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完早饭的林深,背着吉他打算去城区。
“你嗓子不舒服,休息一天吧。”
林深想也没想就说,“不行,一定要去的。我昨天告诉一个小女孩,让她今天如果无聊就去听我弹吉他。”
如果那个女孩真的去了,而他不在,那就是唬人,林深过意不去。
余辜低头,半晌又问,“地下室里有自行车,你要骑自行车去吗?”
地下室,这别墅还有地下室呢?林深张嘴就问,“方便吗?可以的话,借我骑一骑吧……”
城郊到城区确实有一段距离,他昨天走了快一两个小时,今天要是再走一个来回,估计能磨断腿了。
余辜去地下室拿出自行车,清洗了一下,然后给林深,“你去吧。”
自行车是黑色的,虽然有些老旧,但是勉强能看出质量不错,价格显然也不会低的。
“这自行车……”林深想问是谁的,可是话到嘴边,突然想到余辜家里的事,停住了口。
他骑上自行车,和余辜道了一个别,开玩笑地说,“今天就是去偷去抢,我也要挣钱买肉来吃。”
“你很喜欢肉吗?”余辜神色认真地问。
“喜欢,我现在最喜欢肉了。”
两三天没碰肉的林深,昨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啃肉,嘴里那叫一馋。
林深蹬着自行车走了,余辜转身走进别墅,去了被锁上的三楼。
今天的卖唱效果显然比昨天好。林深嗓子不舒服,唱一首歇一会儿,但小城市的生活节奏似乎很慢,路人竟然也都等着没走。