一个清晰的念头来支撑我的行为,那就是让晓旭早点好起来,终于,我连滚带爬的跑到了在一串漆黑店铺中星星点灯的益民大药房,我来不及欣赏它的任何东西,直接跳进了屋子里喊道:
“有没有治扭伤的药!我很急!”我强忍着气息的波动说出了这句话,刚说完,我变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以维持身体剧烈运动后的氧气需要。
只见一个原本躺着的头发花白的老人慢悠悠的从柜台后面直了起身,从旁边摸了一幅老花镜戴上,慢条斯理的对我说道:
“这么晚还来买药,什么急症啊?”
“我的朋友脚扭伤了,想买些膏药之类的。”
“不买些软膏吗?效果很好的哦。”
“什么都行,拿最好的药,我很急,求求你了大爷!”
老先生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速度也加快了几分,一分钟后,他自作主张的帮我装好了一塑料袋的药,对我说道:
“总共7毛钱,我肯定不会骗你,你要不信,也可以拿出来对一对。”
“不用了大爷,谢谢你了!”
我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半了,我飞快的结了帐,向大爷鞠了个躬,我清晰的听见他在我身后说了一句年轻真好,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塑料袋系好,捆在了我的胸前,用外套包好,手里不拿任何东西,只是为了便于奔跑。
我继续飞驰在无人的街,我承认,我确实高估了自己的耐力,只跑了三分之一,我便已经接近虚脱,从某种层面来讲,精神是虚无的,是软弱无力的,我以为思维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我错了,只有肉体是真实的,疲劳是真实的,归途还未过半,我的整个身体就像是膨胀的气球,脆弱而柔软,我伏在地上,双膝跪地,大口的喘着气,我的身体散发着大量的噪音,我却能听见静谧的深夜蝉鸣,正当我心里为着即将食言而懊悔之时,突然感觉有人说话,我吃力地转过身,是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人,黑夜中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闻到他一身酒气,他看来喝了不少,舌头都有些大了。
“兄带(弟),你咋滴了?咋趴这不动了?”听口音是个东北人,我顿时感觉亲切起来。
我按了按胸口,努力让自己的呼吸平稳起来,对他说道:
“我出来给我妹子买药,怕来不及,一路跑着,现在跑不动了。”我特意加重了我的东北口音,想和他再拉近一点距离,漂泊到外的人,总是能被乡音唤起一些记忆,大哥听到我的口音,一把就把我揪上了他的摩托道:
“兄带,缘分啊,这大晚上还能碰见老乡,真叫个缘分啊,你去哪,老哥给你送过去。”
听到这,我也顾不得安全不安全了,赶忙把宿舍的地址告诉了他,他叫我抱紧他,还特意说了三遍,知道他的摩托启动后,我才知道他的用意…
不知是否是借着酒精带来的亢奋,抑或是老乡相见的愉悦,总是这位大哥的摩托,在我心里就如同一架喷射机,我无法描述速度和景物,因为我根本不敢抬头看向四周,我唯一能描述的就是我耳边呼啸而过的风,不断极速流动的风声甚至压过了摩托车聒噪的引擎声,在那个温暖的夏夜,我却感觉自己穿越在无垠的东北雪野,因为在那段旅程中,我又一次体会到风像刀子一样割破脸颊的感受。
“到了,老弟!”大哥又像揪小鸡崽一样把我从车后座?提了下来,我的双腿发软,竟然一下子直接坐到了地上。
“嘿!你咋这么完犊子!站都站不起来了!”
大哥边说着边跳下了车,把我又拎起来让我站好,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这样才对,像个爷们似的!”
借着门卫室的光,我看清了他的面貌,圆脸,大鼻子,一圈络腮胡子参差不齐,显得邋里邋遢,但我此时对他只有感激,我从兜里掏出一块钱递给他:
“大哥,你拿着!”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钱,把我向后推了一下,他的力气很大,这一下直接把我推了个趔趄,他回过头去,转身上了车,对我喝道:
“埋汰谁呢?老弟,咱们东北人都是热心肠!拿钱干什么玩意,走了!”大哥很潇洒,没有挥一挥衣袖,也没带走一片云彩,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但他确实帮我大忙,如果不是他,别说我不能拿药回来,我甚至都可能死在无人的大街上,我望着他一骑绝尘的摩托车,为他祈祷,希望他一路平安。
我走到了大院门前,门果然还没锁,但我的腿已经不太听使唤了,只能一步一步的挪着,我这样子走了好久,才走到了女宿舍门口,门却已经关上了,我敲了敲看门阿姨的窗子,却无人响应,我怕打扰她休息,便又慢慢地转到了宿舍的左侧,从外面透过窗子可以看到走廊,我等待着,等着过来一个能帮我忙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真有一个女孩拿着脸盆和毛巾走在走廊里,看起来身材高挑,神采奕奕,我赶忙喊道:
“姑娘!姑娘!帮帮我!”
女孩听到了我的呼唤,向声音的方向走了过来,等她走近我才得见真容,原来是乐韵。
“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陈晓旭的朋友,她的脚扭伤了,我帮她买了药,你能帮我拿给她吗!”我边说着,边把衣服里捆着的塑料袋解了下来,想从窗户递给她,但窗户离地面很高,我跳起来也只将将够到窗户的最底沿。
“你等一下,我去拿根杆子,帮你挑上来。”乐韵说完转身想去拿东西,我见她要走了心里很慌,赶忙叫住了她。
“不用!你把窗户打开,我扔进去就好了!”她听了,即刻打开了窗子,退到了一边,我把药拿了出来,挨个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怕摔的药品,我有把药装回了袋子,封好了口子,用力的扔了进去,只听啪的一声,乐韵从窗子探出头来,冲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冲她喊了声谢谢,离开了女宿舍。
事情办完,我心里终于轻松起来,本来僵硬的身体竟然又变得充满活力,甚至还能跑两步。我回到了宿舍,直接去水房洗了个凉水澡,衣服裤子和我自己都脏的不成样子,但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我过度劳累了,我已经没有洗衣服的力气了,我穿着裤衩,拎着衣服,从水房一溜小跑赶回了房间,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床,直接倒在了被子上,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